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随便碰流浪狗(养狗或者爱心人士注意了)
自家养的狗走丢了找不到就没事了吗?爱心人士投喂流浪狗就没有风险吗?我们来看下面2则新闻。
新闻1
张女士养的一条狗外出时走丢,张女士找遍了附近的公园小区都没有找到,后来就放弃了寻找。半年之后,隔壁小区的王先生找到张女士提出赔偿问题。王先生在外出散步时被一条狗咬伤,通过调查监控,查出咬伤自己的狗是之前王女士家的狗。张女士表示不服,狗是自己的,但是狗已经走丢了半年了,自己不承担责任,王先生把张女士告诉法庭,法院判决张女士需向王先生支付医疗费用1416.1元,交通费250元,共计1666.1元。
新闻2
西安某小区的徐某是一个爱狗人士,家里也养了一条狗,有一次在小区发现了一直流浪狗,见其可怜就对狗进行了投喂,随后长期进行投喂。一天,同一个小区的方某,在小区内散步被这个流浪狗咬伤,方某通过所在的业主群知道咬伤自己的狗就是徐某长期投喂的那只狗,遂找徐某提出赔偿请求,徐某以不是自家狗为由拒绝了方某的请求。方某向法院起诉徐某,最终法院判定徐某支付方某的医疗费用3243元。
很多人在质疑:为什么狗狗走丢了咬人还算自己的,凭什么我爱心投喂还要背责任?这个还真有法律依据的。
【民法典】1249条明确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新闻一中的张女士适用于这个规定,所以承担了狗咬人时间的责任。
新闻二中的徐某虽然不是狗主人,但是长期的投喂,已经形成了实际的饲养关系,这也徐某为什么被判有责的原因。
狗是人类的朋友,它只是你的一部分,但是你却是它的全部。既然养了它,就善待它,不要随意丢弃,你丢弃的不仅是一份爱心,还有可能承担对应的民事责任。
爱心人士也要控制一下自己的爱心,不要随意地投喂,如果真的有心,可联系当地的流浪猫狗收容所,切不可仅凭个人喜好而逗弄投喂。
近年来,养狗和非养狗人的矛盾日益激化,很多城市和地区都相继出台了宠物饲养的相关规定,禁止式样大型凶猛犬类,出门遛狗带上牵绳,不要高峰期带狗挤电梯,带好垃圾袋处理好动物的粪便,这不仅是保护宠物的方式,也是妥善处理好自己和他人关系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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