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台诗案简介大全(乌台诗案的由来)
苏东坡游览图。
“独鹤不须惊夜旦,群乌未可辨雌雄”,这是苏轼《和刘道原见寄》“敢向清时怨不容,直嗟吾道与君东。坐谈足使淮南惧,归去方知冀北空。独鹤不须惊夜旦,群乌未可辨雌雄。庐山自古不到处,得与幽人子细穷”中的精辟“点睛”之句,正是苏轼这一句诗,将“乌台诗案”的波涛推至巅峰。
“乌台诗案”的主角是谁呢?对宋代文史知识有一定了解的人,一般都知道,“乌台诗案”的主角就是一代文豪、“唐宋八大家”之一、宋代文坛之领袖的苏东坡苏轼。
那么,苏东坡苏轼何许人也?苏轼(1037-1101年),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北宋著名文学家、书画家、美食家,四川人。一生仕途坎坷、起伏跌宕,学识渊博,天资极高,诗文书画皆精。其文汪洋恣肆,明白畅达,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艺术表现独具一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豁达,对后世影响深远,与辛弃疾并称苏辛;书法擅长行书、楷书,自创新意,用笔丰腴跌宕,有天真烂漫之趣,与黄庭坚、米芾、蔡襄并称宋四家;画学文同,论画主张神似,提倡“士人画”,擅长文人画,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著有《苏东坡全集》和《东坡乐府》等。
一代文豪苏东坡——苏轼。
一代天骄,天纵英才,苏轼才情盖世,疾恶如仇,刚直不阿,恃才傲物,自恃清高,故苏轼总是“独具一格,不肯同流合污”。
疾恶如仇,刚直不阿,往往不合时宜,苏轼非常有自知之明,常常吐槽自己,一旦遇上看不惯的人与事,就必须“如蝇在台,吐之乃已”。也常常自我解嘲,苏轼曾抚摸自己大腹便便的大肚子,笑问小妾朝云:“猜猜这个大肚子里装的都是啥?”朝云讨好地说:“是一肚子锦绣文章。”苏轼先是哈哈大笑,既而自我解嘲说:“错,是一肚子不合时宜”。
恃才傲物,自恃清高,不肯同流合污。宋神宗朝兴起了由王安石牵头的变法,改革派上台推行新政,苏东坡看不惯,处处热嘲冷讽;到了保守派上台恢复旧政,苏东坡也看不惯,同样热嘲冷讽。一句话,苏轼自恃清高,自以为是,别人搞的那一套,横竖都是看不惯,是个地地道道的两头不讨好的人。
“乌台诗案”发生的时间是元丰二年(1079年),顾名思义,似乎与诗有关,但事实上,“乌台诗案”却是从一份谢表开始的。
当时是,宋神宗在熙宁年间(1068 至1077年)重用王安石,大力实施变法;变法失利后,又在元丰年间(1078 至1085年)开始改制。元丰二年(1079年),是从变法到改制的转折而又关键关头。这年三月,苏轼由徐州调任太湖之滨的湖州。官职异动,按照惯例,都得给皇帝上一份谢表,感谢龙恩浩荡;苏轼也例行公事,上了一份《湖州谢上表》。
专业或者说惯常做法,就是总结一下自己在原职上的工作,展望一下新职上的期望和计划,再加几句感激语,程序就算结束了。但苏轼偏偏是个“高智商、低情商”的清高君子外加直言不讳的牢骚包,对新政牢骚满腹,不吐不快,自己作死,竟然在谢表上阴差阳错、鬼使神差地写了这么一句:“陛下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表面上看,这一句也只是普通牢骚话,其大致意思是:皇上您也了解小臣我愚钝不识时务,难以和新提拔起来的年轻才俊共事;同时您也体察到小臣我年老疏懒,也只能在基层混混日子了。这话,明眼人一看就清楚,弦外有音,话里有话,除了牢骚,更是酸味十足,更蕴怨恨绵绵。这下,捅了马蜂窝,麻烦可大了,本来简简单单的事情,变得事情并没那么简单了。
首先,宋神宗不高兴了,好你个苏东坡呀,你与王安石斗法也罢了,居然敢对朕怨恨绵绵!虽然王安石变法失败,但现如今可是朕在主导改制(改革),你怎么能对变法、改制有这么大的成见呢?俗话说得好“伴君如伴虎”,难道你把朕当作病猫了吗?看来,老虎不发威,你还真把朕当作病猫了!看来,你骨头痒痒的了,不给你松松骨头,还真不行!
