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坡支护桩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如何做好排桩基坑支护工程的监理工作)
一、基坑支护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对基坑支护的定义如下:为保护地下主体结构施工和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采用的临时性支挡、加固、保护与地下水控制的措施。
二、排桩支护的特点及范围:
1、对各种地质条件的适应性、施工简单易操作且设备投入一般不是很大,在我国排桩式支护是应用较多的一种;
2、排桩通常多用于坑深7~15m的基坑工程,做成排桩挡墙,顶部浇筑砼冠梁;
3、刚度较大、抗弯能力强、变形相对较小;
4、施工时相对无振动、噪音小, 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当工程桩也为灌注桩时,可以同步施工,从而有利于施工组织、工期短;
6、当开挖深度内地下水位高且存在强透水层时,需采用隔水措施或降水措施;
7、当开挖深度较大或对边坡变形要求严格时,需结合锚拉系统或支撑系统使用。
三、排桩支护监理主控项目:
3.1、施工前应对放线尺寸进行复查,当支护桩的施工影响范围内存在对地基变形敏感、结构性能差的建筑物或地下管线时,不应采用挤土效应严重、易塌孔、易缩径或有较大震动的桩型和施工工艺。采用挖孔桩且其成孔需要降水或孔内抽水时,应进行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的沉降分析;并在排桩施工前对原材料完成见证取样。
3.2、当挖孔桩的降水引起的地层沉降不能满足周边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沉降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截水措施。
3.3当排桩桩位邻近的既有建筑物、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对地基变形敏感时,应根据其位
置、类型、材料特性、使用状况等相应采取下列控制地基变形的防护措施:
3.3.1 宜采取间隔成桩的施工顺序;对混凝土灌注桩,应在混凝土终凝后,再进行相邻桩的
成孔施工;
3.3.2 对松散或稍密的砂土、稍密的粉土、软土等易坍塌或流动的软弱土层,对钻孔灌注桩
宜采取改善泥浆性能等措施,对人工挖孔桩宜采取减小每节挖孔和护壁的长度、加固孔壁等措施;
3.3.3 支护桩成孔过程出现流砂、涌泥、塌孔、缩径等异常情况时,应暂停成孔并及时采取
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继续塌孔;
3.3.4 当成孔过程中遇到不明障碍物时,应查明其性质,且在不会危害既有建筑物、地下管
线、地下构筑物的情况下方可继续施工。
3.3.5 对混凝土灌注桩,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内力较大处。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和连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对梁类构件的规定。
3.3.6混凝土灌注桩采用沿纵向分段配置不同钢筋数量时,钢筋笼制作和安放时应采取控制非通长钢筋竖向定位的措施。
3.3.7混凝土灌注桩采用沿桩截面周边非均匀配置纵向受力钢筋时,应按设计的钢筋配置方向进行安放,其偏转角度不得大于 10°。
3.3.8混凝土灌注桩设有预埋件时,应根据预埋件的用途和受力特点的要求,控制其安装位置及方向。
3.3.9钻机就位及吊设第一节套管时,应采用两个测斜仪贴附在套管外壁并用经纬仪复核套
管垂直度,其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 3‰。液压套管应正反扭动加压下切。管内抓斗取土时,套管底部应始终位于抓土面下方,抓土面与套管底的距离应大于 1.0m;
3.3.10孔内虚土和沉渣应清除干净,并用抓斗夯实孔底;灌注混凝土时,套管应随混凝土浇
筑逐段提拔;套管应垂直提拔,阻力过大时应转动套管同时缓慢提拔。
3.3.11冠梁施工时,应将桩顶部浮浆、低强度混凝土及破碎部分清除。冠梁混凝土浇筑采用土模时,土面应修理整平。
3.3.12采用混凝土灌注桩时,其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桩数不宜少于总桩数的 20%,且不得少于
5 根;当根据低应变动测法判定的桩身完整性为Ⅲ类或Ⅳ类时,应采用钻芯法进行验证,并应扩大低应变动测法检测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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