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客家风俗之二次葬的更正和补充 关于客家风俗之二次葬的更正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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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客家风俗之二次葬》的阅读之多和评论之精彩,大大出乎本人的意料。难道是因为时逢农历七月十五中元节,文章内容刚好切合的缘故?呵呵!本人初试笔墨,感谢各位的抬爱和指正。

首先我承认前文的一个错误,就是棺材进“殁窿”(客家音)的方向,应该是脚里头外。我在原文里面说反了。欢迎指正之余说出根据。

然后有人说,福建、广西和湖南有大把的是二次葬。是的,我想说福建、广西和湖南有大把的客家人,而且还是族谱载明的是从客家地区迁过去的。其实、所谓的广府人、潮汕人也都是“客家人”,区别只在于时间的早晚而已。关于客家迁徙的路线,我准备后面另写一文介绍。

当然这里面还存在另外一种可能,就是二次葬是少数民族的风俗。因为现在有证据显示,客家人在不断南迁的过程中,和当地的少数民族不断地融合。古文中记载的很多少数民族最后都消失了的最终原因,很有可能是融合在客家人里面去了。现代考古学在研究客家族群的基因排列里面,发现了少数民族的成份。作为一向以“衣冠南渡、中原正统”自居的客家人来说,这一点在感情上不太能接受。

另外单独说明一点,本人已年过不惑,不是00后。如果你觉得我说得不对,欢迎指正。很乐意抛砖引玉,那样能学到更多知识。

有看官说,不是全部都是二次葬,也有一次葬到位的,叫大埋地。还有兴宁罗家通书为证。是的,确实有一次葬到位的。但是否一次葬,主要意见在风水师口中,不是主家意愿。而且大部分都是二次葬,甚至有改三次、四次的都有。

最后一点是,我没想到有人会对二次葬这么推崇,华夏文明,人类文明都出来了。说实话,我是很感激政府推行火化的。

下面我补充一下前文只截图,没有复述出来的,记载在县志中的两篇《洗骸文》。

洗骸文,同学诸子订。、、、、、、人皆有仁人孝子之心也。而独难为戕毁亲骸者,解粤俗于已塟之亲塚。旋发之棺,旋剖之节。解肢分抛,掷其爪髪肌肤,仅取骨殖,用瓦罐捡取。非然即笑为不孝。嗟乎,葬者藏也。欲人之弗得见也。、、、、、、吉壤果许妄求,间有族姓蕃昌,罔非积善余庆,而一切邱垄尤未始昧。、、、、、、父母全而生之,我全而归之。生不愿为亏体之人,死亦不愿为亏体之鬼。

原文太长了,只能摘录几句。三百年前的有识之士都懂得的道理,今天的人还能继续执迷不悟。所谓移风易俗之路,任重而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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