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骑行前怎么检查(骑行电动车时这个疏忽十分危险)
日常骑行电动自行车的你
有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吗
如果只是带了
又会选择哪种“姿势”呢
No.1
日常悬挂型
No.2
装而不戴型
注意,带头盔≠戴头盔
悬而不戴、装而不戴就是没戴
用这些方法掩人耳目
也许能换得一时清凉
可等到事故发生时才想着戴头盔
一切都来不及了
事故经过
2021年8月27日18时06分许,刘某艳驾驶粤BQ***0号小型越野客车沿南山区招商东路东往西行驶至恒裕滨城路段时,车头与由陈某云(未佩戴头盔)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左后侧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骑行电动车的陈某云当场死亡,车辆部分损坏。
事发路段视频>>>
事故发生后,交警立即对
小车车主刘某艳进行酒精测试
结果显示为0mg/100ml
涉事车辆及司机刘某艳
既然司机没有酒驾
这起事故是怎么发生的呢
事故调查结果
●在有非机动车道的前提下,电动车骑行者陈某云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且并未佩戴安全头盔;
●刘某艳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注意路面的道路交通情况,疏忽大意。
一人在机动车道上骑行电动车
保护头部的头盔却放在车篮内
另一人则在驾车时未注意及时避让
事故就这样在一瞬间发生
……
蜀黍日常和大家强调
骑行电动车时人的头部十分脆弱
戴与不戴,很可能是生死之别
(戳图了解头盔的重要性
)
可为什么仍有人贪图一时便利
将安全抛之脑后呢
对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的骑手
蜀黍将依法处以200元的罚款
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市民群众
予以首次警告,二次处200元罚款
除骑行者本人需戴好头盔外
后座的儿童也要按要求佩戴
否则也会被拦下
蜀黍在此提醒各位电动车车主
抱有侥幸心理交通违法
逆行、闯红灯、违规载人载物
走机动车道、非法营运、加装雨篷
酒后骑行等违法行为
蜀黍将一律严查严处
非法加装雨篷
非法营运
走机动车道
逆行
未按规定载物
酒后骑行
用生命安全换得一时舒适
最后的结果往往让人难以接受
因此,广大电动车车主务必牢记
严格遵守交规、骑行戴好头盔
安全非小事
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来源: 深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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