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说屠苏更孤独(百里屠苏终究没扛过月圆之夜)
这几年,在互联网见证之下,诸多明星“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也不禁让我们反思:何以为偶像?何以为明星?
9月11日,平安北京官方微博通报,演员李某某(李易峰)对多次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想必这两天大家吃瓜都已经吃饱了,这次塌房的明星也是有点让人意想不到。
对于男明星的塌房,难受的不仅是背后的资本,也有很多他背后的粉丝。
“他只是犯了大多数男人都会犯的错。”
“他为什么不找个女朋友?”
这几句话,真是听得让人一口老血,这句话本身就把女性放在了附属品、商品的位置。
其实不得不承认这个社会对于明星实在是太宽容,在被包装的光鲜完美的明星面前,许多底线被一降再降。
也就是他们会降低自己对违法行为的敏感度,从而去原谅明星的不法行为,甚至认为这些都无所谓。
这对于青少年的成长是可怕的。
我国的追星群体大多数是品德思想正在发展中的青少年。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如果对明星群体的容忍度越来越高,最直接的后果就是道德底线被不断拉低。
鉴于此
作为公众人物的明星群体,应该怎样做榜样?
附着于流量,艺人群体应该是一种向上的引导。
我们希望他们不仅有‘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的专业素养,更希望他们有向上的品质,坚毅的性格,良好的艺德,外化的涵养……
这些才足以构成一个合格的明星偶像。
……
最后,我们应该无差别的对待任何一个208万日薪的明星艺人。
他们应该被高标准,而不是仅限于不违法。我们能做的就是:对任何一个违法乱纪的艺人零容忍。
同时,对没有任何营养的文化作品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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