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行省的建立及意义(从元代云南行省)
据《元史・地理志》记载:
“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汉梗于北狄;隋不能服东夷,唐患在西戎,宋息常在西北。若元,则起朔漠,并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
由此可知,在元朝广大的疆域内,居住着众多民族,能否妥善地处理好民族问题,直接关系到元朝的兴衰。所以,元朝统治者在前代实行羁縻政策的基础上又做了进一步发展。在少数民族地区,除了“宗王将兵,镇边徼襟喉之地,如和林、云南、回回、畏兀儿、河西、辽东、扬州之类”外,又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行省,从政治上与内地划一。
ー、元朝行省制的建立行中书省是元朝地方最高行政机构,筒称行省。《元史・百官志》曰:
“行中书省,凡十,秩从一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国初,有征伐之役,分任军民之事皆称行省,未有定制。中统,至元间,始分立行中书省,因事设官,官不必备,皆以省官出领其事。其丞相,皆以宰执行某处省事系衔。其后嫌于外重,改为某处行中书省。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事重事,无不领之。”
这一记載对行中书省的演变、职责都做了较为详尽的说明。元朝所设的十行省中岭北、辽阳、甘肃、云南、湖广等省皆是少数民族地区,这对加强边疆民族地区与内地的联系,促进当地生产和文化的发展,都有其十分重大的意文。
二、云南行省的建立云南自古以来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秦、汉皆在此建立过郡县体制,唐、宋时期,蒙氏和段氏先后建立了南诏和大理政权,在政治上、经济上与内地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但南诏和大理毕竟都是国内独立的民族政权,与中原王朝的关系是若即若离,并不直接在其统治之下。
赛典赤赴任图
公元1253年,忽必烈攻下大理后,令大将兀良合台招降未降部族,任命原大理国主段兴智为“摩诃罗瑳”,命主国事,后又派遣宗王忽哥赤到云南镇守,对云南实行军事治理。由于统治方法不得当和统治集团的内讧,“比因委任失宜,使远人不安”。对此,元世祖忽必烈非常关注,在全国统一局面已确定的前提下,即着手解决云南事宜。经过一段时期的军事治理,在云南设立行省的条件已经成熟,至元十年(公元1273年),忽必烈派了“谨厚者”回回人赛典赤赡思丁行省云南,赛典赤于至元十一年(公元1274年)到云南,建立云南行中书省。
三、云南行省建立的意义行中书省建立后,云南实际存在行省、宗王、土官三大行政系统。第一任行省平章政事赛典赤较为妥善地处理了三者之间的关系,在政治、经济、民族关系、文化诸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作新于民者多”,使云南与内地的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赛典赤到任后,即着手建立一个全省统一的行政机构,使军民分治而统管于行省。他以纳速刺丁、月忽乃为断事官,杨琏为左右司郎中,塔木丁为员外郎,梁曾、侯瑞为都事,建立了省级官僚机构。他在奏折中提出:“云南诸夷未附者尚多,今拟宣慰司兼行元帅府事,并听行省节制。”同时又上奏:“哈刺章、云南壤地均也,而州县皆以万户、千户主之,宜改置令长。”
这些建议得到了忽必烈的认可。不久,赛典赤又以所改云南郡县上闻,从而结束了军事治理的管制办法,确定了行省建制,云南从此时起,成为中国的正规行政区域,“吏治文化,侔于中州”。行省建立后,赛典赤又在云南均赋役,兴水利,开置屯田,擢廉能,黜罢污滥,廉明赏罚,抚恤孤贫,这些措施都促进了当地社会和生产的发展。
赛典赤图
四、云南行省首位最高行政长官——赛典赤赛典赤是一位富有政治远见的人物,他在处理宗王与当地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上,尽力采取迁回和缓的办法,加以解决。如罗槃甸的少数民族举行反叛,赛典赤曾率兵前去征讨,招谕三次不降,部下要求诉诸武力,但他坚持派遣使臣,以理招谕。当得知部下采取私自攻城的做法后,赛典赤大怒,“遽鸣金止之,召万户责之曰:‘天子命我安抚云南,未尝命以杀戮也’。”罗槃甸主对此非常感激,曰“平章宽仁如此,吾拒命不祥。”于是诸酋长各赉金、马、币帛前来贡献,余城和泥诸部、广南溪洞二千人各执土物纳款,西南诸夷一致款附。
据史载:“夷酋每来见,例所献纳,赛典赤悉分赐从官,或以给贫民,秋毫无所私。为酒食劳酋长,制衣冠袜履,易其卉服草履,酋皆感悦。”赛典赤作为行省的最高行政官员之所以如此,目的是稳定局势,巩固元政权在当地的统治。
另外,他对当地的土官,采取了两种管辖办法,一是尽力削弱和限制其统治权力,二是不放弃拉拢和利用,给予一定的职权,使其效忠于元朝政权。赛典赤对云南最大的土官——大理段氏所实行的两手政策颇具代表性。蒙古军攻下大理后,原大理国主段兴智投降,被封为“摩诃罗瑳”,命领大理、善阐、威楚、统失、会川、建昌、腾越等城,成为云南境内最大的土官。赛典赤取消军事管制后,建立云南行省,置郡县,署令长,统有三十七路,并命段氏为大理路总管,其权力大大削弱。
五、云南行省较南诏的进步在军事上,云南的乡兵——以白族为主的爨僰军,原来基本上是由段氏直接指挥,行省成立后,赛典赤之子纳速刺丁任云南诸路宣慰使都元帅,统率包括爨僰军、摩些军(纳西族)在内的少数民族军队,段氏等土官虽然也随军出征,但要服从行省官员的指挥和调遣。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纳速刺丁迁居大理,其中含有对段氏就近监视之意。
另一做法是把省治由大理迁到中庆。因为大理是南诏、大理两朝的都城,有段氏家族几百年创立的基业,是云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行省遽难破之。而中庆(今昆明)地处滇中,不仅利于统摄全局和与外界的联系,更重要的是可以摆脱段氏家族的传统羁牵,削弱其影响。与此同时,行省还通过封赏等形式笼络土官。行省建立后,内地官员可以到云南视事,如金齿地区,行省在这里设路后,“事有所督,则委官以往,冬去春回”,较南诏时“诸城镇官,惧瘴疠或越在他处,不亲视事”大有进步。
六、元朝其它少数民族行省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在女真族聚居的东北地区设立了辽阳行省。在行省的统辖下。于女真族、水达达人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置了开元路、水达达路、合兰府等路府进行管理。在合兰府水达达路之下又有桃温、胡里改、斡朵怜、脱斡怜、孛苦江五个万户府,设官牧民统领当地的女真、水达达等少数民族。
当地的百姓要承担兵役、地税、科差等徭役。甘肃行省则多为原西夏旧地,居住着诸多少数民族。湖广行省内有徭、僮、黎、苗、仡佬、葛蛮等少数民族。行省建立后,他们与中原王朝的关系较前密切了。
参考资料:1、李思聪《百夷传》
2、樊绰《蛮书・云南城镇第六》
3、《元史・地理志》卷58,第1345页
4、《元文类・屯戍》卷41
5、《元史・百官志》卷91,第2305页
6、《元史・赛典赤赡思丁传》卷125,第3064页
7、李京《云南志略·云南总叙》
8、《元史・信苴日传》卷166,第39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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