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著的部落有哪些?消失的森林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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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金时期阿什河两岸女真人的习俗,如按《金史》以及新旧《唐书》、《隋书》、《北史》、《晋书》、《魏书》等有关资料对勿吉族民俗的记载,也就是从这个民族由分散、落后到统一、进步,进而在较短时间内两次夺得地方政权的鼎盛时期所崇尚的民俗中提取一些粗略情节。金亡之后,随着这一民族在北方民族政治生活中的骤然失势,族人沦于动荡的生涯几乎贯穿了元、北元、后金几个朝代。直到清代,仍然居住在现今天哈尔滨及阿什河两岸的女真人习俗,肯定也要发生变化,而这方面的情况,却不见于经传。
1982年,还有相当一部分巴拉人散居于哈尔滨市的双城、五常、阿城、尚志、延寿、方正等县。据说在清一代始终未编入八旗军的满洲人,原是迄止后金时一直生活在阿什河两岸女真人的后裔。
巴拉人的形成据悉与后金努尔哈赤统一女真有关。努尔哈赤率领的建州女真统一东北女真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尤其是在统一黑龙江野人女真的过程中曾在拉林河、阿什河、蚂蚁河流域和松花江中游一带,遭遇了野人女真的激烈反抗。在抗争中,双方都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做出了很大的牺牲。再后来,建州女真经过努尔哈赤几代人的不懈努力,终于鼎定天下。那些势单力孤的当地居民大部分被俘,一小部分没被俘虏的就跑到山中去避难。于是被编录到旗籍的那些女真部族,便称这些逃入深山密林中的女真部族为“巴拉人”,即为不受天朝拘管的森林狂野之人。而张广才岭就是这些“巴拉人”的集聚地。
今日哈尔滨市阿什河畔的伏尔加庄园
这部分女真人,据他们的后裔说,大约是在努尔哈赤收编八旗军时,始相率从哈尔滨、阿城及阿什河流域各村屯,顺哈尔滨的黄山和阿勒楚喀城一带的小岭山等捷便小路东逃,躲进了张广才岭。
他们中的很多人都自称是金国完颜兀术的后代,也承认是满洲族,却不知各自的旗属。其实,据部分人家尚且保存的家谱证实,这些人隐避山中二百余年,至道光朝方弃山务农,根本就没有编入旗籍。
当地的旗人称他们为巴拉马(balama,汉语为野蛮、狂妄之意),也叫巴拉人。他们称旗人为卓哈,这个词是满洲语"兵"的意思。
已经失散的这些哈尔滨女真巴拉人的习俗,同清代的满洲人多有不同。其中,有的是本族传统习俗的沿袭,有的带有金亡族衰的痕迹,有的可能打上了逃居深山后这一段艰辛生活的烙印。总之,极度低下的生存条件,反为这些同我们时隔并不久远的哈尔滨人,保存了不少比在正常情况下的清初满洲人更为古老的习俗。
巴拉人,不拘男女老少多着皮衣,夏用光板的鹿皮、冬用带毛的兽皮缝制衣裤。御寒的棉鞋,为自制的乌拉,男女的区别仅在褶上——男人穿的乌拉褶大,女人穿的乌拉褶小。男人和未婚的姑娘都梳辫子,姑娘的辫子,下半截全用皮条扎着;男人则把辫子盘在头上,不扎辫根;只有已婚的女人才留发髻,缠在头顶上。巴拉人不穿红色的衣服,也不戴有红色的饰物。因为,据他们说,常住山里的人都经验过,带红色的东西最易招惹野兽。
