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持续选派驻村工作队(助力驻村队员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中秋前夕,天等县人民法院党总支书记杨寿选及第三党支部支委一行,来到天等县向都镇民族村,为驻村干警带去节日的问候,同时对支部预备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天等县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主要由执行局、法警大队的党员组成,目前共有四名干警驻村开展防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工作。民族村地处天等县北部山区,是最偏远的行政村之一,村民主要包括瑶族、壮族村民,另有少量汉族、仫佬族群众,民族村交通不便,自然环境相对艰苦。座谈会上,杨寿选书记详细了解了驻村队员们的工作生活情况以及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队员们坚定信心,克服困难,贯彻好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坚决完成驻村工作任务,为乡村振兴贡献法院力量。民族村委会的同志肯定了法院驻村队员的工作成效,称赞驻村队员尽职尽责、不辞劳苦、甘于奉献,起到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和表率作用。
天等法院第三党支部长期以来注重年轻党员的培养,并在辅警队伍中发展党员,支部现有驻村的预备党员一名,辅警预备党员一名。当天,入党介绍人依照党员发展程序和两位预备党员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听取两名预备党员汇报各自的思想动态及一年来对党组织更深层次的认识,对他们的进步给予了肯定及提出了期望。
预备党员、驻村队员刘德林表示,感谢组织的关心关怀,今后会更加明确肩上的责任,在乡村振兴的战场上,时刻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不怕吃苦的精神,投入到日常工作当中,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用实际行动诠释法院人的责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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