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买到星期猫应该怎么处理(买到星期猫)
“星期猫”是指
购买时精神活泼
但购买后七天左右
出现问题甚至死亡的宠物猫
1
黄女士花1800元
通过网络在杜先生处
购得一只宠物猫
谁知刚刚四天
还没享受到“撸猫”的乐趣
宠物猫就死了
宠物医院确诊因患猫瘟而死
2
黄女士要求杜先生
赔偿购猫款和医疗费共2800元
杜先生则称
“货物离手、概不负责”
双方产生纠纷
官司打到南阳中院
3
法院审理认为
黄女士购买的宠物猫
在交付后四日内即发病死亡
《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
以及用于科研、展示、演出
和比赛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
应当附有检疫证明
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
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
本案杜先生没有提供
该猫应有的动物检疫证明
现有证据也不足以证实
杜先生出售的该宠物猫
系健康无疾病
依照《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七条规定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
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
承担违约责任
判决杜先生返还黄女士
购猫款和医疗费2800元
4
宠物猫、狗均系活体动物
不像一般商品
具有明确、规范的质量标准
购买时很难通过
宠物外观和当时行动表现
判断其真实健康状况
消费者应当到
具有正规资质的宠物店购买
核实宠物接种疫苗情况
并要求商家提供检验检疫证明
商家应秉持诚信原则
出售时应进行全面检验检疫
以避免发生类似纠纷
来源:豫法阳光微信公众号
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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