金代女真人的生活
乌德盖(女真胡里改部)画家伊万·邓肯所画
肉类是巴拉人的主食,分鲜肉和干肉两种。干肉是没有鲜肉时的备用品。他们把鲜肉切成条,放在外面风干起来,吃的时候先用棒子捶,捶得松软了再放在锅上烙着吃。对于动物的心、肝、肚,常常是生着吃。据说这并不是为了省把火,那么,显然就是专为尝鲜了。日用的蔬菜多是山中的野菜,饭桌上常见的佳肴是蕨菜。他们趁春季叶嫩,大量地采集回来,用水稍烫一下,然后晒干储存起来,可以吃上一年半载。在山坡的边边角角和林间空地上,也有少许农田,种的多是豌豆和糜子。间苗、除草的工具有点像现在用的锄头,不过锄板是直的,而且是用硬质木料做的,巴拉人把它叫做达勒固。劳作时,人们手握锄杠一直朝前捅,简直就没个停脚的工夫。还有一种工具叫沙其户,形状像镐头,是撒籽时刨坑用的。这样简单的农具和耕作方法,决定了耕田的地段只能选在土质松软的地方,根本用不着地,因之也就很少使用铧犁。偶尔下山,也只是用貂、獭、狐狸等毛皮换些盐、烟、工具和黄米,而对装饰品则表现得十分冷淡。
雍正三年(1725年)以前,也就是阿勒楚喀副都统尚未设制的时候,阿什河的某些河段,曾是官府特为巴拉人开放的以物易物的集市。当然,交易远不是等价的,他们不仅备受盘剥,而且政治上也遭排斥,地位比民人还低。他们说满洲语,虽然土话多了些,但按族系,他们与满洲人明明都是女真人的后人,却不为官府视为同族。到了这时,巴拉人被官府困居山中已达百年,依旧未获清朝的谅解,对他们出山或下山活动仍然限制得很严,甚至身居山中也不准采参。满洲文从创制到自然地废用,他们都无缘问津,因此巴拉人中几乎没有通晓满洲文的。就这样,他们尽管是处于人类近代文明的边缘上,却被束缚在另一个世界里过着原始的生活。上面所说的巴拉人三餐皆肉,原是出于不得已而为之的苦事。他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实比他们的祖先在金国初建时期还要低得很多——那时的农耕在阿什河两岸已经使用了铁器;《金史》里有因吃多了半熟的肉类胀死的事例,却不见有生吃野兽心、肝的记载。他们何尝不盼望拉拉粥能喝得不致断顿啊!可是糜子自来就是低产的作物,挪在山地里种植,产量更是少得可怜,若到集市去换点黄米,又难免不先饱尝一顿白眼。无可奈何,只好“靠山吃山”了。老北方的原始森林里野菜丛生,为这些野人女真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茎叶菜,其中主要有刺老芽、蕨菜和山葱等。夏鲜冬干,这些野菜一年四季都可以食用。随着时间的推移,伴随生活的多样化,有的女真人也开始发展种植业。主要以糜子和谷子等一类的作物为主,但面积十分有限,产量也极低。于是,他们索性把兽肉、黄米、豌豆、蕨菜或其他野菜一股脑儿全放进锅里,加水放盐,煮个开,填满肚皮就是了。
东海女真后裔赫哲人的鹿皮靴——翁兑
