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的风俗吃穿住行(民国汉族副业风俗)
踏破璀璨的历史长空,瞭望星辉里斑驳的流光闪烁,千年的风霜,冻结了多少英雄传说,那古今横贯的天地长线,串联着生命最初的力量,带给人惊奇,带给人追忆,那历史的浩繁画卷,是永不老去的心灵天宇!
民国时期的广大农村,除从事农作劳动外,还从事各种各样的副业生产,如养猪、养鸡、编席、织布等,既为自用,有时也用于交换,以补贴家用。
1.尊重副业
农业生产以出售为目的,成为民国农民普遍的时尚。这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对中国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封闭性的小农经济冲击的结果。纷纷出卖农副产品,这本身就 是一种经贸风俗事象;客观上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同时,又深刻地促使了农民生产和生活观念的嬗变。
民国初年,上 海青浦县章练乡的“农民最勤,习以为常,妇女乌馌饷外,耘获车灌,率与男子共事,故视他处劳苦虽倍,而男女皆能自立。其无田者,为人佣耕曰长工,农月暂佣 者为忙工,田多人少者请人助己而偿之曰伴工。俗务纺织,乡妇抱布入市,易棉归,旦复抱布出。纺法用两指捻纱,名手车。织者率日成一端,入市场易钱佐薪水, 盖其纺织精敏,实能以织助耕之不足焉。” 高如圭,万以曾辑:《章练小志》卷三《风俗?方言》。在民国时期,不出卖自己的农副产品的农家几乎是没有的,农 家完成出售风尚的过程和步聚,便构成了一幅与农家的农业生产活动完全不同的风俗画。这在民国大量的志书中有生动的描摹。
如民国年间的 上海金山县城乡,“土人重农逐末者寡其行贾于外者惟米、花、布等物,居货者多土著。平章市价而低昂之,谓之牙行。负贩各物,营微利以自给,谓之小经纪。其 黠者伺有货至,则拉而散之店口或居民,名为代卖,实资中饱,谓之白拉主人。如牛、豕、农器,各乡镇俱有集期。大率商贾习俗,富则守分读书,贫则依人谋食, 势使然也。” 《重修金山县志》卷十七《风俗》。
既然生产是为了销售,就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因之民国时期农业生产的品种与前代 有明显的变化,出现了一些原是少种甚至是前所未闻的农产品。譬如,“洋葱,外国种,近因销售甚广,民多种之。叶似葱,高三、四尺,地下茎如水仙茎,植物学 所谓鳞茎也。佐向食,味颇佳,惟其叶人多不食” 吴馨等修,姚等纂:《上海县续志》卷八《物产》。 。“薄荷,民国七年本区开始种植,至十年前后,户户种 植,二十年以后,销路欠广,价低,种者渐少” 吕舜详、武嘏纯编:《嘉宗疁东志》卷三《物产?天然物》。。人们日常生活的日趋“洋”化,农民在副业生产自 然也要满足这种要求。譬如,“民国后,洋布盛行,黄草事业日见发达,徐行附近多改织黄草品,近城外多改织毛巾,所织之布仅供家衣著,纱多不自纺而改买洋 纱”同吕舜详、武嘏纯编:《嘉宗疁东志》卷三《物产?天然物》。。“澄桥、徐行、樊桥等乡所制黄草织物,向为著称。