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文案执子之手白头偕老(婚礼爱情故事余之相陪)

关于第一次和雷哥见面的场景,我是在后来他绘声绘色的描述了无数次以后,才有了一些印象,那应该是一次简单的朋友聚会,而我和他,从头到尾是不曾说过一句话的。只记得当时有个胖子唱歌很好听。我已经想不起彼时性格内向的我为何要去参加闹哄唤的聚会。但是后来每当雷哥问起,我还是会识相而夸张的奉承“你我郎才女貌,天作之合,自然是缘分使然!”雷哥对我的奉承向来受用,总会在之后买一些我爱吃的东西奖励我的彩虹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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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两年时间,我早已从他口中那不知真假的高冷女神,成功蜕变成了一个马屁精。至于我对雷哥最初的印象,是在那次聚会的两个月以后了。忽然我们就成了同事。依然是缘分使然,雷哥就立即对我展开了“憨憨式追求行动”。雷哥其实是一个情商很高的人,但是在感情上,我觉得唯有“憨憨”二字可以与之匹配。甚至我曾经一度怀疑,他追女生的出招路数,恐怕是师从度娘。后来据他所说,是在我印象不深的第一次见面对我一见钟情的。

我从小性格内向,不善言辞。按理说我这样的人设,编剧是不会安排一见钟情的戏码的,但是当他恳切的回忆时,我还是欣然接受了。我记得有一次我问他:“我实在算不得什么惊艳的美女,为什么你看一眼就喜欢上了我?”他莫名的看了我一眼,不知道是真严肃,还是假正经的纠正道:“请你不要质疑我的审美!”你看,我没骗你,这个胖子真的很会聊天,在一起两年,我就是被他这样的阿臾之言将养的开始自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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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们在一起之后,我的改变是非常大的,我变得很爱笑,也学着他的模样跟同事熟络的打着招呼,偶尔也参与讨论八卦,我几乎是在不知不觉中就开始喜欢上了这个男人。我喜欢你,不光是因为你的样子,还因为跟你在一起时我的样子,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其实当初我的择偶目标完完全全不是雷哥这样的,雷哥很高很胖,为人诚恳,人缘极好,是个标准的北方大男人。而我更喜欢高高瘦瘦,细腻内敛,然后又很温柔的南方男孩子。诚然,当时的我是极其幼稚的。

后来有一次,我在工作中出了漏,被领导责骂,雷哥陪我加班到凌晨,替我梳理问题,解决麻烦,还一抽出空就安慰我,我深感惭愧和抱歉,表示实在是麻烦他了。他却笑盈盈的说:“幸好麻烦的是我。”然后继续工作,那一刻,我真的觉得这个男人帅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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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哥比我大,懂的很多,会的也很多,他除了业务能力一流,玩起电脑也是高手,他来公司以后,有任何有关电脑的小毛病都不再是问题。除此之外,他还有一手好厨艺,做菜不输酒店大厨,这样一个闪闪发光的全能玩家,却总是把我像宝贝一样捧在手心。我一直在想,如果婚礼上要对他说点什么,我一定要告诉他,跟他在一起,是我最值得骄傲和炫耀的事。谢谢你,让我成为了自己最想成为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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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之相陪,吾之确幸。余之深情,吾之确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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