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工作16项因素(工作时仅靠激励因素是不够的)
《运用现代激励理论搞好人才激励与保障》(枫凡君著)节选
激励—保健因素理论。这一理论是美国的行为科学家弗雷德里克·赫茨伯格提出来的,又称双因素理论。
赫茨伯格认为,那些能带来积极态度、满意和激励作用的因素就叫做激励因素,包括工作的成就感、挑战性的工作、得到认可和赞美、增加工作责任、个人成长和发展机会等。如果这些因素具备了,就能对人们产生更大的激励。
那些维护工作积极性的因素,称之为保健因素,包括管理政策和制度、工作监督、与管理者及同事的关系、福利待遇、工资水平、工作安全性等,保健因素不起激励作用,并不导致满意,只能防止产生不满意。
激励因素基本上都是属于工作本身或工作内容的,保健因素基本都是属于工作环境和工作关系的。但是,赫茨伯格注意到,激励因素和保健因素都有若干重叠现象,如赏识属于激励因素,基本上起积极作用;但当没有受到赏识时,又可能起消极作用,这时又表现为保健因素。
满足各种需要所引起的激励深度和效果是不一样的。物质需求的满足是必要的,没有它会导致不满,但是即使获得满足,它的作用往往是很有限的、不能持久的。赫茨伯格在研究中提出了调动积极性的新途径,如对工作的兴趣、能力的发挥、个人成长、理想实现等,这些因素对激发积极性会起着更本质,更自觉、更持久的作用。
激励因素—保健因素理论给予启示是,企业老板在建立健全经营管理者、人才、员工激励和保障机制时,要正确处理好激励和保障的关系。如果保障制度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可能使其产生消极的情绪和行为,所以必须重视保障机制的建设,以避免和减少不良情绪的产生。对激励机制的各项制度,要不断地进行强化,使他们充满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高昂的工作积极性。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不仅应加强物质激励和保障激励,更重要的是要进行精神鼓励,给予表扬和认可,给他们以成长、发展、晋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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