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哲学的理论(死亡学和性学不分家)
死亡学:向死而生的智慧
Thanatology,词源来自于古希腊神话中死神 Thanatos 塔纳托斯之名,是睡神修普诺斯 Hypnos 的孪生兄弟。
1903年,俄国微生物学家与免疫学家梅切尼科夫Metchnikoff(1845-1916),1908年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得主,在其著作《人类的本质》中首次提出。“以科学的精神及方法研究‘死亡学’及‘老人学’可减少人类承受痛苦的过程,并可改善人类生活的品质。”
1912年,美国医学教授罗威·帕克 Rosewell Park(1852-1914),在医学协会期刊中首次引入“死亡学”这一学科概念,是较公认的死亡学创始人。
1955年,著名诗人艾利欧特首次提出死亡教育与性教育同样重要,孪生兄弟不能分家。
1993年,旅美华裔学者傅伟勋著《死亡的尊严与生命的尊严》,将死亡学引入国内。并发展出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死亡学,即“生死学”。生死学专注于探寻如何更好“向死而生”的生活。
事实起点与理想终点
事实起点:人是“向死的存在”(海德格尔)。具有政治社会理想意义的“人人生而平等”在死亡面前得以全然地实现。
理想终点:“人人必能超克死亡”,获得生命与死亡共同的意义与尊严。
参考书籍:
《死亡的尊严与生命的尊严》傅伟勋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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