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破解影响市容老问题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垃圾分类执行不到位......这些都是城市管理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市容环境卫生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也体现城市的形象和文明程度。近日,《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这其中有哪些新变化?市民又有什么建议?
"垃圾分类"增加硬性约束 让执法有支撑、更顺畅
在南京栖霞区金尧华府小区,记者看到,这里不仅设立了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还把垃圾分类行为与积分挂钩,用积分兑换生活用品,让居民有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从而引导大家自觉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
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金鑫说:“居民拒不配合的,第一次我们是上门开具整改通知书,第二次如果拒不配合的话,我们是会进行处罚。”
南京市栖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尧化中队队员王宇说:“居民白天是上班的,我们之前是在晚上,去挨家挨户对居民进行现场的指导,《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颁布之后,对于个人来讲, 条例第27条规定,对乱扔垃圾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物业是生活垃圾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条例的第30条也写到了。”
南京作为垃圾分类先行先试的城市,在日常管理中获得的经验,为此次修订,提供了诸多经验。对比《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此次修订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记者发现,此次修订更多的是将日常管理中的权责划分、处罚依据等重点问题,做出了细致的规定。除了倡导源头减量,更增加了硬性约束,针对未按照标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备、对已分类的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等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让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王宇说:“这对于我们的执法确实有支撑作用,让我们做到有法可依, 执法更加顺畅,对以后江苏省其他城市实行垃圾分类做了一个很好的支撑。”
给共享单车戴上"紧箍咒" 多方携手寻求"更优解"
针对共享单车早晚潮汐车辆集聚、乱停乱放等问题,草案一方面规定市民要有序停放,另一方面也对运营企业提出要求,给各方戴上"紧箍咒",避免造成"破窗效应"。眼下,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也正根据草案内容提前进行谋划,希望与市民共同寻得"更优解"。
青桔单车南京鼓楼区组长许永青说:早晚高峰前会集中清理商务楼、地铁站、公交站等易积压点进行前置化处理 ,保证路面有位不淤积,早晚高峰车辆急速集聚 ,高频疏散也是一个很大的难题,现阶段我们是通过寻找中转点,作为配属场地的办法来协调的。
制度重在落实 市民期望时效、责任要细化
牛皮癣小广告、窨井盖缺失、建筑物开门破窗......对于这些出现频次较高的老问题,草案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该如何推进,让这些新规落地、落实?采访中,不少市民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南京市民安天庆说:“小区出新之后本来已经很好了,但是有人贴小广告破坏环境,这种行为应该受到谴责和处罚,让小区的物业一定要负起责任,杜绝这种行为,贴小广告的人也要对他进行处罚,他就不做了。”
南京市民袁慧说:“我们街道上的窨井盖,它可能会发现一些缺失、移位或者破损,条例内作出了相关的规定。但我希望有关部门应该在很快的期限,比如说几个小时之内,就对这些问题作出一定的处理措施,来保障大家的人身安全。”
专家:疏堵结合 综合治理 让规定做到刚性又人性
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目前江苏城市管理领域运用最广泛、使用频次最高的地方性法规。此次修订,也显示出,面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亟待新的解决思路。对此,省社科院专家建议,草案在修订的过程中,可以采取更多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方式,让政策规定既做到刚性化,又体现人性化。
江苏省社科院社会政策所所长、研究员张春龙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充分将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贯穿在市容和环境管理上,覆盖城市空间的各个区域,体现在时时刻刻, 涵盖各类人群,它具有引领、引导、规范,城市管理人员和市民行为的作用,同时也需要我们的市民,共同努力维护好我们的市容环境,共创我们生活的美好家园。”
记者了解到,目前草案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市民可在2022年7月27日前,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三种方式向省司法厅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8号(邮编210024)省司法厅。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3591420。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zqyjfzb@163.com。
(来源: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沈灿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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