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饮食的特征(唐朝一度盛行胡食)
胡食盛行与汉风西行
胡食一般泛指西域各民族的食物。像胡饼、饆饠、羌煮貊炙以及胡酒等都是汉唐时期广受中原人民喜爱的胡食种类。
史籍记载,东汉灵帝喜爱胡服、胡帐、胡床、胡饭。当时的京师显贵也纷纷效仿,宋人李昉所著《太平御览·饮食部》中引《续汉书》:“灵帝好胡饼,京师皆食胡饼。”所谓的胡饼,《释名·释饮食》中讲:“胡饼,作之大漫沍也,亦以胡麻着上也。”可见,胡饼或为一种形状很大的饼,饼面上应撒有胡麻。到了唐代,京师长安十分盛行胡饼,市场上到处有定点供应的“胡麻饼店”和流动贩卖的“窝饼胡”,唐人无论贵贱,皆以胡饼为主食。
胡食中的肉食,首推“羌煮貊炙”。羌和貊指少数民族,煮和炙则是烹调技法。在《齐民要术·羹臛法》中有所记载:“羌煮法:好鹿头,纯煮令熟。”而貊炙,刘熙《释名·释饮食》说:“貊炙,全体炙之,各自以刀割,出于胡貊之为也。”王先谦疏证补:“即今之烧猪。”这种吃时用刀切割肉类的方式,原本就是游牧民族的习俗。
汉唐时期由丝绸之路而来的胡酒,主要有葡萄酒、三勒浆和龙膏酒等。葡萄酒在汉代是西域所贡,当时非常贵重,甚至可以用之换取官职。《后汉书·张让传》李贤注记载有孟佗“以蒲陶酒一斗遗让,让即拜佗为凉州刺史”。至唐太宗时期,葡萄酒的酿制方法才见于史籍记载。《唐会要》载:“葡萄酒,西域有之,前世或有贡献。
及破高昌,收马乳葡萄实于苑中种之,并得其酒法,(太宗)自损益造酒,酒成,凡有八色,芳香酷烈,味兼醍醐,既颁赐群臣,京中始识其味。”此后,随着生产规模的逐渐扩大,葡萄酒越发受到人们的欢迎。
在西域的美食传入中原的同时,中原的作物及饮食用具也同样影响着西域,如桃。桃的食用历史悠久,早在新石器时代,人们就已经食用野生桃了。在河南新郑的峨沟北岗遗址、江苏海安的青墩遗址、浙江杭州水田畈遗址及广西钦州独料遗址中均有桃核的出土。在河北藁城台西商代遗址中出土的二枚桃核和六枚桃仁,经鉴定,认为是人工栽培种植的。商周后,桃树的种植普遍,《诗经·魏风》中就有“园有桃,其实之肴”的记载。
《礼记》中更是将桃列入了祭祀“五果”之一。随着北方丝绸之路的开通,桃逐渐向西传播,在和田民丰尼雅遗址、罗布泊楼兰古城遗址、吐鲁番阿斯塔那墓地中都有桃核的出土。同样,在吐鲁番阿斯塔那墓地中还发现了唐代的面食。这些面食有九瓣式、叶片式、四棱、宝相花纹等多种样式,这些面制食品有些是由中原传入的,饺子便是其中之一。此外,在吐鲁番墓葬中还有过馄饨、粽子等食物的出土,这些食物共同反映了中原地区饮食文化的传入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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