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套牌车肇事逃逸怎么判(套牌车撞人逃逸)
城市晚报讯 驾驶着北京牌照的轿车行驶在长春市工农大路与虎林街附近,撞了人竟然还逃逸了,这件事报警后,长春市交警支队朝阳大队的民警就迅速展开调查,终于发现了撞人者后,立即将车查扣,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据了解,在2016年9月11日21时,牌照为京AH5618的车辆行驶到工农大路与虎林街附近时,与一位行人发生了刮碰,当时,行人倒下后,对方加速驾驶逃逸了,事后,被撞者报警。朝阳交警大队事故科的民警按照目击者记录的车牌号进行调查,发现这台车在北京呢,不可能到长春来肇事,经过证据和事实的排查,确定这台车为套牌车。
交警一直在密切关注该牌照车辆的行踪,终于在12日下午15时30分,该车出现在西安大路与建设街交会处附近,交警党鑫和郭志超立即展开跟踪,终于在建设街与大兴路交会处,交警有机会,将肇事者抓获,并将车查扣,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展开调查。
据了解,根据公安部新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等都将记12分。
在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除了“套牌车”外,涉及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使用假牌假证的违法行为,其处罚标准都是对当事人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扣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记者王秋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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