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面异物造成车辆损坏(高速公路全责高速路)
去年11月11日在广澳高速上的一起事故终于有了定论。根据微博上的大V“陈震同学”的说法,此次事故的最终结果为:广粤高速公路全责。
事件回顾:
去年11月11月13时,在广澳高速广州往珠海方向K53 700处,一辆白色货车在撞击到路面异物之后发生失控,随后撞击到一辆正常行驶的WEY VV7,后者在翻滚失控后掉下高速桥梁,所幸车内四人都系上了安全带,没有生命危险。
根据现场视频,不少人以为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前方一辆正在紧急停车带上的Macan车主在路中央放千斤顶作为警示障碍物所造成的。随后高速警方辟谣说,造成事故的真正原因是桥梁路面的伸缩缝钢件断裂意外凸起,保时捷车主也是受害者。
事后修复的伸缩缝
事发后,广粤高速方已与受伤者家属进行了沟通,而如果定责完全在高速路一方的话,那么在事件中受到牵连的三辆车汽车及人员受伤的赔付都将由广粤高速承担。
高速道路全责,国内首次?其实这次事件高速被判罚全责无可厚非,事件的前因后果也十分明确。而通常因为高速路面的不平整、损坏、障碍物等导致的车辆损伤、爆胎甚至是车祸也是时有发生,我个人就经常见到高速公路上有大货车上掉落的木块。但是如果不小心压到这些异物所造成的车损,车主只能自认倒霉,极少有高速因此担责。
这里有个案例:
赣州城区的钟先生在某个晚上驾车行驶在厦蓉高速上,而此时高速路面上有一个障碍物,他躲避不及撞上去了,导致车辆受损。但由于在高速上车主不敢立即停车,在临近的高速出口后,钟先生通过行车记录仪发现,他撞的是一个大货车的轮胎,随即报警,事后车辆的维修费大概在6000元左右。
事件发生后,钟先生认为他支付了高速通行费,高速养护部门没有及时清除路面上得障碍物,所以应该承担这次的事件所造成的损失。而高速养护方则辩称,自己所负责的高速路段长达100公里,没有办法及时发现障碍物,更无法立刻清除。最终双方只能通过法院途径解决问题。
类似的事情在湖南省也有一例,驾驶员在高速上撞击到了异物导致产生13万的维修费,最后当地法院判定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高速管理维护部门承担80%,驾驶员承担20%。法院认为,此案是服务合同纠纷,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是自驾驶员驾车通过高速收费通道进入高速公路开始,双方之间在事实上即成立服务合同关系。
涉案事故的发生一方面是因为高速公路上遗留障碍物,另一方面也因为驾驶人未足够小心驾驶避让障碍物。因此,从履行合同义务的角度,双方均存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道路所导致的车祸维权太难
看得出,在高速路上发生类似事故最终都需要车主自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且需要提前收集证据、聘请律师,需要耗费极大的时间和精力。缺少一个正常的投诉窗口,让车主碰到此类事故后的维权成本极大,最后一般都选择自行理亏。
发生在付费的高速公路都如此困难,而那些发生在普通道路上的类似事件更是让车主绝望。怪谁?还是怪自己倒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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