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翻新轮胎可以退一赔三吗(双十一轮胎大战)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下发《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指出,禁止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杜绝虚假宣传。但在第14个“双十一”战幕早早拉开的背景下,网友仍旧要面对堪比奥数题的预售规则、满减套路,还有人晒出“买贵赔”的惊奇比价经历……
一个网友晒出了自己的购物比价经历,关于“买贵赔”的“参与条件”“活动玩法”“补偿规则”也容易埋下消费纠纷的隐患。
一个网友的“买贵赔”比价经历
“双十一”俨然已经被打上了“便宜”的标签,车友小吴打算趁机把轮胎换一换。10月24日“双十一”的活动一开始,小吴就开始浏览对比各家平台的轮胎价格。不比不知道,一比还真让他发现了不少问题。
10月31日,小吴发现京东推出“轮胎买贵赔,1.5倍赔差价”权益,于是在京东找到自己需要的米其林235/60R18 103V汽车轮胎,显示最终支付价格为1009元每条。小吴没着急付款,想着活动既然持续到11月12日,那就不妨再等等,看看其他平台会不会推出力度更大的优惠。
11月1日,途虎平台也上线了“轮胎买贵赔”权益,直接喊出“2倍赔差价”。眼看途虎与京东竞争,小吴静等“渔翁之利”。据小吴介绍,从当时活动页面的简单描述看,途虎的活动貌似更优惠。但在他领完途虎平台优惠券准备下单米其林235/60R18 103V汽车轮胎时却发现,途虎平台付款界面的价格竟为1141元。同款轮胎相比京东1009元每条的价格,途虎“2倍赔差价”的活动竟然比京东“1.5倍赔差价”的活动贵了132元。小吴又致电离家最近的轮库汽车服务连锁店,工作人员表示该款轮胎实体店包安装的价格为1250元,并且可以随到随安。
图为米其林235/60R18 103V汽车轮胎在不同平台的支付界面截图
如果没有小吴这样详细的“比价笔记”,单看途虎喊出的“2倍赔差价”,一般的消费者肯定会以为途虎的价格比京东低。
按照京东和途虎平台的“比价提示”,记者选取了几款轮胎在多个平台上进行了比价。发现低价轮胎基本上都没有可比性,大多是“平家”,很难找到同款同型号的轮胎,不是尺寸不一样,就是型号、款式或者花纹材质不同。比如,途虎平台一款售价为739元的优科豪马ADVAN dB V552 225/45R19 92W型号轮胎在途虎平台为参与“2倍赔差价”的指定产品,但在其他平台并无此商品出售——途虎拿“指定产品”来参与“2倍赔差价”活动,消费者比价范围明显缩水。
与此同时,记者发现同样一款倍耐力新P7轮胎,在京东卖999元,在途虎卖1069元,在天猫养车则是让人看不懂的“876元起”;同样一款优科豪马轮胎京东养车卖659元,在途虎卖719元。
图为倍耐力新P7汽车轮胎在不同平台的支付界面截图
“指定产品”和“赔差价”的优惠真相
为了不掉坑里,小吴仔细看了享受优惠的各种附加条件。
比如途虎要求,享受优惠价格必须到指定的工厂店才能落实。
再比如,途虎养车在活动规则中要求,“指定产品”才参加,至于什么是指定产品并没有说明,到底哪些产品参与活动的解释权也归平台所有。
再比如:有些平台“轮胎买贵赔”活动针对的是全部自营轮胎商品,途虎则标注为“指定产品参与买贵包赔活动,其余产品按条件参加30天保价”。
有车友评论:途虎就算做不到最低价也无碍其喊出“2倍赔差价”口号甚至“10倍赔差价”的口号,因为不是最低价的产品可能也不会成为“活动指定产品”。
再往细阅读“活动规则”,附加条件里也有一些“潜在成本”需要考虑。
比如“仅限在途虎养车工场店(约4000家)安装才可参与活动,第三方平台途虎店不参与该活动”。
那么,在近距离的养车门店买轮胎免费安装,还是四处奔波追逐优惠,这方面的成本也需要消费者精打细算。
在“赔差价”环节,同样也有复杂的规则等着消费者面对。
比如,如果消费者确实发生“买贵”事实,京东明确指出将赔付差价的1.5倍金额直接打入用户账户,该费用可直接提现,提现后想去哪儿花去哪儿花;途虎则是将赔付差价2倍的同等价值E卡给消费者,平台赔给消费者的消费卡,消费者迟早还得交给平台。
图为京东平台和途虎平台活动部分规则截图
培养价格意识 精明理性消费
早些年的“双十一”规则简单,标价明确,大家不需要研究什么攻略。可随着越来越多平台的加入,“双十一”的玩法却变得越来越复杂。近年来预付模式下虚假优惠、消费陷阱识别难,预售套路、满减规则不明确,被网友调侃为“奥数一般的优惠计算公式”。而上述“买贵赔”的复杂局面,更是让被采访者表示“无所适从”“无聊”“担心交智商税”。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于2021年10月底至12月初,开展了“2021年双十一电商平台消费及预付式消费情况调查”活动。调研发现,在“双十一”消费期间,卖家/平台的商品描述不到位,对于消费者知情权未给予充分保障,造成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损害。调研指出,在消费者知情权及公平交易权方面,平台负有极大的保障义务和责任,若平台告知不够充分,则不足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若双方规定不清,则不足以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早在2017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就曾发布《“双十一”网购商品价格跟踪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在当年宣称参加“双十一”促销活动的539款非预售商品中,不在11月11日也能以“双十一”价格或更低价格(不考虑联动活动情况)购买到促销商品的比例达78.1%。
中国消费者协会曾建议有关部门完善网购价格监管制度,依法惩处价格误导行为;建议加强平台商品价格管理,电商平台及商家需落实诚实守信的经营责任。但即使如此,依旧有商家进行虚假营销,其中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处罚力度不够,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事实上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支持,但是“双十一”促销中的猫腻还是屡禁不止。有业内人士表示,“双十一”有大量的线上商家参与,并且均是跨区域经营,监管上也有难度。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各互联网平台企业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
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孙兴凯律师提醒消费者,购物前最好货比三家,对于特别关注的商品,可以平时多留意其售价,再与促销期间的价格对比,以确定是否真的优惠及优惠力度。商家应该对营销规则及相关信息进行透明公开。
对于想在“双十一”期间创下业绩纪录的平台电商来说,只有真正做到“以消费者为中心”,这样才能让消费者放心,也才能把购物节维持下去。别让“信息不对称”和复杂的“商品具体信息”成为公平交易、明白消费的“绊脚石”。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曹鹏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