其次,变法派人士早恨苏东坡牙根痒痒的,一直想整苏东坡了。这回,看到谢表上的刺眼语句,“第六感觉”告诉他们,相信宋神宗也是相当不高兴了,逆了龙鳞,看你苏东坡还有好果子吃么?于是,新党人士决定巧借东风,从这份谢表入手,把苏东坡整臭整倒,置之死地而后快。
这回,苏东坡可能真的在劫难逃了,因为,苏东坡在谢表中的这句话里有几个词语,在当时是太刺眼了。其中,“生事”一词,是神宗朝的热门词语,炒热这个词的人,正是保守派和变法派的领袖司马光和王安石;司马光曾写过一封长信给王安石,信中以“生事”一词来训斥王安石,说王安石的变法是无事生事,是要扰乱天下的祸根;这之后,“生事”一词就成了攻击变法的惯常用语。另外,“新进”一词,则是苏东坡发明的专利,专门对王安石引荐的新人的贬称;他曾在《上神宗皇帝》书里说王安石“招来新进勇锐之人,以图一切速成之效”,结果是“近来朴拙之人愈少,而巧进之士益多”。这样的牢骚,这样刺眼的词语,让变法派人士如鲠在喉。试想,苏东坡乃文坛领袖,他随便说一句什么话,都会对民众形成强大的引导力,而他总是在诗词文章中讥讽新政,无疑会对新政造成强大阻碍。
因此,变法派人士认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时机成熟,说干就干,“乌台诗案”的由来,就这样开始了,并且一发而不可收,“城门失火,殃及鱼池”,很快就波及苏东坡很多诗词以及与这些诗词有牵扯的官员或文人,特别是“独鹤不须惊夜旦,群乌未可辨雌雄”的精辟“点睛”之一句诗,将“乌台诗案”的波涛推至巅峰,最后,简直是地动山摇,无数官员受牵连甚至被处罚。
监察御史里行何正臣率先摘引“新进”、“生事”等语上奏,说苏轼“愚弄朝廷,妄自尊大”,暗讥朝政。御史李定也指出苏轼四大可废之罪。于是,元丰二年(1079年)七月二十八日,上任湖州知州才三个月的苏轼就被御史台的吏卒逮捕,解往京师审理,“乌台诗案”由此开始,这就是北宋著名的“乌台诗案”。所谓乌台,即御史台,因其院中柏树众多,终年栖息数千乌鸦,故称乌台;苏东坡诗案于此审理,故曰“乌台诗案”。
宋御史台:院内古柏葱茏,数千乌鸦栖息,故曰乌台。
说巧也巧,也该苏东坡倒霉,当时苏东坡的《元丰续添苏子瞻学士钱塘集》正好新刊印发行,给御史台的新人提供了一个绝好收集材料的机会,监察御史台里行舒亶摘抄了几首苏轼的诗,上奏弹劾苏东坡“包藏祸心,怨望其上,讪渎谩骂”。实事求是地说,舒亶也没冤枉苏东坡。诸如,舒亶说苏东坡的《山村五绝》中“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是讥讽新政中的青苗法;“岂是闻韶解忘味,尔来三月食无盐”是讥讽新政中的盐税法;《八月十五日看潮》中“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是讥讽新政中的水利法;《戏子由》中的“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是讥讽新政里的课试郡吏措施,“其他触物即事,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讥谤为主”。
苏东坡一开始只承认,《山村五绝》中云“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是讽刺青苗法的;“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是讽刺盐法。但时过数日,苏东坡经不住御史的软磨硬泡,也不得不承认,《八月十五日看潮》中“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这两句诗的用意是“讽刺朝廷水利之难成”;再拖延了几日,又承认了《戏子由》诗违抗“朝廷新兴律”的主旨,云云。
事实上,舒亶的道行还是浅了点,经过御史台同仁群策群力,他们从苏东坡诗词搜罗出上百首诗是针砭新政的。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苏东坡也统统作出了交代,承认自己就是看不惯新政。有意思的是,御史台官员整人首屈一指,但其中不乏无术之辈,论诗词以及文史底蕴,都远不及苏东坡,有关苏东坡罪证的一百多首诗词中,他们有的都摸不着北,于是,只好请教苏东坡本人;说来也怪,对御史台的官员们看不懂这些诗词里面的真意的诗词,苏东坡居然主动指出来,详加解释,介绍其出处,他们才醍醐灌顶,大长见识,比方说,《和韵》诗中的“嘉谷”、“莨莠”等语,苏东坡说这是在讥今之小人轻君子,如莨莠之夺嘉谷,后面意言君子小人各自有时,如夏月蚊虻纵横,至秋自息。另外又取《诗经》中“忧心悄悄,愠于群小”,皆以讥讽当今进用之人为小人也。
