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人要干活吗(古代女人无论做了什么事)
可以说,在母系氏族社会,妇女酋长则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男性处于从属地位。但是,随着母系社会瓦解,进入父系社会后,妇女的社会地位就一落千丈了,由原来的社会主宰变为附庸,到最后,沦落到无多少社会地位的地步,这标志着两性在权力争夺中男性拥有绝对优势。
之后的很多年里,中国社会对于女性的压迫和摧残经历了一个由轻到重的过程。
先秦时代,社会风气还比较开放,根据《诗经》“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到,在当时的底层社会中,人们对于男女之间的自由恋爱比较宽容。其后,汉唐时代,女性还享有离婚的权利,在丈夫去世以后还能够再次婚配。
但是,等到宋明时代,理学思想不断加强,人们对于女性的约束和压迫日益深重,女性彻底失去了独立和自由的可能,成为了男人的附庸。在这种封建的男权社会中,女性社会地位的转变也深刻影响着女性犯人所遭受的刑罚和苦难。
其中,程颐严肃刚正,神圣不可侵犯,甚至不通人情,实为後世所见的“道学脸孔”。在妇女贞操方面,程颐认为:“……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有人问程颐先生:“寡妇贫苦无依,能不能再嫁乎哉?”程颐则提出:“绝对不能,有些人怕冻死饿死,才用饥寒作为藉口,要知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
都知道,在古代社会中,女性囚犯和男性囚犯同样会分开监押,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女囚的遭遇就会好一些。事实上,由于中国古代很少有女人担任官吏的情况,因此,看押囚犯的牢头和狱卒基本都是男性,分开监押很大程度上也方便了他们对女性的残忍压迫。
在牢狱之中,女性动辄就会被狱卒玩弄,欺压,侮辱之事更是司空见惯。而即使到了朝堂之上,官老爷们也不会因为女性的身份就有丝毫的同情。事实上,如果女囚的身份低微,并没官宦背景,也没有钱财可以疏通关节,那么,等待她的就是一场令人绝望的悲剧。
由于,古代审案并没有不能动刑的要求,因此,很多时候囚犯都会在审问之前先上刑具。等到一通惨无人道的刑具用完,人也就痛苦到了极点,精神也濒临崩溃,如果再被官老爷们恫吓一二,再加上棍棒的鞭笞,自然就会招认。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屈打成招是常有的事情。
对于女性囚犯来说,这种遭遇就更加羞耻,因为,鞭笞往往都会拔掉裤子,这对于看重贞洁的中国社会来说,简直就是大忌。如果情节严重,女囚在被鞭笞杖责之后,还要脱裤子游街示众。这种行为也被牢头们起了个别称——“卖肉”。
对于女囚来说,走过这么一遭,基本上人生也就彻底失去了希望。身败名裂几乎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情。如果进入大牢,还会被牢头们玩弄侮辱,这对于重视名节的女人来说,几乎就是致命的打击。所以,往往受过这种刑罚的女人,就算后来有幸被释放,他们往往也会选择一死了之,因为,一旦出狱后,就是唾沫星子也会将其淹死。
而且,古代对女性的刑法也比较严苛,甚至,稍有指控就会被拉去接受杖责。因此,很多亲戚邻居之间如果有些不睦,往往就会利用这中规定,捕风捉影,制造事端,然后,指控对方家中的女性不守妇道,告到官府之中,她们往往就会被接受了贿赂的官员严刑拷打。
另外,不唯有贫寒家人的女子会被拷打,甚至,一些犯罪了的官员家属也有可能遭受这种待遇。明朝嘉靖年间,浙江总督胡宗宪因为犯罪而被逮捕,他的妻子和女儿也遭到了连累。当时,有很多官员为了羞辱这些戴罪的女性,往往会在开堂审案之后,把这些女子的裤子脱掉,并且拉倒大街上示众。
一些妇女甚至过堂的时候就连鞋子都要被那些无赖子弟脱掉,并被拿走传看。因为明清时代,女子都是裹脚的三寸金莲,并且,不能轻易示人,如果让人看到了,简直非常丢人。而胡宗宪的妻女就被这些无赖用这种办法侮辱了一通。
在森严的礼教制度下,甚至,多数遭受这种侮辱的女性很多甚至还没有等到宣判,就选择碰柱而死。当然,这种变态的礼教同时也在社会中形成了一道无形的锁链。很多时候,针对女囚的刑罚,刑狱官就会自然而然的去羞辱她们,让她们被人嘲笑,甚至失去贞洁。
一些女性起义者失败后,一定免不了要被官员们进行各种羞辱。包括扒去衣服,游街示众等等。更有甚至,还会被处以极刑,而这些最终都导致了中国近现代的黑暗和没落。很多文人在见识了西方世界的文明以后,纷纷指责这种变态的行为。
事实上,这本身就是我们的耻辱和罪过,但这种行为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才被陆续废除,女性们才终于获得了一个合理合法的地位。今天,很多人为旧时代摇旗呐喊,其中,甚至还有很多女同志,她们丝毫没有想过,如果身处在那种黑暗的时代,她们自己就会成为受害者!
参考资料:
『《诗经》、《宋代的程朱理学》、《程氏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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