近年又经人研究提倡,出品益事改良,于 凉鞵、拖鞵外,弱编提包、书包、文夹、文件簏、信插、钱袋等物,每年运往上海,转输至宁波、福建、广东及南洋群岛等处,为数甚众”陈传德修,黄世祚、王焘 曾等纂:《嘉定县续志》卷五 《风土志?物产》。。新产品的开发,带动了农副业生产的兴旺,传统的自然经济正逐渐向商品经济转化。“牛,旧时只黄牛、水牛 二种,近来(系指民国26年前后)多畜乳牛,俗呼外国牛,毛色黄,亦有黄白相杂者,无肩峰,不能驾轭耕田,以乳多为贵甚尤者,价值三、四百元以上” 方鸿 铠修,黄炎培等纂:《川沙县志》卷三《物产志?动物》。。
当然,民国农副产品商品化的扩大,只是相对于前代而言。尽管出售农副产品成 为广为农夫接受的风习和观念,但我们不能认为“它已完全变成了商品生产”,“丧失了其自给性”。在当时农村中生产的自给情形还较普遍,例如在汉口,“乡间 老成妇女子,特购入棉丝,以自织成其所好土,余剩则卖却” 《东方商报》第60号,第10页。。四川农民“除了自己家庭所需外”,剩余的再“供给别人的需 要”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二卷,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48页。。其他各地亦然。
2.畜牧习俗因传统
民国时期广大农村所饲养的大牲畜,一般是役畜,如马、驴、骡、牛等;但也有部分作肉畜的,奶用畜的饲养在汉族地区则初见端倪。
北方役畜常见的是马、驴、骡,主要用于运输、犁地和推磨,俗称“牲口”。北方喂养牲口多用“栏”或“圈”,所喂养的饲料常用谷草,外加玉米秸、豆秸、豆 角皮、干圭草、地瓜蔓、麦糖、麸皮,及豆饼、花生饼等。所喂的草料要用铡刀铡细,俗称“草节”,越细越好。长途运输或田间流动作业时,畜主用大袋子装草 料,俗称“草料袋子”,备一临时畜槽,槽架,槽多木制,或竟以大铁桶竖剖为二,制成轻便铁槽,停车、停工即可就地喂草喂料。牲畜之饮饲,有水饮、盐饮、麸 水饮、粥水饮种种,冬季里农家常在饭后以刷锅水饮牲口,取其温热适中,夏季则常饮于河边或新取井水饮之。饮牲口时,主人轻嘘口哨以助兴。牲畜使役之后,要 及时休息,驴、骡、马卸车、卸磨之后,必牵至干燥松软场地,着其打滚消汗,然后才饮水、喂料。牛在喂草之后,要留出足够的反刍时间,俗名“回嚼”。
马、骡、驴等圆蹄畜,要按时挂铁掌,俗称“上蹄子”。是故北方农村,大道旁多有专打马蹄铁、上蹄子的“蹄庄”,以致许多地方出现了“打驴蹄张家”、“打驴蹄李家”等村名。
民国时期,农家在相牛相马等方面已积累起非常丰富的经验。如相牛之谚“(好牛要)前裆放下头,后裆放下手”,“前腿直似箭,力量大无限;后腿弯如弓,行 走快如风”,“看犊看娘,儿肥母壮”;相驴之谚“懒驴上套,不拉就尿”,“驴子是个怪,骑着比牵着快”,“驴骑后,马骑前,骡子骑在正当间”,等等。
南方役畜以牛为主,也有少量的马,如云贵地区则有以马为役畜者,主要用于运输,常结队而行,俗称“马帮”。南方养牛,春、夏、秋三个季节,多为放养,牛 以吃鲜草为主;冬天则要“栏”养,以喂干饲料为主,常见的有豆秸、玉米秸、稻草、干草等粗饲料,外加豆饼,大豆等粗饲料,春耕、夏收夏种大忙季节,还要喂 之以黄酒、米酒,及一些滋补的中草药,以保证使役。逢年过节时则有“请栏神”之俗,农村家家户户在牛栏边,贴一张“栏神”,认为它会保护六畜兴旺。“懒 神”两边有一副对联,如“日长千斤肉,夜打万两油”等。每次生小牛,或小牛出售也要请“栏神”。请“栏神”时不准用刀,否则认为不吉利。浙江民间称“栏 神”为“牛栏土地”。