“小鬼难缠,阎王也未必好过”,御史台一般“小鬼”,千辛万苦整理好苏东坡相关诗词讥讽新政、影射时政的罪证,到了更高层国子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宰相王珪那里,这些人更加阴险狠毒,喊打喊杀,此起彼伏,必欲除苏东坡而后快。但是,令人讽刺的是,苏东坡平日和一些心目中的正直大臣诗文唱和,“独鹤不须惊夜旦,群乌未可辨雌雄”、“腐鼠何老吓,高鸿本自冥”等诗词,自比独鹤、高鸿,把变法派比喻成乌鸦、老鼠,这些“独鹤”、“高鸿”个个“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竟然没有一个肯出面替他求情,反而是那些被指称为“乌鸦”、“老鼠”的变法派大臣出力搭救,其中,章惇为了搭救苏东坡,还和宰相王珪撕破了脸面。更没有想到的是,决定苏东坡生死而起重大作用的,还是王安石劝宋神宗那一句“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回头想想,早在熙宁七年,苏东坡还做了《王莽》、《董卓》两首诗来痛斥王安石,人之将死,苏东坡除了汗颜,恐怕也会感动得流下感恩的泪水。
追根到底,真正让宋神宗龙颜大怒,对苏东坡动了杀机的诗词,莫过于苏东坡“独鹤不须惊夜旦,群乌未可辨雌雄”的诗词,好你个苏东坡,竟然把众多大臣比作乌鸦,岂不是把朕当作“乌鸦王”了!真正能决定苏东坡生死存亡的人,非太皇太后曹氏莫属,她老人家告诫宋神宗:“昔仁宗策贤良归,甚喜,曰:‘吾今又为吾子孙得太平宰相两人’,盖轼、辙也,而杀之可乎?”于是,宋神宗圣旨下发,苏轼终免一死,贬谪黄州,贬谪为“检校尚书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 “乌台诗案”就此了结。
大宋贤后:宋神宗时的太皇太后曹氏。
一般,文字狱牵扯较宽,“乌台诗案”同样如此,受到牵连者,三个人的处罚较重。一是驸马王诜因泄露机密给苏轼,而且时常与他交往,调查时不及时交出苏轼的诗文,且更因对待公主不礼貌,宠妾压妻,被削除一切官爵。其次是王巩,被御史附带处置,发配西南。第三个是苏辙,他曾奏请朝廷赦免兄长,自己愿意纳还一切官位为兄长赎罪,他并没有收到什么严重的毁谤诗,但由于家庭连带关系,仍遭受降职处分,调到高安,任筠州酒监。其他人,张方平与其他大官都是罚红铜三十斤,司马光和范镇及苏轼的十八个别的朋友,都各罚红铜二十斤。
这就是名垂千古的“乌台诗案”!“乌台诗案”,是苏东坡人生转折点,尽管“乌台诗案”后苏东坡东山再起,元丰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高太临朝听政,司马光重新被启用为相,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被打压,苏轼从朝奉郎知登州(蓬莱),先后升为礼部郎中、中书舍人,不久又升翰林学士、知制诰、礼部尚书;但是,他对旧党执政后,暴露出的腐败现象进行了抨击,由此,他又引起了保守势力的极力反对,于是又遭诬告陷害。至此,苏轼既不能容于新党,又不能见谅于旧党,两头不讨好,最后被外放、流放。元祐八年(1093年),高太后去世,哲宗执政,新党再度执政,绍圣元年(1094年)六月,苏轼被贬为宁远军节度副使,再次被贬至惠州,绍圣四年(1097年),年已六十二岁的苏轼被流放到荒凉之地海南岛儋州。宋徽宗即位后,苏轼相继被调为廉州安置、舒州团练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四月(1100年),朝廷颁行大赦,苏轼复任朝奉郎。北归途中,苏轼于建中靖国元年七月二十八日(1101年8月24日)在常州逝世,享年六十六岁。次年,其子苏过遵嘱将父亲灵柩运至郏城县安葬。宋高宗即位后,追赠苏轼为太师;宋孝宗时,追谥“文忠”。
苏轼:宋高宗即位后,追赠苏轼为太师;宋孝宗时,追谥苏轼为“文忠”;故后人尊称为“苏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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