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出狗的真实感与情感(狗道德与情感的割裂体)
#创作挑战赛#
文/毛颖
“良心让狗吃了”——挺常见的一句话,尤其在影视剧中常见。啥意思、啥语境,懂的都懂,不懂的应属凤毛麟角。另有一句,虽没这么常见,却也可堪“耳熟能详”——狗有良心,比人有良心。两句凑一块儿,逻辑通顺——狗吃了太多良心,所以比较更有良心。
哪儿有这么往一块儿凑的!根本不是这意思好吗?!良心让狗吃了,是斥某人或某些人没良心,本来或许有来着,可却丢去了肮脏到“不可回收”的什么地方比如狗肚子里了!
这么说来,狗的肚子及其主人亦即狗本身,就是肮脏到“不可回收”的所在!如此肮脏,怎么还能有“良心”?而且,还——比人更有!那样的话,人岂不是更肮脏到“不可回收”了?也就是——人,不如狗!莫非是人类,聪明的人类,给自己挖了个逻辑陷阱?
再看——狼心狗肺、猪狗不如、狗腿子、狗奴才、狗地主、白狗子、黑狗子、黄狗子、狗子、狗屁不通、狗仗人势、狗急跳墙、狗眼看人低、狗……狗……狗……狗什么?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狗最忠诚!狗是家人!狗……狗……狗……我晕!
前阵子,趁着防疫“二十条”还没捂热,某些地方格外起劲地“层层加码”,笔者所住的“老破小”终于也“临幸”了被封的命运,不发生活物资、没有正式行文的那种。邻居微信群炸开了锅。其中一个很显眼的“抗议点”是:老这么封着,狗在家里不拉不尿,会憋出病,后果不堪设想,能不能出去遛遛……进而提议,要是不让主人出去遛狗,执守封控的“大白”能不能帮着遛遛……
我嘞个去——人都不让出门,何况狗?!看病上学上班甚至急发重症都不准出去,让出去遛狗?!“大白”把门都嫌人手不够,帮遛狗?!那不等于门户大开啦?!都怎么想的?!难道你家的狗比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还重要??!!
或许,对狗主人来讲,ta视作“家人”的宠物狗,还就是比“别人”亦即“外人”的生命健康重要!逻辑是这样的——我只是爱我的狗,我得让它健康活着,又不碍别人的事儿,凭什么不让遛、不帮着遛啊!
这也就是群里的“大白”没应声。倘使应了声,说了类似上面?!结尾的那些话,不知道会不会被爱狗人士斥“良心让狗吃了”、“狼心狗肺”、“狗仗人势”什么的。
更奇葩的,一位年逾八旬的群内老奶奶,本身不养狗,却总爱跟着关于狗的话题推波助澜,却几乎没见其为“人”说过什么,当然,她老人家自己除外。即:在这位耄耋老人的生命价值观当中,本人第一、狗第二,没有第三!
这都是怎样的心性啊!这是对除“我”之外的“人”厌弃到怎样的程度啊!
狗肉节,爱狗人士口诛笔伐,甚至亲临砸场子搅局,一边殴打很可能之于“肉狗“都还是”无辜“的同类、不论死活,一边高喊“珍爱生命”、“尊重生命”……
高速路上,或许是生了病被遗弃的狗,被来往车辆轧成一张不规则红黄相间的“纸”。遗弃它们的,不是曾经“爱”它的主人,还能是谁?
ta的狗不栓着,自由放纵在小区里,吓到了小孩子,小孩家长把恶犬踢翻,狗主人揪住不放要赔偿,说那狗就是ta儿子,你儿子是儿子我儿子更是,又说它就是条畜生,你怎么跟条畜生一般见识,你连畜生都不如……
这都是怎样混乱(混账)的逻辑!恐怕,只有狗才能解读吧。
以前,具体讲是截止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的“之前“,原则上,城市是不允许养狗的;据说,这原则,始于五六十年代,主要原因有两条:狗容易伤人,和,传播狂犬病。若说还有第三条原因,或许会是——农村养狗是为看门把户、保护财产,而在城市,没有需要狗来看护的这这那那,所以……
不管怎么,反正后来,有人养狗,就没什么禁止措施了;再后来,出了允许豢养的条条框框,养狗就盛行了起来,而其实,即便在北上广这样的地方,真正遵守那些条条框框的,也绝非百分百!比如:无论如何,狗都不应该进电梯,这是有法规的,可事实是,因为狗进了电梯,咬人、吓人、让人不敢上电梯的事,比比皆是,投告无门,非要“小题大做”报个警啥的,警察来了也是抹稀泥,让”自行协商“。于是,养狗的就愈发随便起来,“爱”到“你敢动我的狗我就要你命”的程度,弄得很多地方似乎狗的“自由”高于了人的自由。
不过,饶是如此,狼心狗肺、猪狗不如这些词汇,也没因而变成狼心人肺、猪人不如;狗,依旧在“道德”领域担当着“反派”的大纲。一边被近乎“无限”地“爱”着,跃升成情感的“顶流”,一边还在道德中承载“不善”,狗,就这么被割裂了,头不认识尾,左不认识右;就像微视频里时常见到的那样,由人教着“学说话”,弄得懵懵懂懂,不知所措。
造成狗在道德与情感两方面被割裂的,是人;具体讲,是人所赋予狗的所谓“爱”。
所谓!所谓“爱”!未必,甚至可以就说成“不是”,不是——爱!
只是宠溺——喜欢的时候揉搓、拥抱,甚至亲吻,像很多人对自己的配偶和孩子那样;不喜欢的时候呵斥谩骂甚至拳脚相加,像很多人对自己的配偶和孩子那样。不同在于,配偶在人格和智力上势均力敌,不那么好“玩弄”,孩子也终会长大,总有“不那么好玩弄”的一天,甚至还会报复;而狗大抵不会,除非真的逼急了或者染了狂犬病。狗更多只会逆来顺受。
所谓“狗不嫌家贫”,被人为赋予了“忠诚”桂冠,而实际是因为狗相比“嫌家贫”的什么,还不够高级,没有能力辨识当然就更不会去“追求”或说寻求“更好”,而已!可是,人却把本来只是属于自己和同类的情感、道德,一并赋予了狗,就像给狗穿衣服甚至穿鞋,弄得狗很别扭甚至走起来跌跌撞撞,而主人竟认为这算是“爱”,还是很用心的那种!
不敢说,相当一部分养狗的“爱狗”人士,对于所养的狗的宠溺,是出于“驭使”一个生命的心理诉求而并非他们其实并不懂的“爱”,正如也不敢说不是这样。
几十年前有部电影《佐罗》,里面有个黑人流浪儿,偷偷放跑被圈养待宰的羊、鸡等小动物,并在现场留下Z字符号,暗示是大侠“佐罗”所为;被问到时,他说:佐罗早晚会来拯救这些小动物。被问为什么只救小动物不救人,他答:人都太坏了,不值得搭救。当时才一位数年龄,对这话很不解——人都太坏了?一直以为人都是“好”的呢。或者,只有人才分“好坏”,动物都……都什么?无解。能明白的是,拯救也好,搭救也罢,真正对于那些小动物的“善”,是放生,让它们“万类霜天竞自由”,而不是据为己有地驭使,并声称“爱”!
真想那些被“爱”着的狗们,也有“万类霜天竞自由”的那一天。
真希望到那一天,它们还都没被“爱”或说被“割裂”到忘记了该怎样自由地生存!
2022冬月于北京栖醇阁(听风楼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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