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雇主性侵女保姆(3人一起生活多好啊)

这个世界上不管做什么职业都可能会面临危险,正常我们觉得保姆不就是在雇主家做些家务而已,会有什么危险,谁又能想到今天的主人公被雇主盯上了,却失去了清白之身。也就是所谓的强奸,强奸就是逼迫一方发生关系,有时候防不胜防,一不留神就会被得逞。

老年雇主性侵女保姆(3人一起生活多好啊)(1)

2009年,北京发生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件。一位女子为了满足丈夫的欲望,竟然偷偷帮助丈夫对自己家里的保姆实施侵犯。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谴责,也暴露了一些家庭和社会的深层次问题。

老年雇主性侵女保姆(3人一起生活多好啊)(2)

事件的主角是一对中年夫妇,姓王,是北京某大型企业的高管。他们有一个十岁左右的儿子,生活富裕,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套高档公寓里。为了照顾家庭和孩子,他们雇佣了一位来自河南农村的保姆,姓张,今年24岁。王先生是一个性欲旺盛的男人,经常在外面寻花问柳,与各种女人发生关系。王女士虽然知道丈夫的花心,但为了维护家庭的表面和谐,也为了自己的利益和地位,她不敢与丈夫闹翻,只能忍气吞声。她甚至为了迎合丈夫的喜好,经常陪他去各种娱乐场所,与他一起玩弄其他女人。

老年雇主性侵女保姆(3人一起生活多好啊)(3)

2009年的一个晚上,北京某公安局门口突然出现了一名眼神呆滞,女子刚开口就说自己被雇主和他的老婆侵犯了。雇主和他的老婆一起侵犯的?警方又问了一句。女子坚定的说道,是的。当时警方也是处于懵逼状态。见过被侵犯的,还真没见过夫妻一起联手对人实施侵犯的,于是警方迅速对这名女子开始了解情况,据该名女子透露,自己是一名全职保姆,那天雇主的妻子说雇主生病了,需要人照顾,于是保姆就前去雇主的房间,可是刚一进门,就被躲在门口的雇主强奸了。事后保姆才发现,原来雇主和他的妻子早已商量好了,就等着保姆走进圈套

老年雇主性侵女保姆(3人一起生活多好啊)(4)

听完,警方就迅速对这名报案女子开始调查,据调查,这名保姆名姓张今年24岁,是从乡下老家来到北京打拼的,和她一起的还有他的丈夫小王。没有学历,很多大公司和厂里都不愿意招他们,好在他们非常勤快,于是在两人的共同努力下,丈夫小王找到了一个建筑公司在里面负责搬砖、或水泥,且还包吃包住,而小张则是找了一家家政公司,在里面做着上门保姆的服务。

小张被侵犯后,在家里想了很久,也不敢跟丈夫说这件事。毕竟是这种事情,人一旦涉及到这种事情,都会往不好的方向想。即使小张是被强迫的,但是也不妨碍有的人乱想。这种事情发生后,社会对男性的宽容度总是比较大的。所以小张很犹豫,她害怕这件事情被人知道了,不仅是自己要遭受流言蜚语,丈夫也会因为自己被人非议。小路被侵犯后,每天魂不守舍,还生病了,丈夫发现了小张的不对劲。小张之前为了赚钱,每天都是干劲十足,但是这几天怎么这么反常呢?

丈夫很关心小路,小张看着眼前的丈夫,突然湿了眼眶。这几天积累的委屈全部都爆发了,一边哭着一边对丈夫说:“是自己很脏。”听了这一句话,丈夫隐约猜到发生了什么事情,心疼妻子的同时就要去跟凶手拼命。小张急忙将丈夫拦下,说我们没有证据,这事要是报警了,对你会不会不好。丈夫一听这话,很生气的说:“现在你是受害人,别人的嘴长在别人的身上。别人说什么我们也管不着,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去报警。”

老年雇主性侵女保姆(3人一起生活多好啊)(5)

在如今社会,正常情况下,妻子对于丈夫的出轨行为应该是无法容忍,难以原谅的。但是李某又为何原意协助王某对保姆实行侵犯,并且还在事后劝保姆插足二人的感情呢?是因为夫妻不和所以想要找人接替吗?为了调查清楚真相,警方对此案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而李某在和小张对峙时,却对小张的指控予以否认,说小张是胡编乱造的。这让小张更加气愤,同时也越发肯定了心中的猜测。而此事是否是小张胡编乱造也自然是可以查证的,于是警方带小张到了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小张确实是在被迫的情况下与王某发生了关系,这也验证了李某在撒谎。见无处抵赖李某只得承认自己的罪行,并说出了另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

女雇主说虽然跟老公很恩爱,但是自己生病了做了个手术吧子宫切除了,但是,手术后发现,丈夫不太喜欢和自己同房了,两个人半年同房的次数屈指可数,那时她就知道了,丈夫对自己失去兴趣了。所以索性就想着给自己的丈夫找个情人,让他没想到的是,丈夫也对这个小保姆有很大的兴趣,索性两个人一拍即合就商量了,此次的 事件。

老年雇主性侵女保姆(3人一起生活多好啊)(6)

在本起侵犯保姆的案件中,雇主夫妻俩毫无疑问会被法律制裁,但是女雇主在其中积极出谋划策,牵线搭桥,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对于她应该如何定罪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老年雇主性侵女保姆(3人一起生活多好啊)(7)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妇女的性自主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王某罔顾保姆方某的意愿,强行与之发生关系,违背了法律规定,构成了强奸罪的法律事实。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将女子规定为强奸罪的主体,但是女子也并非完全不会触犯强奸罪,像本案中的女雇主,帮助丈夫性侵保姆,已经构成了强奸罪的帮助犯。

夫妻之间离不开一个“性”字,但是因为王某的一念之差却祸害了一个无辜的人,酿成了三年的牢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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