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驼为什么能当上神兽(神兽羊驼差点被灭绝)
三千万年了,我老驼家终于翻身做主了。
神兽羊驼一言不合就会吐人一身口水。羊驼喷出来的口水,就不是正经口水。一种是口水,一种是混合了胃里草料的口水,还有一种堪比生化武器,口水里带翔,谁溅一身谁知道。
现在的羊驼作为宠物,小日子过得不错。可纵观羊驼十八代祖宗,整个历史还是挺悲惨的。
羊驼本身算是属于人工产物。它们属于骆驼科,不是羊。要说它们的来源还要从五千万年前开始说起。
在第四纪冰河时期,海平面不断下降,骆驼们的祖先开始寻找新的栖息地。原本这些骆驼们的祖先是一起行动,不知为何走着走着就走散了。
一支从白令海峡,一路从北美走到亚洲,然后又到了欧非大陆。这支队伍这百万年间横穿了整个地球板块,这一路所遇到的危险多不胜数,所经历过的多少种环境,我们也无法想象。最后它们就变成了我们现在所看的单驼峰和双驼峰的骆驼,这些骆驼变得更加高大,对于环境的适应能力更强,经过社会的毒打看着就不好欺负,虽然脾气是挺好。
另一支,从北美洲往南美洲而去,最终到达南美洲安第斯山地区,这支队伍没有经过社会教育,再加上南美洲也没什么天敌,于是它们慢慢演化成南美洲驼类的祖先:无峰驼。
无峰驼也发展成四种大类:原驼、骆马、美洲驼和羊驼。每一种都是长得萌萌哒,不知道它们是否有打算用萌来称霸南美洲。羊驼又有大羊驼和小羊驼。
随着后来人类在南美洲出现,由于南美洲没有猪牛羊这些物种,先是驯养火鸡和豚鼠这两种动物。后来时间一长就想换个口味。
羊驼在南美洲几乎没有天敌,每天就是吃吃草,蹦蹦跳跳,漫山遍野的到处都是。打架最狠也是撅蹄子,吐出带翔的口水,于是南美洲人就相中了羊驼和美洲鸵这种温顺,没有攻击性的物种。这也是南美洲真的没有什么物种可以驯化的关系。
早期人类驯化野生物种的,首先会考虑这个物种食物来源,攻击性如何,以及是否有用。这有用一般是指食用、皮毛、充当工具。食肉性动物凶猛,吃一顿够人吃十天半月,对比食草性动物的性价比更低,且难度更高,还会有生命威胁,所以一般不在驯化的范围之内。
羊驼被驯化后不仅可以当做肉食,身上茂盛的毛发,可以用来制作纺织品。羊驼毛有着22种的颜色,直接省去染色这一环节,是真正上等的原材料。大羊驼充当牛马的角色,耕地驮运就由它们来完成。小羊驼毛质更柔软更舒适,它们更多的是和羊差不多。
不论是大羊驼还是小羊驼,和现在的宠物羊驼还是有些区别的。现在的羊驼是美洲鸵和小羊驼的杂交。之所以它们会产生杂交品种,还是西班牙侵略南美洲以后的事。
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欧洲人开启疯狂的殖民狂潮。十六世纪30年代,西班牙到达南美洲,入侵当时统一南美洲,和玛雅文明、阿斯特克文明并称为美洲三大文明的印加帝国。
西班牙人对南美洲原居民,包括动物在内,展开灭绝性进攻。羊驼的族群数量也同样在那时急剧下降。直到它们发现羊驼毛可以生产出上等的纺织品,才重新开始饲养羊驼这个物种。
西班牙人绞破脑汁也分辨不清美洲鸵和羊驼的区别,将它们全部进行混合养在一起。随着春天来临,万物复苏的季节来临,羊羊们按捺不住心中的骚动,于是开始了DNA的互换交流,不断的互换交流之中,新一代的羊驼诞生了。大羊驼因为长得高大,更苦命一些,干活比不过后来西方人引进的牛,毛质比不上小羊驼,只好被吃了。
随着欧洲工业时代的发展,开始称霸世界,羊驼也慢慢地被世界各地养殖,不过更多的是作为观赏性动物。我国在2002年,首次从澳大利亚引进23只羊驼。
羊驼属于群居动物,不适合单独饲养。单只饲养的羊驼更容易受到惊吓,并且一群羊驼中一般只能有一只雄性。性情温顺,胆子也很小,所以警觉性很高,有点风吹草动就能被它捕捉到。
真正让羊驼被我们所熟知,还是在2009年整治互联网低俗风气时,有网民用谐音梗,配上羊驼魔性的吐口水动作,一度迅速窜红网络。逐渐创作出以“CNM”为首的十大神兽。又以呆萌的表情荣获“呆萌系”掌门人,更是因其乖巧可爱萌系外表,被CNN评为世界排名第七的可爱萌物。
不知不觉之间就从食物,上升到有世界地位的动物,妥妥的是咸鱼被人翻身。
羊驼不是保护动物,私人也可以养。成年的羊驼有三四岁小孩的智商,在它们感觉受到威胁,或者不顺心的时候,就会对面前的生物吐口水。一旦羊驼的脖子向后扬起,就表示它要喷射“远程高射炮”了,这时最好往它的侧边躲。
由于没有上牙,咀嚼食物时,嘴巴会不停地往两边来回摩擦,看着一副挺欠揍的模样。当然它们也就没有咬人的能力。随着社会的发展,部分的羊驼也成为人们的宠物,备受铲屎官们的喜爱,生活过得那叫一个滋润,也不知道羊驼那些被屠杀的祖先们,看到会不会朝天猛吐一口口水,高声喊道:“三千万年了,我老驼家终于翻身做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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