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用一生复仇(一个女人废了一部法)
在中国古代,有一些恶法,让人们深恶痛绝,其中有肉刑,剥皮,腰斩,俱五刑,凌迟,缢首,棍刑,诛族等等。
肉刑始于夏商时代,到春秋时期盛行,秦朝更是日益普遍。肉刑的出现有其社会历史条件,随着社会向前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这种刑法成为野蛮残忍的行为而遭到人民的强烈谴责反对,那么这样一部不得人心的恶法,究竟有怎样惨无人道呢,汉文帝又是怎样废除恶法呢?
当时的肉刑有四种类型,鲸刑,劓刑,刖刑,宫刑。鲸刑是在脸上刺字,然后涂黑,这样即使出了狱,脸上涂的字永远无法消除;劓刑,是把人的鼻子割了,同样出狱后,你鼻子没有了,在当时的医学条件下是无法修复的,人们一眼就知道你受过刑法;刖刑,是把人的左脚或是右脚又或是双脚都给剁下来,这样一个人基本就成了残废人;宫刑,把男性的生殖器官给摘掉,这些刑法手段,都足以让一个人一辈子都活在这种阴影里。
那么肉刑是怎么被废除的呢?一个文弱的女子,冒死而出,上书给汉文帝,废除了一部恶法,为什么呢?汉文帝时期,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随父亲从齐国(今山东)出发,来到了都城长安,并且上书皇帝,冒死喊冤。即使在交通高度发达的今天,这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这位小女子的壮举竟然惊动了大汉天子汉文帝,因为她的这个举动,汉文帝毅然决然地废掉了这部恶法。
公园前167年,在西汉的京城长安,发生了一件事,事本身不大,但是汉文帝对这件事的处理惊天动地,永远的载入史册。
当时一个很有名的齐国医生,淳于意,他一边行医,一边做官。在公园前167年,也就是汉文帝前元十三年犯了法。按当时的法律规定,淳于意要从齐国都城赶到京城长安接受肉刑。
要去接受这种残酷的刑法,淳于意在离开齐国之前,心里很难过。因为他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所以在他临走时,五个女儿只知道哭,淳于意看到后就骂,我这个人啊,就生女儿不生儿子,以至于遇到了事没有一个人能帮到我。结果,这五个女儿中的一个小女儿淳于缇萦,听父亲说了这话,心里更难过,她就说:“我随你去”。淳于意愣住了,他没有想到自己的小女儿,愿意随他从齐国千里迢迢到京城长安去,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那是要走很长时间,结果缇萦坚决要随父亲一道进京。
到了京城以后,缇萦做了一件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缇萦给当时的皇帝,汉文帝刘恒写了一封信。当然这个信最后被汉文帝看到了,缇萦在信中写了一段非常感人的话,话是这样的:
“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宫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放行自新也”。
缇萦的上书中提到一个问题,“刑者不可复”,受了肉刑后,就不能再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了,即使想改过也没有办法,因为受了肉刑后,人们都可以看到你受过肉刑。只要是受过肉刑,你永远无法再融入社会中,所以也失去了改过的机会。
汉文帝听后,心里非常震惊,他没有想到,也没有听说过,一个女儿甘心做宫奴婢,然后来为自己的父亲受刑,同时也触及了接受肉刑后一个人再无法回归社会,改过自新的问题,所以汉文帝当时就下诏书欲废除肉刑。
汉文帝说到,我们现在有三种肉刑(当时并没有废除宫刑),但是社会仍然比较乱,严酷的刑法并没有使放罪率降下来。汉文帝诏书说:
“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无由也,朕甚怜之。”
意思是:现代人有了过错,犯了罪,还么有来得及教育,就受刑了,受刑后,他就再也没有改过的机会了,所以汉文帝下令废除肉刑,这就是历史上鼎鼎有名的“缇萦救父”。
肉刑在精神上对人的伤害,许多人都知道《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就曾受过宫刑,司马迁在汉武帝时期受过宫刑,之后他写过一篇非常有名的信《报任安书》,其全篇就写一个字:“辱”。遭辱之由,受辱之痛,忍辱之因,给自己带来的伤害,为什么要受如此耻辱而苟活下来。受宫刑后的痛苦,在家里,精神恍惚,走出门,又不知所往,无论身处何处,整个人精神都是崩溃的。
孝和守孝道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道德的核心,《孝经》里讲到: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教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身体发肤都是从父母那里接受来的,所以到死的时候,要保持一个完整的躯体还给父母,这就是孝,如果一个人受了肉刑,那就是毁了身体,这就叫不孝。
所以,一部不得人心,没有给想改过自新的人留下余地的刑法,通过缇萦的上书,经过了汉文帝和汉景帝两代皇帝的努力,残酷的肉刑逐渐的淡出了历史舞台。
参考文献:《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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