心理罪之城市之光邓超得奖了吗(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强行CP)
方木不是善恶的天平砝码,吃瓜时代的儿女们才是
老实说,《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还是让我失望了,传说中的亲妈团队并没有给这个电影增添多少光彩,雷米的作用可能只发挥了前半段的案件铺陈。
看导演徐纪周的履历,毕业于中戏,2000年开始创作电视剧,能编会导,《杀虎口》和《永不磨灭的番号》都有口皆碑,但这却没有帮电影避开雷区。
看完电影,我只感受到了满屏的尬。
其实,《心理罪》不是完全差到底的一部电影,它的尴尬是不消化:角色对任务的不消化,剧情对承载的主题的不消化。这些不消化,导致它欠火候。
但是在电影里,一来人设形同虚设,完全看不出邓超是犯罪心理学天才,刘诗诗是痕迹学专家,两人加一起智商还没有罪犯高。二来完全没有CP感,没有一场危机能够说服我们邓超喜欢上刘诗诗,反之亦然。
更可恨的是,居然在没有建立感情的时候,开始发糖,还撞上韩剧《当你沉睡时》的一个经典场面:单相思的男二偷偷靠近女一,用手机拍下两人阳光下的剪影作为自己的头像,让人直呼这样默默的暖男给我来一打。
《心理罪》里刘诗诗对着邓超炮制了一遍,不但被齁到,还很莫名其妙。。。观众脑洞再大,也没法脑补出他俩的感情线啊!
倒是文淇饰演的小女孩,和邓超的"老少配"十分有趣。这个00后凭借《嘉年华》、《血观音》崛起,实力不可小觑。
阮经天饰演的反派,也没有一个支点。从犯罪心理上分析,他的行为应该是童年创伤导致的,他在父亲的家庭暴力中长大,母亲自杀后他以暴制暴杀死了父亲,随后数年里对父亲的尸体施行虐待。
当文淇饰演的小女孩被侵犯后,他发现"邓超"私刑暴打了强奸犯,尾随的他将强奸犯作为自己施虐的新对象。
他发现邓超不作为,于是自称城市之光,对有罪之人实行审判,并且给邓超留下了线索,希望邓超成为《七宗罪》里没能逃过自己私欲的警察。
到这里,阮经天的行为就立不住了,因为无论是天生杀人狂还是替天行道者,他寻找邓超的行为都是在瞎扯。君不见《嗜血法医》里的男主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来躲避警察同事的追捕。这种混杂,是创作者对国外同类题材不加区分的吸收导致的自逻辑混乱。
剧情对承载的主题不消化。
角色对任务的不消化,归根到底,是剧情和主题之间的脱节。
我能够理解创作者在面对这样一个敏感犯罪题材时候的小心翼翼,甚至将犯罪分子塑造的这么强大,能够和警察抗衡,这些方面都是进步。但是,故事剧情实在有悖于它想升华的主题。
电影的落点是邓超饰演的警察方木试图以"我以我血荐轩辕"的豪迈气势,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不惜吞下阮经天的手指作为人体快递,保存证据。单看这个故事是否感人呢,确实很感人,有点《风声》里用自己的尸体传递情报的feel,但素放在《心理罪》中,放在方木这个人物身上,显得愚蠢且悖离人设。
故事过半后所有人都知道了凶手是谁,可是主角的对抗方依然是凶手,以没有证据为理由强行制造两人的对手戏。因为电影的主题是歌颂照亮整座城市的城市之光,方木会是其中的一个代表。
正义战胜邪恶,光明驱除黑暗,都是伟光正的正确价值观,本文也没有挑战的意思。可是,对这个电影更为恰当的一个反思点反而是看热闹的吃瓜群众。借用刘震云新作的题目来概括,害死这些所谓坏人的恰恰是"吃瓜时代的儿女们"。
让学生彻夜写作业导致他跳楼的老师该死吗,诬告女孩想讹钱的老太太该死吗,老太太的律师该死吗,吃瓜群众说了不算。但是,郭京飞饰演的律师正是死于吃瓜群众之手;10万人给他网络实时投票,决定判他死刑,阮经天才引爆了炸弹。
郭京飞临死前对方木说:"告诉我妈,我不是个坏人。" 道德和法律之间有界限,法律某种程度上不该被民意绑架,从这个角度,这个电影才显得有意思,而不是一些个人英雄主义的东西。
方木不是善恶的天平砝码,吃瓜时代的儿女们才是。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