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孔乙己读后感100字(再读鲁迅孔乙己)
“多乎哉?不多也。”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你知道吗?”“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看到这几句话,你会想起谁呢?是那个迂腐而又善良、可笑而又可怜,站着喝酒却又穿长衫的孔乙己吗?有人说:凡读过鲁迅小说的人,几乎没有不知道《孔乙己》的;凡读过《孔乙己》的人,无不在心中留下孔乙己这个遭到社会凉薄的苦人儿的形象的。
《孔乙己》写于1918年 ,是鲁迅先生继《狂人日记》之后创作的第二篇白话小说。这篇小说不足三千字,但作者却以极简的笔墨和典型的生活细节,为我们刻画了一个连秀才都没有考上的落魄书生孔乙己的形象。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的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每天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沌度日,最后因偷窃被丁举人打折了腿,凄凉至死,无一人关心。
这篇小说,以第一人称“我”,一个酒店小伙计的身份,来描述他眼中所看到的孔乙己这个人物的命运浮沉。故事发生在鲁镇的咸亨酒店,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我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吧。但在外面短衣主顾的严重监督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于是就让我专管温酒了。温酒是很单调而无聊的,而掌柜呢又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读到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小小的酒店里,鲁迅先生为我们写出了一个分等级的社会。有不舍得点下酒菜,只能站在柜外喝酒的短衣帮,也有要酒要菜,在店里慢慢坐着吃喝的长衫主顾,有不够机灵而只能专管温酒的小伙计,也有每天一副凶脸孔的酒店掌柜。而孔乙己属于哪类人呢?“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的生活经济情况和社会地位,与短衣帮差不多,没有经济实力可以坐在酒店里点菜、喝酒;但他又是“穿长衫”的,而长衫代表了读书人,说明孔乙己即使穷困潦倒,依然不愿放下“读书人”的架子,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可见受封建文化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这样一个欲“上”不能,居“下”又不甘心的穷酸读书人,显然是不合群的,于是他便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嘲笑和消遣的对象。
孔乙己虽然读过书,但连秀才也没有考中,又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愈来愈穷,弄到将要讨饭,因而“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于是脸上经常带有伤痕。每每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得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读书人好面子,最怕清白被污,读书人渴望证明自己不同寻常,所以对考取功名颇有执念。但这些人好像专戳孔乙己的痛处,这些嘲讽的话语,就像针刺一般句句扎在孔乙己的身心之上。孔乙己作为读书人的最后一点尊严,被取笑和羞辱的体无完肤,而他又无力辩解,往往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或者涨红了脸,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孔乙己知道不能和那些酒客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次,孔乙己问十二岁的酒店小伙计“我”:“你读过书么?”“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孔乙己越说越高兴,还显出“极高兴的样子”。而我的反应呢,不是写给他看,来证明自己会写,而是心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最后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对于孔乙己的诚恳和善良,小伙计回报的却是鄙视和不屑。从这段一老一少、一冷一热的精彩的对比描写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孔乙己内心的寂寞与善良,他渴望与人平等的谈心交流,但就连同样没什么地位的酒店小伙计竟也看不起他,不愿理他,可见孔乙己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之低和那个社会对不幸者的无比冷漠。
孔乙己的善良还体现在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面对剩的不多的茴香豆,孔乙己并没有呵斥和赶走孩子,而是自己也像小孩子一样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读到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画面:穿着又脏又破、只舍得花一文钱买茴香豆当下酒菜的孔乙己,对孩子们却是很大方的,也许这时的孔乙己才能感受到片刻的快乐。但不知道那些阔绰的长衫主顾是否舍得给孩子们分茴香豆呢?不知道这些孩子长大以后,是否还会记得曾经给他们分过茴香豆的这个穷困潦倒的老者呢?当他们长大回想起来,会不会也像其他人一样嘲笑孔乙己呢?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可见孔乙己在人们心中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罢了。如果不是掌柜提起孔乙己还欠19个钱呢,酒店小伙计根本就没注意到,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店里了。听喝酒的客人说,孔乙己因为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被打了大半夜,打折了腿,后来怎样呢?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地算他的账。读到这里,让我们看到了封建统治阶级代表人物丁举人的凶狠残暴,靠科举爬到上层的丁举人把连秀才也未考中的穷困潦倒的孔乙己打断了腿,欲置他于死地。而人们对这一不幸事件表现的不是同情,而是无比的冷漠。
将近初冬的一天,天气很冷,许久没有出现的孔乙己来到了酒店,用极低的声音叫小伙计温一碗酒。此时的孔乙己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从这些描写中可以看出孔乙己的惨状,但即便如此,孔乙己依然得不到人们的丝毫关心和同情,酒店掌柜所关心的无非是孔乙己还欠着十九个铜钱,还有像平常一样取笑他:“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读到这里,浮现在我们眼前的是怎样的一个画面?衣衫褴褛、瘦骨嶙峋,被打折腿的孔乙己,把手当做腿,在人们的取笑声中,落寞的离去,这是多么的悲凉。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孔乙己真的死了吗?并没有人十分在意这个问题,因为对其他人来说他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罢了。他的死去,于那些酒客而言,不过是少了一个茶余饭后取笑的对象,于掌柜而言,不过是叹息损失了还欠着的十九个铜钱。
孔乙己这个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人,在考取功名失败以后,成为了一个在当时社会中找不到自己位子的苦人和弱者。他进入不了上层社会,又不愿融入底层劳动人民。他除了读书,不会其他谋生的手段,又好吃懒做,所以越来越穷,但是他又放不下读书人的面子,满口之乎者也,站着喝酒却又穿着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也许长衫是他作为读书人最后的倔强和尊严,是他对生活的最后反抗。
而鲁迅先生用众人的哄笑来贯穿这样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以乐写哀,更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统治下,民众的活力、热情、同情心都被扼杀,变得麻木不仁,自私冷漠。孔乙己不仅被以长衫客和掌柜为代表的上层人取笑奚落,还被那些劳累而苦闷的短衣帮哄笑取乐,他们根本意识不到自己与孔乙己同样在封建秩序中处于倍受压迫的社会底层。而酒店小伙计呢,原本也是淳朴单纯的,因为样子太傻而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又做不到伺机往酒里羼水,当别人嘲笑孔乙己时,小伙计看到了他“从不欠帐”的品行,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在等级分明、欺诈势利、冷酷无情的咸亨酒店里成长的小伙计,也渐被同化而麻木冷酷,认为孔乙己是讨饭的人,不配考他。所以孔乙己的悲剧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当时整个社会的悲剧。在这样的社会里,迂腐可笑而又诚恳善良的孔乙己,最终在肉体的毒打和心灵的虐杀中孤独地死去。
《孔乙己》的故事就为您分享到这里,读了这篇文章,大家受到了什么启发呢?在你们身边有没有现实版的孔乙己呢?又或者蓦然回首,竟发现我们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活成了孔乙己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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