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谁发放(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与公司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工资有关,所以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如果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按生育津贴支付,若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工资,企业还需支付差额部分。
产假工资的组成
产假工资根据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不包括业绩提成和加班费。
女职工产假期间没有绩效,公司要支付绩效工资吗?
【案例】(2019)粤03民终29214号王芸(化名)2016年4月入职深圳市某通讯公司,职位为商务经理,薪资标准为基本工资6000元 绩效工资2500元。
2017年10月,王芸开始休产假,休产假期间公司以6000元每月支付产假工资。
王芸依法应享受产假时间为208天:98天 80天 30天(难产假),产假期满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
2018年5月21日,王芸产假期满回到公司上班,7月1日,收到了公司发出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解除原因为工作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
王芸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和产假工资差额。
【法院诉讼】法院认为,根据通讯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据,不足以证明因王芸的原因造成公司重大损害及具体损失金额的主张。
因此,通讯公司单方与王芸解除劳动关系理由不成立,依法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关于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公司称因王芸休产假期间绩效工资为零,故其只需按基本工资6000元标准发放产假工资。
法院认为,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
王芸休产假前每月平均工资为8500元,故公司以6000元的标准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其应依法予以补足支付。
【判决结果】最终法院判决:通讯公司支付王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2500元、产假期间工资差额280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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