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怎样传承和发扬传统节日(传统节日的百年变迁)
中国的节日自古以来就和时间制度联系在一起。如果与外国人的节日比较,我们会发现,国外的节日大部分是以宗教人士的纪念日作为核心的,随意性就比较强。而我们对节日的安排,不是以个人的纪念日作为核心,我们的节日核心是我们自己和自然的关系,通过人与自然的关系作系统的时间安排。
若干年前关于节假日的改革,实际上是100年来我们时间制度的一次极其重要的转变。原来我们所实行的历法通常叫做“夏历”,是肇始于夏代的。以12个月为一个周期,正月作为新时间周期的开始。到了商代,按统治者的规定,周期提前了一个月:到了周代,起始点又提前了一个月,就是以11月的初一,作为一年之始。到了汉代恢复夏历,特别是到了唐宋时期,这种历法逐渐成为全国共同奉行的时间制度。在过去,我们也称夏历为“农历”,或者又叫“旧历”。
1912年,也就是辛亥革命的第二年,孙中山先生颁布《临时大总统历书令》,规定废止通行了数千年的“夏历”,实行中华民国“国历”,就是通常所说的“西历”或“公历”、“阳历”。国号变了,年号也变了,叫做“民国”多少多少年。这种变化和过去历代皇帝改历几乎是一样的。从此,按新历法,一年是从1月1日开始的,这之后的一段时间曾经“新历”和“旧历”并存。在新旧并存的时间里,春节等一些传统节日已经不放假了。到了1928年、1929年,为了实行新历法,有的地方居然动用行政手段在一些地方查抄卖年货的商家。这个办法实行之后,民族传统节日在整个假日体系当中就逐渐失去了地位。到1949年建国以后,我们当时的政务院 (现在叫国务院),也颁布了一个制定假日的办法,里面只规定了春节假期,而其他的民族传统节日仍然被忽略了。
春节很幸运,在我们的国家假日体系里面仍然存在。但其他的节日就没有这么幸运,差不多100年来几乎没有给清明、端午、中秋这些非常重要的节日一个真正的法定假日,民众也很少能安详地度过这些自己非常钟爱的传统节日。
说起来很有意思,包括春节在内的很多节日,虽然给了假期,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大家都知道,原来所谓的新年就是指我们的正月初一,“正月”就是新一年的开始,新的一个时间周期到来。可是后来,“新年”这个名字挪到了所谓公历的,或者我们通常叫做阳历的1月1日去了。春节没有了名字之后,我们就几乎没有办法去称谓它。于是想了一个办法,春节变成了“二等公民”,好像“节”就比“年”要小一个等份。此外,连“元旦”这个词也被挪到1月1日去了,原来我们叫做“大正”或“正日”,又叫做“正月初一”,还叫做“元旦”,因为是一元复始,第一个早晨,所以就把它叫做“元旦”。元旦被挪到1月1日之后,正月初一已经没有了名称,唯独留下的就是除夕。当我们说除夕的时候,大家都非常明白指的是腊月三十晚上,腊月的最后一天的名称,绝对不会放在12月31号去说这是除夕。因为对于阳历来说,这一年的最后一天没有什么“故事”,没有事情要做, 但在我们的传统节日中就有那么多事情要做。从腊月初八开始,我们就几乎已经进入到“年”的准备阶段,整个腊月全在忙年,忙着结束头一年的时间周期,迎接新的时间周期。在这个时候要准备衣服,要准备吃食,要准备调整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等,我们要做非常多的事情。而且到了过年的时候,还要把我们的祖先请回来,还要把福佑我们自己生活的诸多神仙力量汇集在一起,使我们新的时间周期能够平安而且有成效地度过。所以腊月三十这一天晚上的称谓仍然叫“除夕”。
只有在2007年12月7日国家颁布了“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调整方案”之后,才能说100年来传统节日的命运发生了改变。如果要是从1912年《临时大总统历书令》颁布算起至今将近100年,如果从1928年彻底废除旧历算起也有80多年了。在这将近100年的过程中,我们中华民族的普通百姓钟爱自己的传统节日,一直努力地保持着习俗传统, 这是假日体系改革最根本的原动力。如果没有全国人民对于传统节日的钟爱、关注和将之传承继续下去的强烈愿望, 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的调整是不可能的。此次改革实际上是一种划时代的举措, 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改革相比过去增加了一天的假日, 也就是由原来的10天节日休假变成了现在的11天,我们全年的休假日就是52个周末加上这11天,一共是115天。当然在此之外还有一些不属于全民节假日的特殊日子,例如各少数民族同胞的传统节日, 等等。
我们把整个节假日体系叫做一个国家的“国家日历”。我们国家日历的“节日体系”,包括民族传统节日和我们共和国的新的节日。一个国家会以怎样的办法来安排自己的国家日历呢?以“黄金周”为例,它被看做是一种资源,我们姑且叫它做“公共时间资源”。这种资源能够创造什么效益呢?有的人认为可以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同时,我们是不是可以换一个方式来思考公共时间。假日作为一种资源,不仅可以在经济上取得效益, 也会在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层面上收到效益。百姓在公共时间资源里可以收获家庭团聚,可以改善人际关系,可以创造和谐,可以提升民族自豪感,可以更清晰鲜明地将民族身份的标识印刻在我们心里。
大家都知道过年,特别是在南方,有的在初二,有的在腊月三十,这样的日子要到亲人的墓前扫墓。当然我们也有另外的一些习俗,比如清明去扫墓。为什么要在正月里去扫墓呢?就是在一个新的时间周期到来时,要请祖先一道回来同我们度过阈限 (就是一个时间和另外一个时间的交接处) 。因为在这个时间的交割过程中,最容易被邪恶势力所侵染。在民俗学领域里这个关口是非常重要的时刻。比如说,一个孩子从孕育到诞生这段时间特别重要,过去这个时候是不许外人进产房的, 产房门前都要挂上一个红布条,在这个时候有很多禁忌。特别重要的就是婚礼,婚礼是由一个普通的单人组成一个新的家庭,组成一个新的社会基层单位,在这个组成中间将会产生很多问题,所以在这个时候,婚礼的仪式就变得特别重要, 这里有对邪恶势力的一种防范,有对新事物的一种追求和期盼。
此外,传统节日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民族认同和身份认同。在国外的许多唐人街,每逢过年连外国的总统们也都要到华人区拜年。我们这些华侨们就要特意地表现我们自己民族的传统,比如舞狮、扭秧歌、踩高跷或者跑旱船, 为什么?因为在这个时候,它有一种特殊的民族认同,同时对于外人来说也是一种民族身份的认知。所以在这个时候我们就觉得自己内部的和谐和对外民族身份的显示都表现得特别清楚,同时我们在这个时候也会有一种民族的自豪感,觉得我们有一个内部标识,同时我们有一些内部的、彼此认同的仪式性的东西来联系着我们。
另外,如果从文化艺术的角度来看,这是我们表现自己才智最集中的时刻,我们许多艺术表现形式几乎都是在这个时候显示出来的。基于以上这些节日的功能,我们为什么不通过法定假日的方式让它能够由隐性变为显性,在社会生活中间发挥效益呢?如果说过去我们一直压抑着这种民族情感的展示,那实际上除了在我们的内部造成了缺失之外,对于整个国家生活来说也是一种遗憾, 所以节假日改革是一次非常重要的、划时代的改革,它将会在我们的社会生活、民众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文章来源:《紫光阁》201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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