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闪离3个月后妻子后悔求复合(女子恋爱一月后闪婚)

闪婚闪离3个月后妻子后悔求复合(女子恋爱一月后闪婚)(1)

杀猪盘、裸聊诈骗、骗婚

利用男女感情行诈骗之举

不仅给受害者带来巨大财产损失

更造成精神打击

互联网时代,社交平台发达

不法分子行骗的手段也越加高明

让人防不胜防

近日,苏州昆山法院审结一起

奇葩诈骗案

骗财又骗情的男子最终付出惨痛代价

早在2017年,女子张云在社交平台结识了男子徐军,两人很快谈起恋爱。当年,徐军自称是一家公司的高管,名下有车有房。在张云看来,徐军也是一位老实本分的男子,仅仅交往一个月左右,两人闪婚。

结婚的当天下午,徐军就以做生意缺钱为由,让张云帮他贷款。在婚后一个月左右时间里,张云共为徐军贷款35万元。但是婚后,徐军就经常以出差为由不回家。

每次妻子提出疑问时,徐军就开始辩驳,称两人已经领取结婚证,都是一家人,他绝对不会伤害自己的亲人。然而,让张云没想到的是,在用自己的房子抵押帮徐军贷款20万元后,徐军却突然失踪。

2019年2月,徐军主动提出办理离婚手续,但是钱一直没有归还。就在此时,另外两位名为王霞和周蒙的女子找到她,三位女子竟然都是徐军的“妻子”,并且遇上了同样的套路:先结婚,后贷款,最终丈夫失踪。

报警求助后,警方立案调查,很快在昆山一公寓内将徐军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从2016年10月起,徐军先后和三名女子结婚,婚后让对方帮他借款,额度在两万到五十万不等。与此同时,徐军还以谈恋爱的名义向另外其他女子借钱。

昆山市人民法院刑庭法官熊鹰介绍,徐军没有正当职业,也没有自己的存款等财产,为了从交往对象手中骗钱,他在婚恋网站注册登记,待与受害人确立婚恋关系后,就在短时间内向她们借款,所获得款项用于个人的消费以及还债等,金额达人民币98万余元。

法院认为,徐军从一开始就以骗钱为目的,与被害人交往,徐军在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将钱款挥霍,直至案发前大部分款项仍未归还,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符合诈骗罪特征。

除此之外,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徐军在与王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第一任妻子张蕾密切往来,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其行为属于事实上的重婚,构成重婚罪。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徐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在普遍认知中,夫妻本是同林鸟,一家人之间谈不上“借钱”,更谈不上“诈骗”。然而在该起案件中,法院认为,徐军和各被害人之间所谓的“婚恋关系”存在明显异常。上午领证,下午就要求对方贷款,甚至存在同一时间段内与两位女性交往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骗取家庭成员的钱财通常不以诈骗论处,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夫妻另外一方个人财产(比如婚前个人财产),就构成诈骗罪。信任是婚姻最基础的前提之一,美好的情感更无法用金钱衡量。人际交往中,务必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诚!

来源:南京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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