不过,据巴拉人说,他们的祖辈在山中的那些年月,间或也做些糕点、饮料,并常能吃到水果。这些后人尚能说得出的品种有:臭李子饼,都柿(蓝莓,可见嘟柿一称或来自古女真语),山梨,哈什蚂(田鸡)糕,蜂蜜黑豆水,等等。至于巴拉人的居住条件,更是今天的哈尔滨人所难以想象的。他们习惯于半穴居,即在地上挖个坑,坑底盘铺炕,再在坑顶盖些杂草。夏天,室内阴湿,家家炕上都要铺几张狐狸皮,据说这样既可隔潮,又能取暖。入冬以后,外出狩猎的人睡在雪窝里,这也是一种“房子”。山上雪深没腰,漫岗下,雪面被寒风旋出一层硬壳,抠出里面的积雪,雪壳便成为坚实的“屋顶”扣在四面的雪墙上,睡在这样的雪房子里,据说又挡风又暖和。也许是图着向阳吧,不管房子是什么样的构造,巴拉人的房门总是朝东开着。
野生蓝莓-嘟柿
广泛分布于大、小兴安岭、长白山及其余脉
外满锡霍特阿林、外兴安岭、蒙古国也有生长
80代初,在阿城县有学者访到一位叫富勒格的巴拉人妇女。当时,她的一家人已经全在屯里住上了宽敞的大瓦房,可这位年近九十的老人,却宁愿住在特意为她在屯头盖的地窨子里。不同的只是开在地窨子上面的小窗户,是用纸糊着的,已不再像当年在山里那样,贴张薄薄的狍子皮了。
ukdun——地窨子、窑洞
巴拉人信奉萨满和观音,他们以为萨满可以除病、驱鬼,观音能主吉祥。不过,巴拉人又是多神论者,他们崇拜的神灵除祖宗之外,还有天神、地神、河神、山神、树神、猎神、火神、风神、雷神、雨神、(引)路神、喜神,还有一种名叫瓦力的神,是专事保护小孩的。
鄂伦春人的萨满神偶
这些神全是雕刻的木人,除猎神刻的是身佩弓箭的木头老头,其余的都是神姿各异的老太太。在一个小小的范围里,且是一个为数很少的人群组合里,竟然有这么多的偶像崇拜,说明他们已经完全屈服于大自然的威慑,似乎自感其全部家当,包括他们的生存能力都微薄得再也经不住一阵狂风或者一场暴雨了。人们走在山上,偶尔遇到一棵枯树,也会当成神灵,赶紧膜拜一番。每逢家里举行拜祭,必烧按春香。这种香就是灌木叶研成的粉末,用时先在祭台上垫些灰,在灰上放些烧着的柳条火炭,随后撒上叶末,可以不断地往上撒。随风升起的缕缕青烟,散发着阵阵的叶香,这时节,确也有助于人们任情地去神思冥想。
家神有子孙妈妈(其实妈妈均为奶奶之意,是满洲语mama的音译)、灶神妈妈、门神爷爷、畜神妈妈等。巴拉人认为不论何种动物和植物都有神灵,都可以驾驭苍生。所以他们每次出门去猎取野生动物都先祭神。他们还认为,人若能实现同神和谐相处,必须通过萨满来沟通,于是那些所谓“日能见鬼”,善能沟通天地阴阳两界的萨满们就成了“巴拉人”心中崇拜的偶像,任何祭神活动都必须请萨满来进行主持。
和所有的萨满祭神活动一样,“巴拉人”的祭神活动也分家祭和野祭两种。家祭主要分祭祖和还愿两种形式,不论是哪种形式都要插柳枝或在神柳下进行。据说这也是为了祭祀曾经救过大汗性命的李氏夫人,因为李氏夫人是自缢在柳枝上的。野祭则主要是祭祀自己所信奉的神灵。“巴拉人”和旗人不同的是“巴拉人”没有索罗杆子,取而代之的是家家户户都要在院子里栽种一棵神柳,树下不准拴马或喂鸡、鸭、鹅、狗和猪等,也不准小孩子们攀登或折枝,尤其不能在树下撒尿。
满洲族的索罗神杆
家祭通常是在夜间进行。“巴拉人”先在院子里竖起大型吊鼓架子,把大型的熊皮吊鼓吊在鼓架上,由两个人用手拉着鼓下侧的两根皮条,使鼓的铜铃发出声响,由一个人用鼓鞭敲打着,使鼓发出低沉的响声。萨满一边打着手鼓,一边大声地唱着祝词,随同的两个小萨满拿着小手鼓跟着合唱,家中的成员按着长辈和晚辈一排排地跪在地下,萨满们边唱边舞,舞唱完毕,把祭神的一大碗酒,全都倒在猪的耳朵里,猪便大声地咆叫起来,这时萨满鼓声急促,口中念祝神祠以示对神的感谢,说明神已经受享即领牲(该祭祀习俗至今满洲族人中仍有遗存)。