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第一女演员(她是民国第一美女)
1989年4月23日,胡蝶病逝于加拿大温哥华,临终前还说了一句非常浪漫的话:“胡蝶要飞走了”,告别了她传奇的一生。
整整28年之后,人们忆起胡蝶仍有当年的热情。这不仅因为她的美貌与演技,更因为她有着不同于一般美人儿的人格魅力,还有她身后留下的一些谜题。
作家张恨水曾这样评价胡蝶:“胡蝶落落大方,一洗女儿之态,性格深沉、机警、爽利兼而有之,如与《红楼梦》中人相比拟,十分之五六若宝钗,十分之二三若袭人,十分之一二若晴雯。”通俗一点说,就是除了美貌,胡蝶还有宝钗与袭人的高情商,深谙为人处世的道理,但也并非圆滑世故,还有一份晴雯的真诚与直率。
1935年是胡蝶生命中重要的一年,她不仅事业达到高峰,同时也组成了家庭。是年11月23日,胡蝶与相恋6年的潘有声喜结连理。婚礼在上海九江路圣三一教堂举行,相当隆重。潘有声与胡蝶相识时,只是上海永兴洋行茶叶部的一个普通职员,虽相貌并不出众,但身材高大、性格敦厚,胡蝶喜欢他是个干事业的人, 做事情扎扎实实, 待人诚恳讲信用。
一开始两人只是普通朋友。“蝶雪解约案”后,潘有声开始追求胡蝶,但她对个人情感一直保持谨慎的态度。两人相处多年,胡蝶终于被潘有声的诚挚态度所打动,最后决定嫁给他。胡蝶并没有看错人,后来发生的事情都与潘有声有关。正是在他的支持与帮助下,胡蝶渡过了许多难关。抗战结束后,夫妻二人带着儿女在上海短暂居住后便去了香港,直到潘有声去世,胡蝶一直陪伴在他的身边。
胡蝶与戴笠的关系,曾经一度传得沸沸扬扬,至今仍是一个谜。首次披露这个信息的沈醉,曾经是戴笠的军统部下,上世纪60年代初被特赦,于1962年出版了《我所知道的戴笠》一书。可能出于那个时代“阶级斗争”的需要,他一反过去日记中对戴笠的赞扬,在书中竭力渲染戴笠的“丑形”,尤其在私生活方面,披露出许多惊人内幕。
特别是提及了戴笠与胡蝶的一段关系,更是言之凿凿。沈醉说与戴笠“同居时间最长的要算胡蝶了,从1943年以后,胡为他所占据,一直秘密住在他的城乡公馆内”。应该说,戴笠与胡蝶都不是一般人,他们如有什么苟且关系,国民党内部应该人人皆知,是绝对瞒不过去的。
另外,即使国民党为了维护戴笠的形象竭力隐瞒,重庆当时还有中共地下党活动,如有此事,一定会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揭露,这样上头条的轰动新闻居然能在重庆瞒天过海几年都没有人知道,显然是不可能的。
而且,台湾后来也出了许多关于戴笠的书籍文章,没有一本(篇)提到戴笠与胡蝶这样的关系。沈醉所述属于孤证。当时他刚被特赦,求功心切,加上有为写文史材料赚取稿费之嫌,书中提到的一些事情后来已经证明是不真实的,确有虚构的成分。
1943年10月,胡蝶一家从曲江流亡到桂林。胡蝶抵达重庆应该是1944年5、6月间,当年还参加了电影《建国之路》的拍摄,怎么可能与戴笠秘密同居?该电影是她与蔡楚生、吴永刚等人同行去贵阳等地拍的,在湘桂公路拍摄外景时还遭到日军袭击。
因为交通困难,他们与难民同行,苦不堪言。胡蝶欲坐难民车回贵阳,最后被国民党官员借口“条件不合”而拒绝,只好改坐黄包车回贵阳。拍完这部电影,胡蝶回到重庆綦江,已经是1944年12月中旬,这几个月颠沛流离,没有得到任何特殊的资助,连坐黄包车的车费都是自掏腰包。这段史实,当年12月19日的重庆《大公晚报》均有记载。所以,胡蝶与戴笠秘密同居一说破绽百出,难以置信。
一代影后胡蝶的情与爱,任人评说。唯一被人高度评价的,是她对中国电影的杰出贡献。戏里,她是隔江犹唱后庭花的女娇娘;戏外,她在民族大义面前没有含糊。
作者: 凤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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