肉畜主要有猪和鸡。但农家养猪,目的重在积肥,农家谚语曰:“庄稼一枝花,全凭粪当家”,而农家肥中,无论数量与质量,都以猪圈肥为最重要。因为这一层关系,因此农家公认:“庄稼人不喂猪,好比秀才不读书”;“养猪不赚钱,肥了屋后一块田”。
北方喂猪的场所,称为猪栏、猪圈或简称为圈。猪圈分圈坑、圈台、圈墙、栏门等部分。圈台约占圈的三分之一大小,是猪子睡觉、吃食的地方,一般在右里角, 用石板或水泥制板支架一个猪窝,因此常常称那石板为“猪窝石板”,近外圈墙处放一石制饲槽,俗称“猪食槽子”。圈台设石阶,通圈坑,圈坑是积肥的地方,占 圈的三分之二大,猪粪猪尿,垫栏的土、草等等统铲在坑内,猪子有时活动其中,俗称之为“踩粪”。圈四围的墙,称为“圈墙”或“猪圈墙”,有的圈墙上开栏门 的,也有不开栏门的。圈的位置有设在大门外的,这样讲卫生、出粪方便。但不少地方设在院内近屋门外,这多半出自安全和饲养方便的设想。北方猪圈与人的居室 紧紧相连,且将圈台的一部分做成半洞形,与室内火炕相邻,便于猪子越冬。
一般农户,养肥猪不养母猪,仔猪多从集市上买回。一般养母猪户则养母猪不养公猪,母猪配种则要找专门的养公猪户。一般农家所养肥猪多系阉猪,俗称“骟猪”,专司此业的人被称做“骟猪的”。
买猪称为“捉猪”。刚买回的仔猪北方俗名“绑蹄儿”,需用精料喂养,待其稍长,渐多用粗料,名为“换食”。骨架既成,体大身瘦,称为北方“壳篓子”、 “壳篓猪”,江南称为“猪壳”,此时食量极大,俗谚“半桩孩子壳篓猪”(能吃),这段时间多用粗饲料。待猪渐渐上膘,逐渐增加精饲料,名为“上食”。“上 食”之后,力求其肥,多方设法使其吃好,名为“揣肥猪”。肥猪养成,或卖与别人,或宰杀卖肉,都名为“出圈”。若要宰杀,村中有专业屠户,北方称为“杀巴 子”,南方则称为“杀猪属王。”
养猪自然有许多经验,但一般农户信守的原则是:“喂猪没巧,栏干食饱”。经常起栏垫栏,不仅可保猪子没病,也可多多积肥。
南方养猪人家在除夕夜要“斋猪栏”。在猪舍置一小方凳,凳上供香烛,主人面对猪栏作揖祈祷。在浙江平湖农村,母猪怀孕后,要在猪棚上吊一只空甏,认为可以收摄声音,以保母猪安静,也有辟邪之意。此时,忌在猪棚左右放爆竹、敲锣鼓等。
另有养羊习俗。羊有山羊、绵羊之分。浙江嘉兴农村所养的绵羊,俗称“湖羊”。养湖羊者有请“棚头神”习俗。一般是在捉来小羊开始喂养,或发现羊生长缓慢时举行。用一米筛,放在羊棚前的地上,上置酒盅、筷子,并以一只蛋、一条小鱼,一块肉供之。
农家养鸡,主要是主妇的事情。民国时期,养鸡卖蛋成了农家日常费用的重要补充,因此母鸡最为妇女所重视,以至流行了这样的谚语:“老太太三条命:母鸡、闺女和外孙。”
南方太湖渔民有养鸭之俗,且习惯于将鸭养在船梢尾上,一根绳子一头系住鸭脚,另一头系在船后梢,让鸭在河中游。渔民认为,养鸭很吉利,养在后梢,主是 “有尾”,后世有了尾,就会养儿子,传宗接代,香火不断。又一说,渔民打鱼撒网时站在船头上,鸭子养在梢尾,可以“压后梢”,鸭子在后嘎嘎叫,渔民在船头 可以放心打鱼。
3.养蚕多禁忌
