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离婚的规定变化内容(关于离婚的五大规定)

民法典对离婚的规定变化内容(关于离婚的五大规定)(1)

导语

《民法典》实施两年多了,其中的婚姻家庭篇对离婚做了详细的规定。关于离婚有五大规定,很多夫妻并不清楚,闹出了不少笑话。

正文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实施,其中的婚姻家庭篇取代了原来的《婚姻法》。现在,离婚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可是,很多夫妻对《民法典》不是太了解,在离婚上做出了荒唐事。《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中,关于夫妻离婚有五大规定,希望准备离婚的夫妻能够清楚。

他同意了妻子的离婚要求,在《离婚协议书》上两人签了字,妻子认为离婚已经完成

袁甲与香玲都在农村长大,虽不在一个村庄,但是是初中同学。读书期间,两人暗生情愫,谈起了恋爱,因此耽误了学业,读完初中便回家务农。回家务农以后,两人便光明正大地谈起了恋爱。一年以后,香玲发现自己怀孕了,孩子自然是袁甲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吧,两人都不到结婚年龄。没办法,两人举行了结婚仪式,就生活在一起了。几年以后,孩子3岁多的时候,香玲又怀孕在身,两人才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了结婚手续。

他们的老大进了幼儿园,二胎很快也来到人世,花钱的地方就多了。袁甲与香玲商量,决定到男方打工。袁甲的父亲带领一个施工队,在本县活动,给人修建房屋,袁甲这几年跟着父亲干,学了些施工建房的技术活。到南方后,袁甲看到到处都是建房者,工厂的厂房也需要维修者,于是就自己组建了施工队。不到几年,袁甲就干得风声云起,自己做起了房地产开发商。同时,也将香玲接到身边。男人有钱就变坏,这还真的不假。有钱后的袁甲就花起来了,今天去洗脚,明天去桑拿,外边的女人很多。到了后来,竟然不顾香玲的感受,公然将有关系的女人领到家中潇洒。

香玲看到这种情况,与袁甲吵过也闹过,可是袁甲依然我行我素,死不悔改。没办法的情况下,香玲提出了离婚。说实在的,袁甲开始不想离婚,因为香玲的家务做的很好,特别是做的一手好饭菜。可是,自己又离不开女人,特别是外面的情妇们。思前想后,袁甲同意了离婚。经过协商,两人就离婚形成了一致意见,达成了《离婚协议书》并签了字。两个男孩子都给了袁甲,她一个也没要。到此,香玲认为两人的离婚手续办理完毕,拿了自己的东西就离开了袁甲。

香玲离开了袁甲,并没有回老家,她渐渐地喜欢上所在的城市。离开袁甲后,她休息了一段时间,然后通过老乡的帮忙,在一家工厂工作了。工作期间,车间主管对她格外关注。经过了解,她知道车间主管是她的老乡,现在仍然单身一人;他离过一次婚,有一个男孩在老家读书。也许是同病相怜,也许是老乡关系,两人越走越近,最后谈起恋爱,住在了一起,过起了幸福的生活。香玲恋爱的事情很快就传到了袁甲的单位。袁甲的秘书问袁甲离婚的事情,当听完袁甲的述说后,她告诉袁甲他们并没有完成离婚。

要完成离婚,需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婚姻登记机关须审查两人的《离婚协议书》并盖章,然后是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过后,双方对离婚没有不同意见,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这样双方才完成离婚。辅导完离婚常识后,秘书与袁甲就离婚事宜密谋一番,达成了共识。一个月后,袁甲对香玲同居的证据搜集完毕,他的秘书出场了。秘书找到香玲及其恋爱者,拿出他们同居的照片,告诉香玲:你与袁甲只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没有完成离婚;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是非法的;现在有两条路供你们选择,或者给袁甲一笔补偿,然后袁甲补办离婚手续,你们光明正大结婚;如果你们不同意补偿,那就在法庭上见。

结束语

实际上,袁甲与秘书的行为涉及敲诈勒索,有违法嫌疑。但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袁甲、香玲两人确实没有完成离婚手续,现实中还是夫妻关系。这种情况下,香玲的恋爱行为、与恋爱对象的同居行为是违法的。根据《民法典》,夫妻离婚有五大规定,是离婚者必须要完成的。

01,离婚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形式。当夫妻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形成并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则是协议离婚。否则,就到法院起诉离婚。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诉讼离婚者没有离婚证,以判决书或调解书为准。

02,《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并不代表完成离婚,需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婚姻登记机关走完相应程序后,会在《离婚协议书》上盖章并颁发离婚证,至此夫妻的离婚手续才算完成。

03,《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者有30天的冷静期。30天的冷静后,如双方对离婚没有意见,则准许离婚,颁发离婚证;如有变化,或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离婚协议书有意见,则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04,诉讼离婚时,开庭前法院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如双方接受调解,同意调解结果,双方则签订《调解协议书》,相关法院盖章,调解协议书与判决书有同等法律效力。

05,首次起诉不判离婚者,如双方在判决生效后发生分居现象,分居满一年后,离婚者再次起诉,一般都会判离婚。要注意的是要提供分居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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