全家对供奉的木制先祖神像磕头表示对祖先的感谢。然后把砍好的柳枝插在大门两边,以象征吉利。接着再由小萨满把猪杀死,大萨满把猪血拿着向神柳下和院子周围洒血,一直洒到大门口,边洒边说“祖先保佑子孙幸福,路神引路,猎神恩赏,多打猎物,喜神保佑,全家无灾无病,年年平安。”在洒血以后把猪毛刮掉,取出五脏,把猪砍成五块,下入神锅煮熟,然后再对合到一起供在神前,萨满大声念道:“祖先们,领受子孙后代的祭祀年年平安,月月平安!”子孙后代再次给祖先磕头谢享。然后全村的人都来吃吉利肉。必须一次把整个猪吃完,这才算吉利,如果吃不完要把剩下的肉统统埋在神柳下面。
“巴拉人”的野祭是全村性的,这种祭祀要选在每年春天青草发芽或第一批大雁飞来时,在野外的神柳下统一进行。祭祀不仅用猪还可以用野牲来祭祀,也可以请外村的人来吃吉利肉。这其中有祭祀一天的,也有祭祀三天的。“巴拉人”的野祭有很多禁忌:没有生过子女的四五十岁以上的妇女是绝对禁止参加这种祭祀的;为人诡诈和对父母不孝的人也不得参加祭祀。如果他们参加了祭祀,由萨满指定专人用皮鞭鞭笞三十,然后逐出祭祀场。
金代萨满
俄罗斯乌德盖画家伊万·邓肯画
野祭前,族人们要在屯外垫起一个高土台,竖起一根尖尖的神杆,杆尖上插柳,下拴三块猪脊椎骨,下有一个装粮食的锡斗。土台边有一圈木桩,正面开一小门供族长和萨满出入。土台前放一供桌供神像,前面放活猪或鹿等供品。祭时,族长焚香,率族人跪拜,族长念祭辞,求诸神保护渔猎平安丰收。然后,萨满主祭猎神巴搭恩堆和山路神窝瓜妈妈。萨满跳完神杀猪,阖族喝酒吃肉。翌日,族人便可进山狩猎或下水捕鱼。
1983年夏秋之交,黑龙江省博物馆的考古专家们在前张家油坊发掘金代墓葬群时,在一个小墓里曾发现有个完整的砖砌的小方台,上面还按原状堆着厚厚一层灰烬,灰堆的四角上:各放有少许禽骨,灰里不见任何杂物。看样子,这堆灰很像是金国女真人在坟前烧过按春香的遗迹。如果真是这样的话,600年后的巴拉人所尊奉的香火和祭仪,当是沿袭古俗,而它同金源故地的社会习俗应该是更为密合的。此外,巴拉人尚白,想必也是继承了辽金女真人的古风(蒙古人、朝鲜人也均尚白)。人们每逢过年或是办喜事,甩的对联全是白的,而且上面一个字也没有,仅把两张光秃秃的白纸条或是白皮条贴在门框上。屋里的西墙上供着祖宗匣子,里面装着一根打了若干个结的皮条,因此又叫祖宗条子。每个结都有自己的寓意,据说家里生了男孩是要打结的,若生女孩可就免了。匣子下面贴“卦钱”,颜色也是白的。生孩子的人家,房门要挂条白布浪当,里面裹着一张弓、三支箭,弓上还要贴衬一块白布或是白色的皮子。
白色满洲文对联
提起生孩子,巴拉人也有自己的习俗。临产前,家里人得在房外为孕妇支起一个“初龙”,就是汉人所说的“马架子”。惟这种马架子四面围草,房顶盖草,地上铺草,用以保持室温。胎儿在这里降生,产妇也在这里做月子,产期的补品是喝肉汤,吃哈什蚂(林蛙),一直到婴儿满月,娘俩才挪进屋里。生孩子的人家,房檐上要插柳枝。如果房门上也插了柳枝,那是生了女孩;生男孩则把柳枝插在庭院的大门上,以示家人喜出望外的心意。