南方苏杭一带,在民国时期是著名的丝绸之乡,农民家家种桑,多多养蚕。农家每年在 养春蚕前,每家都要买只泥猫放在灶台上;在蚕室的窗上,要用红纸剪猫形窗花贴上;对家养的猫看管得特别好;养春蚕期间,家人讲话忌说“老鼠”,而叫“夜佬 儿”,晚餐不喂猫食,让它去蚕室拖老鼠,以保护蚕宝宝;并家家户户关门闭户,从边门进出。养蚕女头髻上要插支鹅毛,或戴一朵用红色彩纸扎成的“蚕花”,以 图吉利。蚕花不只在养蚕时节戴,平日也可戴,祀神祭祖时也戴。传说这种戴蚕花的习俗源于春秋时,为西施首创。以后,逐渐成为蚕乡妇女的一种特殊装饰品。此 外,尚有许多的养蚕俗信,如做“蚕日”、祀蚕神、做茧圆及种种的“蚕禁”。在浙江海宁,浙江俗为称正月九为“蚕日”,是日占卜当年蚕桑之丰歉。
江南民间称蚕神为“蚕花娘娘”,又称“马鸣王菩萨”、“马头娘”、“马头神”。各地都有小庙祀奉马头娘,塑像为一女子骑在一匹马上;也有三个女子同骑一匹马的。每年冬天,有人专门挑了一副担子,担子供一个小的马头娘,敲击小锣,沿村游唱。常见的歌词为:
三月天气暖洋洋,家家户户搭蚕房。
蚕房搭在高厅上,淡窗纸糊得泛红光。
蚕花娘娘两边立,聚宝盆一只贴中央。
蚕子养在蚕埭内,蚁儿出得密密麻。
蚕过三眠,俗称“出火”,届时蚕茧收成已定局,蚕农为感谢蚕神保佑,家家做一种米粉小汤团,俗称“茧圆”,祀蚕神。
民国时期养蚕禁忌多。《蚕桑辑要》曰:“蚕有七忌:自小至大忌烟熏;忌酒醋五辛;忌麝香油报;忌饲雾叶;忌食热叶;忌侧近舂捣;忌丧服产妇。”浙江,海 盐一带蚕家往往在门口打上许多桃树桩,缚上用左手搓的草绳,张成网状。当地人即知道该家主人养蚕忌生人,都不去造访。如果有人冒昧上门,主妇往往用一盆水 向来客泼去,表示不欢迎。海宁一带,则在廊下围草帘子,隔一段插一根桃树枝,表示蚕禁。亲邻均不往来,只可在河埠头淘米、洗衣时相到询问蚕讯。在桐乡濮 院,用芦帘围绕蚕房,杜绝往来,俗称“蚕关门”,要到采茧子时才开禁,称为“蚕开门”。蚕家忌用破损了的蚕匾,据说“塌匾”预兆“倒蚕”,是不吉利的。当 出现缺叶,从外面买进桑叶饲蚕时,要手执桃枝在桑叶(或蚕匾)上轻鞭三下,以示辟邪。语言也有不少禁忌,忌说“亮”字,“亮蚕”是蚕病,“天亮了”则要说 “天开眼了”。“酱油”要说成“颜色”,“酱”同“僵”谐音,忌僵蚕。“笋”要说成“萝卜”,“笋”音同“伸”,因蚕死伸直。“虾”要说成“弯转”,方言 “虾”意即浮肿,忌烂白肚蚕病。“爬”要说“行”,因忌“扒”。“葱”要说“香火”,“葱”与“冲”谐音,如此等等。
4.粮食加工仍以碾、磨为主
民国时期农村粮食的加工,脱壳、去皮主要用碓臼碾,粉碎用主要用石磨。少量粮食脱壳、去皮用碓臼。碓臼,有人力碓、水力碓和畜力碓,置粮臼中,以杵头反 复捣来,俗称为“捣碓臼”或“掂碓”,可加工高梁米、稻米、玉米(俗称为“大碴子”)、黍米等等。一般村庄都在村中设公用碓臼,公用碓臼。南方多为脚踏, 称踏碓,而手春的碓臼则家家都备有。水碓则是营业性的。大批粮食脱壳、去皮北方多用碾子。碾子由碾台(一般为石礅)、碾槽(亦称“碾盘”,石制圆形直径六 尺有余)、碾滚(俗称“碾砣子”)、碾架等组成。碾盘中心设竖轴,连碾架,架中镶碾砣,用人推或畜拉,使碾砣在碾盘上滚动,用以脱粮食壳,如碾米。南方碾 米则多用木砻。碾米后清除糠粞用“扇车”,又称“风车”、“扬风车”或“扬扇”。扇车构造颇为精巧。没有扇车时,除糖用簸箕。北方碾子除用作脱壳、去皮之 外,有时也用来粉碎某些粮食,如将黍米粉碎为糕面,将地瓜干粉碎成地瓜面时,均用碾子。
