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为什么可以成为经典(人性的扭曲与压抑)
1993年,陈凯歌一部《霸王别姬》奠定了他在影视界的地位,这部剧迄今为止稳居豆瓣排名第二。
这部电影是根据李碧华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成的,整部电影以暗色为主,让人们在观看时,也随着人物的命运而情绪起伏。
张国荣扮演的程蝶衣更是全剧的亮点,他把一个旧时代艺人的委屈辛酸都表现得淋漓尽致。
为了生存,他的母亲不得不把他送去学唱戏,因为长相清秀,他被戏班师傅要求唱旦角,此时程蝶衣还叫“小豆子”,可是小豆子怎么也唱不出来,因为在他的心里自己还是一个男孩子。
男孩子的羞涩让他无法翘起兰花指,也让那句“我本是女娇娥”唱不出口,在他的认知里,自己无论怎样也没有办法成为一个女孩。
一 、剁掉的手指,伤了的心贫困就像一只食人野兽,对于穷人具有致命的伤害。
李碧华把这部小说的背景放在了20世纪20年代的北京,20世纪的中国风雨飘摇,清王朝的没落,新势力的崛起,都让生活在那个时代的斗升小民,生活得异常艰辛。
李碧华擅长用细腻的笔触表现小人物的性格与命运,她的《霸王别姬》、《生死桥》、《胭脂扣》等小说,把那种情欲的扭曲描述得凄婉无比,让人们的心情也随着人物命运而流转。她笔下的情充满了浪漫、激越、凄艳的色调,譬如《诱僧》中的红萼公主为心爱的人生生挨了一刀,直戳心窝也依然视死如归。
在《霸王别姬》中,小豆子,也就是后来的程蝶衣,出身在一个本就扭曲的家庭,母亲艳红是暗门子,父亲也不知道是谁,这样一个扭曲的身份,本就是他悲剧的起源。
母亲在那个时代生存尚且艰难,又怎么让程蝶衣拥有衣食无忧的生活呢?
在社会底层挣扎的人,总会有万般困难,程蝶衣并不是天生学戏的料子,因为他长了六个指头,母亲为了能让他今后的生活顺畅一些,狠着心剁掉了他的第六个小指。
剁掉手指,四个字打来轻松,可是那份疼痛估计无人可以承受,十指连心的俗语肯定不仅仅是说来一听的,那是对疼痛最深的体验。
年幼的小豆子被剁去了小指,这不仅仅是手指的事情,可能这还有一个关于死亡的命题,在苦难中“死亡”的小豆子,他要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但此时的他,并不知道等待自己的会是什么?
生活本就不易,再加上时代的影响,小豆子的人生早早就被悲剧“盯”上了。
那个时代,生存尚且艰难,理想又算得了什么?“不疯不成魔”不仅仅是对艺术的执着,可能更多的还是对生活的妥协。
剁掉的指头,伤了的心,被改变的人生轨迹,这才是真实的生活。
二、扭曲的情爱如果说小豆子没有唱出那句“我本是女娇娥”,他是不是还是正常的自己。
小豆子对于性别的错位认知,也是他悲剧的开端,当然也正是这个扭曲的性格意识,成就了他的未来。
师哥段小楼是“假霸王”,他没有那么执着的想法,因为唱惯了霸王,所以身上的男性荷尔蒙气息也格外浓郁。
而成为程蝶衣的小豆子呢?在舞台上水袖飞舞,终于把自己唱成了与虞姬一样的悲剧人物,他爱师哥,他始终把师哥当做那个能与自己在舞台上,上演生死情缘的“霸王”。
程蝶衣走不出角色,他把最真挚的情感都留在了舞台上,他也把爱给了师兄段小楼,这份真挚换来的是什么?是真情流露的表演,是台下的喝彩。
只要段小楼在,《霸王别姬》才会格外精彩,程蝶衣才会绽放光彩。
在小说的开头,李碧华写了这样一段话:那些情情义义,恩恩爱爱,卿卿我我,都瑰丽莫名。根本不是人间的颜色,人间只是抹去了胭脂的脸。
这句话好像就是程蝶衣的宿命,他的一生都在这爱恨纠缠中出不来了,他说“不疯不成魔”,这是对爱情的疯狂,也是面对人生悲剧的疯狂。
小豆子程蝶衣在被父母双双遗弃之后,内心中的悲苦可想而知,但是他又遇到了师哥段小楼,没有温暖的人间,靠什么去支撑他活下去,那就是与师哥相处的点点滴滴。
在戏台上,他是风情万种的佳人虞姬,他为了知己而殉情,可戏永远是戏,他的师哥也不是真的霸王。
直到一个叫菊仙的女子出现,她浑身充满了女性的魅力,她就像一颗水蜜桃般新鲜,段小楼那充满男性魅力的躯体,快速的投入了水蜜桃的诱惑之中。
因为爱着师哥程蝶衣,他无时无刻不陷入那种情欲的煎熬之中,他痛恨那个叫菊仙的女人,如果不是她的出现,师哥何至于冷落自己,他何至于放弃舞台上的光鲜无比。
菊仙的出现,让程蝶衣的爱成了一个笑话,刻骨的爱恋最终化为了恨,菊仙用一根绳子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后来,他与师哥段小楼也成了“冤家”,他们互相伤害,互相诋毁,把那些恩怨都化作无情秋水,再也无法挽回。
程蝶衣的爱情是扭曲的,是那个时代强加给他的东西,他对于性格错位的被迫接受,也是他悲剧的开端。
这种性别认知的错误,成就了他在舞台上的形象,也毁灭了他的人生。
三、时代夹裹下的悲情人生20世纪的20年代的北京,风雨飘摇,军阀混战,民不聊生。
小说以此为背景,本身就把人物放在了一个制造悲剧的环境之中。
1929年的冬天,寒冬时节,总有一些人在为生存奔波,小豆子程蝶衣就是在这个冬天被母亲送去学戏的。
戏班内的生活环境是极其艰苦的,谁都为了那口吃食在拼命训练,他们的教导老师——关师傅,一生都没有成为名角,他内心是苦闷的,他把这种苦闷化作戾气,转加于学徒们身上。
少年时的程蝶衣就是在被迫中接受的,包括自己的性别。在“分行”的关键时刻, 小豆子又一次因为固执于自己的男性性别而唱错词,关师父下了狠手,把程蝶衣打出了血,在血与泪的交织中,少年程蝶衣终于唱出了那句“我本是女娇娥, 又不是男儿郎。”
因为生活,程蝶衣妥协了。
在倪公公的过寿堂会上,程蝶衣和段小楼合演的《霸王别姬》博得满堂喝彩, 倪公公强行留下了程蝶衣,这一夜,程蝶衣惨遭折磨凌辱, 性别意识终于颠倒。
因为生活,程蝶衣改变了自己的性别意识。
卑贱的出身,艰辛的学戏, 在这个乱世受尽屈辱和苦难,程蝶衣就是一个被时代夹裹向前的小人物。
1966年,那个特殊的时代,程蝶衣与段小楼再一次被时代裹挟,他们互相诋毁,互相谩骂,可是他呢的心中又何尝不是痛苦的呢?
时光流转之下,段小楼平反后去往香港交流演出,再一次遇到程蝶衣,一切已经物是人非,那些恩恩怨怨也随着时光而走远。
程蝶衣用生命与师哥段小楼唱了最后一出《霸王别姬》,他用生命完成了最后的理想,有生之年的最后一丝鲜活之气,留给了师哥,也留给了自己。图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必删除,春风解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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