柳树是巴拉人视同神灵的树木(柳树与尚白色一样,同样也是东北亚各民族的共同崇拜)。家家院里就象满洲族人要立个索罗杆子一样,巴拉人却是以植柳奉神。除上面所说的喜事要插柳枝,遇到丧事也借柳寄哀。往屋外运死者不能走门,得从窗户抬出去,然后放进棺材里。这种棺材,实际上是根枯朽的树壳,人们把尸体用木板托着伸进树窟窿里,接着堵上两头,就算入殓了。下葬之后,要在坟包的周围撒一圈水,坟前种柳树,坟头插柳枝,俗称“插佛头”。佛头为fetehe。的谐音,即柳树(满洲语有fodoho和mimi hailan两种说法)的意思。如果死了小孩,要把尸体抬"到山顶上,也放上几根柳枝,任诸山鹰和乌鸦把尸身啄光(类似于树葬、天葬的方式)。这种葬法,在国内外其他民族中也有,惟祭以柳枝却是少见的。巴拉人敬狗,从来不吃狗肉。家里死了狗,特别是对看家和随猎的头狗,都得掩埋、立坟,也要插柳枝,以祈望它死后能投生到一个好地方。巴拉人崇柳,抛开其中的迷信色彩,不外是他们从生活中发现了柳树所具有的非凡的生存能力罢了,这也反映出他们对待生活和未来的酷爱和追求。
东北地区蒙古语系民族的敖包
也均有插神树——柳树、柳枝的习俗
爱狗,甚至把狗人化,结成忘类之交,是女真人固有的习俗,这同满洲族的义犬救驾的传说是完全不同的。到了巴拉人的时代,女真人那种冬天在松花江上用狗拉爬犁的古风,依旧随处可见。不过,在被封闭的特殊社会环境里,狗的用场这时似乎比过去要更多了些。家家养狗成群,少则几十,多则上百,各有分工,有看家的,有随猎的,有役用的,之中各有头狗,若干,尤为主人所倚重。狗几乎成了巴拉人家庭结构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姑娘出嫁,娘家陪送的嫁妆里要有几条女儿称心的狗;新媳妇回门或人们外出做客都带狗护身;想不到就连看管小孩的事情;也是由狗来承担的。由于野兽多,他们冬以兽肉夏以肉干做狗的饲料,从不为狗的饲料问题发愁。有的住户也养马匹,但主要是用于夏季骑猎。冬季“巴拉人”乘坐马爬犁。巴拉妇女可以跟男人一样从事狩猎,这与达斡尔人的风俗是不同的。当家里的成年人全都走空时,剩下的小孩便被锁在院子里,由很多狗监护着。偶有异情,男人女人都会骑马,从猎场很快就能赶回接应。据说,狗擅离职守或渎职的现象是极少的。
家族中权力最大的人叫哈拉大(hala da),即巴拉人的族长,掌管祭祀,调解纠纷,有的也兼充萨满。族内长幼有序,行一夫一妻制,尊重妇女,关心老人,鲜有行凶、偷盗者。路遇老人要施跪拜礼;平辈相见,只须往前一猫腰一举手就可以了。两家结亲,男方得先到女方家求婚。嫁娶时,新郎要到女方家迎嫁,拜完女家的祖先、父母,才能把新娘接回本家,再拜男方的祖先和父母。老人由本地的全体巴拉人赡养。人们从小习射,家家狩猎所得,都先分给老人一份。行人一旦迷路,可以见屋就进,食宿任之;主客如同亲人,寄居多久,悉听客便。
乌德盖人的猎狗——正在吃鹿头
每逢过年,从三十晚上开始,旗人家里就比平常添了不少忌讳,不管言谈举止、吃饭走路,一切都要图个吉利。然而,巴拉人在除夕之夜,却似乎有些反常,全家人都扑在房外的烟囱旁边,尽情地大哭大叫,悲悲切切,声荡夜空,听来让人心揪意乱,而又不明底里。族外人遂误以为他们是怀旧心恸,因之才在年根底下这样不能自禁地哭祖宗。其实,那看来近乎唐突的举动,原来也是出于想找个吉利。按巴拉人的习俗,这叫哭沙朵马(喜神),意在用如泣如诉的哀情来感动他们心目中的喜神,以求其保佑一家人能在新的一年里都过上平安的日子。在与虎豹狼熊相依的山中,生命的安危,倒确是让人不能不时刻挂记的。
