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共享单车押金难退的问题(交通部拟出新规)
△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出了地铁、下了公交,路边刚好有共享单车可以骑——解决人们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共享单车火爆了好几年。
然而,伴随行业繁荣而来的,是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挪用押金投资、借贷等乱象。由于缺少监管规定,一些企业自作主张谋求更大收益,此举也让企业的资本端意识到了风险……乱象带来的是资金链断裂、企业倒闭,押金难退也成为用户投诉最多的问题。
终于,交通运输部要出手了。根据日前发布的新规征求意见稿,拟规定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用户申请退押金应当日退还,用户押金和预付资金不得挪用。
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应提供两种资金存管方式,供用户选择;押金归用户所有,运营企业不得挪用;共享单车预存资金不得超过100元,其他交通新业态不得超过8000元……
3月1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出以上规定。在备受关注的共享单车押金退还问题上,新规明确“押金应当日退还给用户”。
运营企业原则上不得收押金
征求意见稿提出,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应当基于协议,提供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种资金存管方式,供用户选择。用户押金归用户所有,运营企业不得挪用。同时,运营企业承担保障依规存入其专用存款账户用户资金安全的主体责任。
要收押金的话,也不能乱来。征求意见稿提出,汽车分时租赁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2%;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10%。
也就是说,如果一家共享汽车企业投入一辆车平均成本10万元,单份押金不得超过2000元;一家共享单车企业投入一辆车平均成本1000元,押金不得超过100元。
用户要退押金,应当日最迟次日退还
去年的315晚会上,共享单车退押金难就成为公众和媒体关注的消费难题之一。2018年年底,小黄车ofo大量用户无法退还押金,排队等候退还押金的用户大排长龙。
2018年12月中消协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报告2018》显示,共享经济企业被频繁曝出挪用押金、企业倒闭、退款难等问题,其中共享单车投诉量占比达67.5%。共享单车投诉中,问题最多的是“退押金难”问题,占比高达71.8%。
对于这个问题,征求意见稿做出规定,运营企业应当在与用户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押金收取数目和扣除押金条件,在网络平台显著位置明示押金退还方式、程序和周期。
用户申请退还押金后,什么时候能收到押金呢?根据征求意见稿,用户申请退还押金时,存管银行和其他支付服务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应当于当日(至迟次日)基于原路退还原则退还用户。
征求意见稿不光是对企业做出规定,还对银行提出了要求。
征求意见稿明确,运营企业与存管银行、合作银行和其他银行、非银行支付服务机构(其他银行、非银行支付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其他支付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便利的退款方式,及时退还用户押金,不得拒绝、拖延退还。
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不得投资借贷
“挪用押金”也是共享经济企业被诟病的一大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用户押金归用户所有,运营企业不得挪用。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运营企业收取的用户预付资金总规模应当与其服务能力相匹配,严禁超出服务能力收取用户预付资金。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单个用户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100元;其他交通运输新业态单个用户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8000元。
用户预付的钱,也应该能及时退还。征求意见稿提出,运营企业在收取用户预付资金时,应明确退还条件。
根据征求意见稿,运营企业应当建立用户预付资金备付金制度,备付金不得低于用户预付资金余额的40%。
用户的预付资金,企业会不会动起心思?征求意见稿提出,运营企业只能将用户预付资金用于其主营业务,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债券等投资及其他借贷用途等。
分析
“空白地带”有了立法,还需后续监管
业内人士指出,为了规避经营风险,共享出行企业收取押金无可厚非。但在此前,押金管理在法律上属于空白地带,监管也属于“盲区”,缺乏必要的约束,企业为了发展或生存,就会有挪用押金的冲动。此前,包括酷骑、ofo等企业就曾被媒体曝出挪用用户资金,投入P2P平台等获取收益的行为。
有投资界人士向记者表示,事实上,从资本的角度来看,共享出行企业不仅仅是租赁企业,更像是一个无需牌照的“金融公司”。在他们看来,这些企业的“单次使用费”模式并非他们关注的重点,押金才是背后支撑其生存发展的“资金池”。
“这类企业背靠的押金池数额通常非常巨大,为了谋求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在相关管理规范出台前,许多企业都将押金用于企业自身的生产运营,包括购买金融产品和投资一些项目,产生的回报也是惊人的。”该人士直言,现在共享出行的大溃败,一方面是“输血端”的资本不愿意再投入了,另一方面也与“押金池”周转出现困难有直接关系。
该人士还表示,在新规出台后,行业资金有专门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规范的同时,监管必须到位,才能避免相关企业“钻空子”。
有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共享经济的特征之一就是“涉众”,在负面情况下会出现两个结果——一是因涉众干扰社会稳定,二是因互联网属性而导致用户维权成本很高。在他看来,用户资金管理在监管层面应当成为重点,加强监管不能喊口号,监管文件需要提升效力层级,落到实处。他认为,在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清算能力大大提升的当下,对接小而散的共享经济用户押金管理,操作层面不会有太大障碍。据证券时报
连线企业
多家共享单车企业已开始免押金
目前,这些共享单车企业退押金困难吗?潇湘晨报记者连线了几家企业——ofo、摩拜、哈啰。
ofo用户依然在排队退押金。ofo公关告诉记者,目前“用户的排队退押金一直在有序进行中。”为了更好地解决押金问题,ofo推出了折扣商城,用户可以自主选择将押金转换成金币购物。“这也是我们给退押用户在排队退押之外的新选择。”对于新规的征求意见稿,ofo并没有表态,只是告诉记者,还在研究中,暂不做回复。
摩拜单车公关告诉记者,摩拜已于2018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无门槛免押金骑行。已缴纳押金的用户无条件退押金。新规征求意见稿对于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化解风险具有积极正面的意义,摩拜表示支持并积极响应。
哈啰已经推行全国信用免押一年。对于免押金,哈啰探索出了一套信用免押的方法,以信用免押为起点,对芝麻信用分650以上的用户,免收押金,支付宝扫码即可骑行。针对芝麻信用分不满650分的用户,哈啰出行推出免押金骑行月卡,不需要押金便可骑行。哈啰方面表示,希望新规出台后可以净化行业,督促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哈啰单车也希望有关部门可以推动共享单车行业的动态化监管机制,实行动态准入的政策,从而维护行业可持续发展。记者李姝
用户声音
共享单车早该形成行业自律
陈华是一名共享单车用户,他注册过共享单车享骑,如今享骑已经倒闭。
“想退余额却退不了,联系平台工作人员都是停机状态,线上客服也没人接单,申请了几个月了。”押金退还不了,陈华很困扰,他一度对所有的共享单车都失去信任。现在,他只使用能够免押金的共享单车,“现在不仅对共享单车失去信任,对所有要收押金的服务都很怀疑。上次借充电宝,要我交押金,我都纠结了好一会。”
针对拟出台的新规,陈华很支持,他说:“新规支持免押,即便要交押金也规定了,用户向退押金时当天要到账。我认为所有的共享单车都应该遵守,如果这个行业早对自我有约束,消费者也不会对共享单车失去信任。”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长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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