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秋菊打官司完整版(电影秋菊打官司背后)
前不久,老师让我们观看张艺谋的电影《秋菊打官司》,写一篇读后感。通过这部电影,我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地方。
故事发生在西北的一个小乡村里,村民万庆来想在辣椒地上盖棚房,村长王善堂屡次不批,两人发生争执,万庆来讥讽膝下无儿的村长下辈子还抱一窝母鸡,村长愤极,一脚踢中了万庆来的下体,导致他多日无法务农。
万庆来的妻子秋菊为了给丈夫讨个公道,去找村长说理,村长却拒绝赔礼道歉。为了要个说法,秋菊找到了乡派出所的李公安,李公安提出了村长赔钱200元的调解方案,村长虽愿意给钱,但依旧不认错,表示自己赔钱是给李公安面子。秋菊对此不服,告到了县公安局,裁决结果与乡政府的调解相同。
秋菊再度告到了市公安局,复议结果只是增加了50元赔款。于是秋菊又在律师的代理下告到法院,结果维持市公安的复议决定,秋菊表示要进入上诉程序。
除夕夜里,秋菊难产,村里的人都去王庄看戏去了,万庆来叫不来人,只好请村长帮忙,在村长的帮助下,叫来了村民帮忙,秋菊得以母子平安,还抱了一个大胖小子。
此时,秋菊的心理早已原谅了村长,满月宴上,秋菊将村长视为座上宾,非要等村长到了才肯下面条,结果等到的不是村长,而是李公安,李公安告知秋菊,上诉判决结果已经出来了,村长被判行政拘留15天,正被带走。秋菊见状,朝着警车的方向飞奔追赶,却终究没能赶上,在警车扬起的沙土中,秋菊望着远方,错愕又迷茫。
在这部电影中,我看到了法理与情理的冲突。推动整部电影剧情发展的是秋菊想要个“说法”的念头,但秋菊最终还是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说法”。主要原因在于法律所看重的因素和秋菊所看重的因素是不同的,法律重视的是万庆来作为劳动人员的个体,他因为受到村长的侵害,暂时丧失了劳动力,耽误了生产,需要对此作出金钱赔偿。而秋菊看重的是万庆来被踹的“命根子”,“他是村长,打就打了,但也不能往要命的地方踢”,秋菊顽强的“民告官”的执着并非是法律意识的支配,而是中国人几千年来根深蒂固的传续香火观念的作用。
联系电影的开头:秋菊对丈夫说“那计划生育就提前把咱计划了 ”“咱肚子里的娃还不知是男是女呢!” 要是真的断了香火,罪责当然要村长担待,他得道歉!”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在电影的语境中,秋菊所要的“说法”正是香火的延续。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认为,秋菊产后能够与村长冰释前嫌,固然有村长不计较,在她难产时施加援手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秋菊生下了一个男婴,万家的香火保住了,秋菊要的说法也已经有了。如果秋菊生下的是女婴,她还会这么容易善罢甘休吗?
同样的,村长选择帮助有纠葛的秋菊,可能不单单是因为他人好,更重要的原因是担忧自己那一脚真的让万家断了香火,而秋菊这胎如果又生不出儿子的话,那两家可真就结下世仇了。其实香火观念也是村长所看重的,否则他也不会因为万庆来的一句讥讽就怒踹其下体,甚至认为这是对万庆来辱骂自己断子绝孙的对等报复。
在整部影片中我们还可以看到,秋菊一直执着于村长的道歉,而村长却始终拉不下脸,不肯低头认错,两个人就这样犟着,才有了秋菊一次次向上级机关告状的剧情。村长为什么不肯认错呢?起初我认为村长是因为自尊心强,不肯放下自己的权威,但看了一些论文,我发现可能并没有这么简单。陈柏峰在《秋菊的“气”与村长的“面子”》中写到,这是村庄生活的在地逻辑。村民以“面子”为纽带构成一种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村长为什么不能丢面子?因为村长有面子,村长的面子能够形成一种权威结构,这种权威结构在村长-村民的关系中既是权威-服从的,也是权威-互惠的。没有面子带来的这种权威,村长也许就无法将村民组织起来,对秋菊进行及时的救助,也无法应对村庄生活中遇到的其他风险,为村长提供必要的公共品。
在剧中,秋菊难产,接生婆无法解决,当时全村的人都到临村看戏去了,只有村长在家,万庆来叫不来人,而村长去了王庄一趟就叫了几个壮丁,为什么万庆来叫不来人,村长却可以呢?或许原因也正是因为村长有面子,别的村民听村长的话,愿意帮忙,是因为他们也会有需要求助村长的一天。陈柏峰在文中指出,村庄作为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单位,它承载着一些基本功能,国家不可能将触角伸入乡村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家庭也不能完全独立生存,所以农民客观上需要在村庄内部通过合作进行互助,解决公共事务,应对生活风险,面子因此成为了村庄伦理生活中的一部分。
这部影片中,有意思的地方还有秋菊和村长对于公家人的态度。秋菊一方面是相信公家的,她总说“我就不信没个说理的地方了”,选择民告官,不断向上级告状,讨要说法。另一方面,秋菊又是对公家抱有怀疑的,村长是公家人,评判者也是公家人,“我是老百姓,你们都是公家人,谁知道你们是不是在底下都商量好了?”而村长作为公家人,其公家也是抱有幻想的,公家是所有公家人的庇护者,“跟你说,我不怕你们告,我是公家人,一年到头辛辛苦苦,上面都知道,它不给我撑腰,给谁撑腰?
对于公家的看法,秋菊并没有完全错,公家的确是按照早已商量好的办法处理问题,那就是法律的逻辑,在法律的逻辑面前,公家不会偏袒任何人,轻微伤民事调解,轻伤则治安拘留,从李公安的民事调解到最后村长构成轻度伤害罪被拘留,公家的处理始终是按照这个逻辑走的。李公安或许是本影片中最能理解村庄规则的人,在第一次调解失败后,他自己掏钱买了点心,说这是村长对秋菊的赔礼,这时,李公安其实是用村庄的规则来处理纠纷,可惜最后还是被秋菊识破了。
通过这部影片,我对乡村生活有了更深的理解。我有许多亲戚都生长在乡村,即使后来搬进了城市,但依旧是乡村的逻辑,有的人虽受过高等教育,却避免不了香火延续的观念,望子眼穿,一胎二胎三胎,直到抱了儿子才心满意足,老脸有光,至于女儿,那是不受重视的,读书、事业啥的都没有嫁个好人家最重要。还有的长辈则仍不忘宗族权威,不认识的七大姑八大姨总喜欢插手别人的私事。对于这些观念,我虽然可以理解它们的部分逻辑,但是我觉得这些东西早已不合时宜,应当被取缔,在过去的乡村生活,人们需要互助,这些伦理观念有着自己的适用背景,但在快速城市化,男女平等,法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我认为一些不合理的东西是需要剔除的,改变观念不能仅仅是颁布几条法律,还需要将这些法律观念种植到人们的心中,加强宣传教育,这说得简单,做起来却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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