张广才岭是黑龙江东部的一个主要山脉,是口语“遮根采良”转满洲语的文字(julgen sain alin)语音,意为吉祥如意的山。“巴拉人”大部分都居住在张广才岭西麓,长期的野人生活使他们逐步适应了这里的生存环境,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经济和社会生活方式。
珠勒根赛阿林——张广才岭
玉泉威虎山
长期的狩猎生活,为“巴拉人”积累了丰富的狩猎经验。他们大规模的狩猎生产多在冬季进行。其主要原因不但是冬季森林里驾驭狗和马爬犁交通方便,更主要的是猎取的兽类冬季耐贮存。“巴拉人”捕猎工具有萨斯哈(地弩,满洲语对应为selmin)、遮苏鲁(套子,满洲语对应为dan)、乌鲁(箭,满洲语对应为niru和sirdan)、吉达(矛枪,与满洲语一样gida)、猪温德(对版)、改金(夹子,与满洲语为同源词geji)、盖利逊(套网兜,满洲语对应为sunta)等。在捕猎季节,“巴拉人”由阿布达(“猎长”,与满洲语一样aba da,口语中将后面的元音略掉)带领部落的青壮年和大量的猎犬及狗爬犁、马爬犁入山。他们靠猎犬帮助狩猎和保护自己,用爬犁运载所获猎物。猎物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供人食用的肉类动物,主要是野猪和熊,其次是狍子和鹿;另一类是皮毛动物,这类动物是为人提供皮张保暖,主要有狐狸、貉子、獾子、灰鼠、水獭和紫貂等。每个人在狩猎过程中都必须听从猎长的指挥,服从猎长的命令,不得各行其是。个人捕获的猎物归个人所有,集体所获的猎物由阿布达负责平均分配。对没有捕到猎物的人由阿布达在捕到的猎物中拨出一份送他。在每年冬季大型捕猎结束时,都要在山上祭祀班达玛发(“猎神”)。方法是由阿布达充当萨满,点起堆火,用汉楚(小锅)煮熟各种肉类来祭神,大家载歌载舞,还要割掉三只乌鸦的头以去不吉,然后用爬犁将猎获的动物高高兴兴地拉回自己的住地。
同样有使用马爬犁习俗的蒙古国蒙古人
他们春夏渔猎规模较小,一般都是一家一户为单位单独行动。
由于生存条件的局限,“巴拉人”居住的房子都选择向阳南坡,多数都是乌克墩(即地窨子,与满洲语一样ukdun)。屋子虽算不上宽敞明亮,但却处处给人以温馨。在乌克墩周围,要围上一圈嘎满(围墙,满洲语对应为daifaha和has han),以防止牲畜撒欢跑到屋顶上把屋顶踩漏。在嘎满外面还有一个套院墙,院墙里有离地较高的仓房,家家都有必不可少的猪圈和马圈,院门两旁则是绕墙设置的多处狗窝。和所有的满族人一样,“巴拉人”不杀狗,不吃狗肉,不穿狗皮。狗死后不但要择地掩埋,还要在狗的坟头上插柳枝以示祭祀。
在乌克墩室内,他们还供奉窝烈妈妈用来保佑子孙繁衍和消病去灾。同时还供奉火神(托恩都力,与满洲语一样tuwa enduri和tuwe enduri),用木刻制的神像供奉在灶门的旁边以保正火种连续不断,让全家人都能吃到热乎乎的熟食使身体无病健康。乌克墩是向东开门的一种房屋,保留了满洲族的尚西习俗,室内为万字炕,西炕不允许坐人。妇女生孩子期间不准在乌克墩(供奉神灵的房间)里居住,要重新在一个瓦西阿乌克墩(生育乌克墩),地下铺上熊皮,炕上铺狍、鹿皮以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妇女产期要吃鱼肉和田鸡蛙,每次要喝一些拉拉粥,或吃一些水煮的干菜。认为这样可使产期的妇女奶水充足。
金代萨满祭祀
乌德盖画家伊万·邓肯画
