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春节慰问送温暖系列活动(基层工会节日慰问限额提高)

 浙江省总工会日前推出《关于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五条措施》,强调要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

基层工会春节慰问送温暖系列活动(基层工会节日慰问限额提高)(1)

一起来了解15条具体措施↓↓

设立疫情防控专项资金

  省总工会本级2022年安排1000万元预算,县级以上工会要普遍建立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广泛开展对医务人员和疫情防控一线职工的慰问活动。

设立新业态基层工会专项经费

  在2022-2024年,省总工会每年设立1500万元新业态基层工会专项经费,其中省总工会本级筹措900万元、省财政补助600万元,每年补助250家新业态基层工会,主要用于职工活动、素质技能提升、互助保障、法律援助、帮困救助、职工送温暖、劳动保护等项目。

加大工会送温暖帮扶力度

  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和省总常态化送温暖资金,进一步做好建档困难职工帮扶救助。

  • 扩大慰问对象,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因公殉职和因工死亡人员的家属、见义勇为的职工等群体纳入送温暖慰问范围;
  • 提高慰问标准,一线职工慰问由每人每次不高于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次不高于1000元;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职工慰问,由每人每次不高于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次不高于2000元。

落实好工会经费减负政策

  县级以上工会要严格执行浙江缓减企业工会经费和全总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确保2022年缓减企业工会经费12.62亿元以上、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4800万元以上。

加大消费帮扶工作力度

  县级以上工会在做好工会机关食堂、所属宾馆、酒店等企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脱贫地区产品外,预留10%比例的食堂食材采购份额,以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用好工会经费促进消费复苏

  自2022年起,将原定基层工会节日慰问限额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1800元,限额之外增加500元额度,购买文旅、餐饮消费产品。同时,各级工会要积极落实消费帮扶政策,预留不低于当年发放总额的20%优先采购消费帮扶产品。

支持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和小微企业

  引导各级工会积极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通过必要程序委托旅行社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企业承接。县级以上总工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的投入力度,带动更多基层单位开展疗休养活动。

大力开展转岗再就业职工就业技能培训

  加大对转岗再就业职工就业技能培训的资金支持,省总工会本级2022年安排500万元,2023年安排1000万元,重点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受各种因素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中需转岗、再就业的职工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帮助就业困难职工群众尽快实现就业。

提升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水平

  加强政策研究和协调沟通,积极适应“智慧医保”平台上线带来的新情况,确保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平稳运行。

  各市总工会要持续优化保障项目,努力加大对患重大疾病职工的保障力度;要针对快递员、网约送餐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风险较大又缺乏医疗保障的实际,探索设立特色保障项目,切实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

提升工会网上服务水平

  推进工会数字化改革,开发创新应用场景,为广大职工和基层工会提供跨部门、跨地域、跨系统、跨层级、跨业务的系统管理和服务。

减免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租用工会房租

  县级以上工会可参照当地党委、政府规定,对承租工会所属房产的困难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一定期限的租金等。

基层工会春节慰问送温暖系列活动(基层工会节日慰问限额提高)(2)

强化工会服务阵地的公益性服务性

  县级以上工会可因地制宜利用工人文化宫等职工服务阵地,为小微企业、困难职工、转岗再就业职工创业提供阶段性优惠办公场所。

鼓励实施职工创业金融支持政策

  具备条件的地方总工会可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开展职工创业小额贷款等服务,可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困难职工、转岗再就业职工创业小额贷款贴息等项目,支持职工就业创业。

对山区26县和海岛县工会经费予以倾斜

  山区26县和海岛县工会上缴省总工会经费缓缴6%,上述县级工会经费留成比例从24.5%增加到30.5%,自2022年7月起试行一年。

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办法

  县级以上工会要根据《县级以上工会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调整情况,及时修订相关制度规定,制定完善本级支出标准,指导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

材料来源:浙江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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