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怎么调解(工资不发社保不交)
提到劳动纠纷解决方法无非是调解、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作为劳动者维权再正常不过,但是从其他企业角度看:劳动者一般是被淘汰的才会有劳动纠纷,如果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这样的人才企业也不敢再要,换言之作为劳动者再就业就更难了。
而作为企业淘汰员工也是经过考量的,但是从其他人才角度看:这样的企业要嘛发展不顺,要嘛无良抠门,赔偿不到位造成的纠纷,对还在职的其他员工也会考虑跳槽,对欠缺的岗位再想招人也难。
以下我们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角度分别对常见的劳动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劳动者维权
1、劳动合同条款违法:如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7天告知单位,该条款违法无效,其他不违法部分仍然有效。(得看合同)可以仲裁或诉讼确认合同条款无效。
2、没有签劳动合同:第一个月之后11个月2倍工资。
3、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如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先找工会,保存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4、超长工作时间无加班费无调休:一般一周不能超过44小时。上班日加班1.5倍,休息日加班2倍,节假日3倍
5、未休年假:3倍工资
6、无故克扣或拖欠工资:先评估下企业的发展,了解企业经营情况,了解其他同事的工资发放情况,评估后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7、工伤确认:上班时间上班地方工作相关、职业病、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申请、确认等相关流程详见《工伤保险条例》,如有需要留言我再整篇文章专门讲讲)
8、未缴纳医社保,可以要求补偿,尤其是生病住院可以补偿医疗费等
9、竞业协议,不是所有人都适用,高管、技术、知晓商业秘密的员工,一般限制不超过2年,且需要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解除前12月平均工资30%以上,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没有给钱的不用遵守跟不用给违约金。
二、用人单位维权
1、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胜任岗位,不能仅仅主观上认为不符合录用或不能胜任,得有相关考核指标及对方不能完成任务的证明材料,因此要做好相关制度。
2、员工不签劳动合同,需要留下证据证明对方不签,不然参照上2。
3、裁员:濒临破产、经营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但得补偿,6个月内再招聘时要优先录用被裁人员。
4、员工违反竞业协议,可以根据协议的违约条款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5、试用期员工学历造假,可以解除合同不用赔偿,如果试用期过后发现的参照解除赔偿。
6、员工要求不交社保,后又要求交,还是得交,签书面约定也没用。
用人单位部分暂时不分享太多,后期会有专门针对企业的文章。
最后说一句,撕破脸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最好的解决方案是坐下来好好聊,从时间成本、双方未来发展、劳动者联合、劳动监察等方面切入寻求折中的办法。
法律赋予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相应的权利,不是为了滥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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