在商品经济极不发达的原始屯落里,“巴拉人”的商品交换完全是通过以物易物的形式来完成的。比如他们可以用一张猞猁皮换来一毛落(类似升之类的量器)黄米,也可以用一张熟好的鹿皮换回两张生鹿皮。在相互交换时由于没有公认精准的计量工具,相互之间交换时也没有什么斤斤计较。一旦交换成功双方都会十分满意。但他们同山外人的交易就不那么简单,通行的是清朝中期才开始的垛勒别。他们由一个或两个屯落组成一个商队,选出垛勒达(买卖长),在冬季大雪封山时套上马或狗爬犁到阿楚哈(阿勒楚喀,阿城)、拉林或烧锅甸子等地用皮货、鹿茸、鹿鞭、人参及野兽肉等换回酒、黄米、粉条、盐、皮硝、铁器等。在交换过程中,由于没有公平交易的计量器具,对“巴拉人”来说,他们的山货与山外的产品几乎没有什么公平交易可言。大山深处的“巴拉人”每次交换都要受一些山外商人和官府的盘剥及敲诈,有时还会受到巡检司的抢劫。所以“巴拉人”一般情况下都不独自下山,没有垛勒达带领或不到万不得已时,也都不会轻易出山交易。
此外也有人认为吉林省蛟河市苏尔哈湖湾,也是“巴拉人”的发源地,据说这里原始的“巴拉人”也是以渔猎为生。每年的四月二十五日,“巴拉人”都要举行祭江仪式。在祭江大典上,一些身穿蓝色长袍、灰色打渔服的祭江人,在网达(渔夫头领)和穆坤达(族长)的带领下,登上祭江台,开始祭江仪式。在“年祈香”烟雾环绕下,两位大萨满将猪头摆在供桌中间,脸面蒙上猪头面具,猪蹄叼在嘴中,尾巴摆放颈后,开始念诵满洲语祭文。随后,头戴鹰头面具的萨满也晃动腰间的牛角形铜铃,跳起傩舞。大萨满手捧鲜猪血洒入江中,以此来祭奠江中的神灵。表达即将去打鱼的人们对河神的恭敬,希望水中神灵能保佑渔者平安。
2009年4月25日吉林蛟河市苏尔哈湖湾
打牲乌拉镶红旗后裔罗关家族的穆昆达(族长)
关云德与巴拉人共同祭祀松花江
开江祭祀吃鱼的习俗可追溯于辽代的契丹人与女真人
“巴拉人”虽然长期和旗人隔绝,在文化影响上较为微弱,但也有自己的特性,有些语言也还保留着清朝建立前若干女真的一些方言土语。除去神曲、祝词等萨满曲调以外,也有自己的民谣、歌曲(山歌、小调)、古词和说唱,这些都是经过一辈一辈口头流传下来的。有些是属于爱情歌曲,有些是歌颂民间巴图鲁的,有的歌颂最敬仰先人,有的说唱民间故事,有描述同清政府军作战故事的,也有说唱家乡表达对自己家乡热爱的等等。
“巴拉人”虽也有自己的舞蹈,但大都是集体舞,称为玛式达,一般在喜庆吉日进行,舞姿和方式也是千姿百态,不拘一格。
巴拉人是在满洲族上层贵族进关之前,被迫由文明的人类社会退回野居生活的。更由于此后清朝地方当局的种种刁难,以致他们在入清以后的200余年间不仅无缘接触满洲人,而且几乎与世隔绝。正因为是这样,倒也使我们在巴拉人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之后,从中多少窥见一些辽金元时期哈尔滨女真人的遗风和旧俗。道光年后,北方封禁名存实亡,巴拉人方得离山,纷纷避阿勒楚喀副都统驻地而散居于外围,与旗人民人等共建边疆。这时,似乎熟悉但又陌生的平原社会,对于他们来说犹如游进了另一个生活的海洋。因此,本来就为数不多的巴拉人甚至连同他们的习俗,很快便被融无踪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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