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体涂层如何实现温室气体减排(船舶温室气体减排第11次会间工作组会议)
2022年3月14日至3月18日,国际海事组织(IMO)船舶温室气体减排第11次会间工作组会议(下称“ISWG-GHG 11”)以视频会的形式召开。会议就“制定船用燃料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和碳强度准则(LCA导则)草案”、“短期措施全面影响评估的经验汲取”和“船舶燃油消耗数据收集系统修订建议审议” 3个议题进行了审议。
01 LCA导则制定
ISWG-GHG 9会议上,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及欧盟委员会共同提交的ISWG-GHG 9/2文件和澳大利亚、日本、挪威及ICS共同提交的ISWG-GHG 9/2/3文件分别给出了针对船用燃料LCA评估的完整方案。经会议审议决定以ISWG-GHG 9/2/3提出的《航运燃料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和碳强度导则》草稿为基础,纳入ISWG-GHG 9/2及其他提案的意见以形成LCA导则草案。
本次ISWG-GHG 11上,ISWG-GHG 9/2和ISWG-GHG 9/2/3的提案双方在ISWG-GHG 9会后形成的LCA导则草案的基础上,融合双方观点,共同起草了新的LCA导则草案文本(ISWG-GHG 11/2/3)提交大会审议。在这一议题下,会议在审议初始拟定以ISWG-GHG 11/2/3附件1作为基础文件进行LCA导则的后续制定,并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 LCA导则的目标和潜在应用及未来
- 可持续标准和燃料生命周期的标签(FLL)的定义
- 识别优先燃料和典型制备路径
- 燃料默认值的确认(考虑地域差异和上船前(WtT)、船端(TtW)核算方法)
- 真实排放的核算标准和认可框架
- 制定科学程序审议排放默认值和燃料认可标准
- 其他相关问题及后续工作方向
后经会议审议,形成了以下结论:
1、LCA导则应作为一份独立的技术导则进行审议,不应为后续温室气体减排措施的制定做出预判,同时不对现有的IMO规则提出修订;
2、将可持续标准和燃料生命周期的标签(FLL)纳入LCA导则,并着重考虑该两项内容在导则中的位置(附件或独立文件)、对可持续性的评估性质(定性或定量)、可持续性的覆盖范围,可持续性的评价和验证方法等问题;
3、LCA导则的制定可以先针对目前已应用和可预见的航运燃料展开,但这些燃料仅作为“初始”燃料而不是“优先”燃料,以避免对未来燃料发展的预判;
4、LCA导则应包含燃料排放默认值,但ISWG-GHG 11/2/3文件中提供的默认值仅作为示例,具体默认值后续制定,默认值的地域差异问题也将在下一步工作时讨论,后续有必要成立专家组完成对相关方法和默认值的制定以及未来对默认值的持续跟踪和复核;
5、对全球变暖潜力仍取GWP 100,但纳入GWP 20数值作为比较之用;
6、LCA导则将纳入对燃料真实排放的核算标准和认可框架,并制定科学的方法和流程用于确定燃料默认排放值和燃料认证方案;
7、建议在MEPC 78会后成立通信工作组进一步推进LCA导则的制定工作,并向MEPC 79提交导则初稿。
02 短期措施的影响评估
就这一议题,会议起草了专门文件,针对现有《候选措施对各国影响评估流程》中的执行程序和方法要素进行了补充,并建议将其作为附件补充到《候选措施对各国影响的评估程序》(MEPC.1/Circ.885)中,以加强后续温室气体减排措施评估的透明度和科学性。该文件建议补充的措施评估程序包括文献综述、船队影响评估、国家影响评估、定性/定量利益相关者分析、数据质量分析控制及内容整合五个部分,该五项工作在委员会的监督下共同推进。文件同时给出了对五项工作及关于委员会建立、角色和职能的具体要求。
03 船舶燃油消耗数据收集系统(DCS)修订
会议审议并同意了中国提出的在DCS中增加对EEDI、EEXI和CII相关数据信息进行收集的建议,提出了对MARPOL附则VI附录IX DCS数据收集信息表和DCS相关决议的修正案,并同意启动对船舶燃油消耗数据收集系统进行修订的工作流程。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