一般粉碎粮食用磨。根据动力,也有人力、畜力 和水力之分。乡间通用人力石磨,一般三五家就备有一具。畜力磨,则以牲畜为动力,北方多为驴;南方则用黄牛或水牛为动力。南方用牛推磨时,常要用布包住牛 的双眼,以便它顺着磨道转圈。水磨则以水为动力,南方多见,大多系营业性的,俗称“磨坊”。磨碎的粮食要经过罗或筛,最后而成为面。
5.家庭编织业发达
民国时期,机织“洋布”已充斥城市市场,但在广大农村则大多数农家依然保持着“男耕女织”的传统风尚,一家大小的衣服仍是专妇手织的“土布”为材料。如 浙江嘉兴的“拷花布”,即以土希为原料,用皮纸透雕成各种图案,如凤穿牡丹、麒麟送子、狮子滚绣球、石灰作防染剂,刮印(俗称“拷”)在白坯的绸、绢、 葛、麻和土棉布上,再将布放入染缸浸染,凡刮印防染剂的部位不染色;呈本色,其余则染上色彩,形成印花图案。底色以靛蓝为主,故又通称“印花蓝布”。有染 成玫红、翠绿等色。一般作头巾、衣裤、围裙、门窗、包袱布、被褥、帐子用。这种“拷花布”,虽然“拷花”在作坊中完成,但其所用的“土布”,则是农家妇女 在家中手织而成。
另外,又有其他编织习俗,如北方的编柳条筐、编芦席等,南方编竹筐、竹席、草席、草帽等。浙江宁波有“织席”。织席 由两人合编,叫作“做席”。人手不足就与别户合作。做席一般在秋后冬季农闲,妇女们白天织席,晚上纺麻筋。编席学徒叫“学桩”,多找高手师傅,要替师傅做 二三个月。搭对织席须完成一条席才稍歇,即使客人来了,搭对织席的人也不歇手。编新婚席子常嵌入一二根红纱线,以示吉祥。
6.山林习俗未有变革
在丘陵地区,农家又以栽树植果为副业。民国时期,在许多地区农家上山植树,先要用猪头、鸡、鹅、鱼等祭山神,请山公山婆。然后由族长分发树苗种植。
在浙江山区,不论谁家的山,村里人人都有看管林木的义务,若发现有人偷树,即报告族长,由族长决定罚其东道,也称罚酒肆。村里凡砍公有大树出售,要请族 长太公出面议价,择日砍代。砍伐时指明有些生肖的人必须避开,先祭土,后开斧。砍首斧者可得若干钱或大米(一般是出售树价的百分之二十)。首斧多由无妻小 者(俗称“砂锅”)来砍,该人轻砍三斧后,再由其他人砍。俗谓由此人砍过后其他人就无罪了。
江浙山区向山民购买整片树木,曰“判山”。判山时双方议价,付清钱后才准砍代。砍树前,买主用猪头、鹅、肉、香烛祭山神。判山后可砍代所有树木。
乡间把埋葬有祖坟或官绅的山称为“风水山”,称大户人家祠堂前和庙宇前的大树为“风水树”。“风水山”上的一草一木不准乱砍,“风水树”也不许随便砍 伐。每逢节日要去祭祀,否则认为祖宗神灵要发怒,将大祸临头。若不得已要砍代“风水树”出售,须族长同意。砍前,先择良辰,由族长带领,用“三茶六酒”拜 树神,再开土祭土地菩萨,即一人用锄头锄一下土,一人手执酒壶在树四周洒酒,接着开斧。因怕树神报复,一般人不敢开头斧,唯胆大才才敢,开一斧给米一斗, 开三斧给三斗。
种果树时,种者忌把自己的影子一起“埋”入,否则认为摘果子时种者则亡。在深山冷岙里禁忌呼喊别人的名字,认为要被妖怪拖去。在山上吃剩的食物忌带回家,认为吃了要肚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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