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土石方作业简单工序(2.挖方路基施工作业指导书)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路基工程挖方路基施工。
1.2.作业准备1.2.1.内业技术准备(1) 路作业指导书编制后,应在开工前组织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阅读、审核施工图纸,澄清有关技术问题,熟悉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提出应急预案。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 利用已批复的水准点、导线点定出路线坡顶开挖线、中线及标高控制点。
(3) 用全站仪在现场恢复和固定线路测量桩点,并设立标记,在施工过程中严格保护主要控制点。开挖前放出边坡开挖线并在开挖过程中随时注意复核。
(4) 未见事宜,请参照《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10—2019)指导施工。
1.2.2.外业技术准备(1) 选择施工机械,应考虑工程特点、土石种类及数量、地形、填挖高度、运距、气候条件、工期等因素,经济合理地确定。
(2) 施工便道通畅,弃运土路线及弃土场地已选定。
(3) 路基工程路堑开挖主要挖运设备:挖掘机、装载机、自卸汽车。
1.3.技术要求(1) 挖方路基施工前,应先做好截水沟、临时排水沟等排水及防渗设施。排水沟的出口应就近排入河流,挖出的废土应堆置在沟侧,并予以夯实。
(2) 所有挖方作业,均应按图纸要求或自上而下进行分层开挖作业。原则上按“开挖一级、防护一级、绿化一级”的要求施工。
(3) 路基开挖应保持边坡的稳定,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分级施工,一次成形;每3〜4m(挖掘机作业高度范围内)应对开挖坡面进行一次修整,逐级进行工程和绿化防护,防止边坡失稳;对有可能产生滑坍的边坡还应先按设计施作锚固工程等进行加固,再进行下 级边坡开挖。
(4) 当路堑或边坡内出现地下水渗流时,应根据渗流位置和流量设置排水沟、集水井、渗沟(盲沟)或打井等排水设施,降低地下水位或将地下水排走。
(5) 深挖路基施工,应根据地形特征设置观测点,适时进行边坡稳定性监测。
(6) 土质、软质岩及强风化硬质岩路堑开挖前,首先完成排水系统,作好堑顶截、排水。临时排水设施应与原有排水系统及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按照“永临结合”的原则对临时排水设施进行周密规划,避免积水冲刷边坡、浸泡边坡坡脚,并于路堑开挖施工前完成所有临时截、排水设施的施工,保持边坡的稳定。
(7) 路堑开挖、基床处理、排水系统和弃土等,应根据地形、地质、气象、水文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
(8) 路堑开挖应核对地质资料,开挖到换填标高后如发现地质资料与设计不符应及时反馈设计和监理单位。
(9) 开挖前应检查坡顶、裂缝和其他不稳定情况并妥善处理。
(10) 黄土路堑宜在旱季施工,当在雨季施工时,应集中力量快速施工,工作面应随时保持大于4%的坡度,路堑边坡不得受水浸泡、冲刷。
(11) 基床换填、边坡防护封闭应与开挖紧密衔接。
(12) 设有支挡结构的路堑边坡应分段开挖、分段施工。设计要求分层开挖、分层稳定的路堑边坡,应自上至下分层开挖、分层施工支挡工程。
(13) 路堑开挖施工,除需考虑当地的地形条件,采用的机具等因素外,还需考虑土层的分布及利用。
1.4.施工工艺流程与施工方法1.4.1.施工工艺流程图
路基土方开挖施工工艺图
石方路基开挖施工工艺图
1.4.2.施工方法1.4.2.1.土方路基施工方法(1) 施工方法
路堑开挖前应先进行路基清表,人工砍树、伐竹,挖掘机挖出树篼、竹篼,清除原地表腐质土及耕植土等予以清除,清除厚度为0.3m,由挖掘机挖装、自卸汽车运输至弃土场。
高路堑边坡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严格按设计图纸分级进行,开挖坡面一次性成型,开挖一级防护一级,防止边坡失稳产生坍塌,对有可能产生滑坍等边坡应先施作锚固工程等进行加固,方可进行下级边坡开挖,严禁掏洞取土。
开挖面高度每3~4m在挖掘机作业高度范围内应对开挖坡面进行一次修整,按设计坡率、线形、采用机械为主、人工辅助的方式修整,同时应采用全站仪对已开挖边坡进行复核,确保开挖坡面不欠挖超挖。
土方路堑开挖时,若短而深的路堑,采用横挖法施工;若较长的路堑,采用纵挖法施工;若路线纵向长度和挖深超过20米的路堑,采用混合式开挖法。
(2) 施工步序
准备工作→测量放线→砍树(竹)挖根→分层挖运→修整边坡→下道工序
1) 施工前准备
在施工前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测量控制,做到勤测量、勤检测,并用不同的控制点进行复核。根据地形条件、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土层地质分布及挖方利用情况、合同工期、气候条件等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做好排水系统的施工,并保证排水沟不被路基填料和施工机械破坏。对取土场或路堑挖方的土质取有代表性的土样,按标准试验方法进行天然密实度、含水量、液限指数和颗粒分析,确定最佳含水量和最佳密实度。
路堑的开挖方法应根据纵向长短、路堑挖深及现场实际施工技术条件,确定工期短、边坡稳定、施工安全的方案。方案应体现出经济性、安全性、先进性。
2) 测量放线
恢复路基中线,放出边线,钉牢边桩。
3) 路基土方开挖
土方开挖采用机械为主,人工为辅的方法施工。施工时沿线分段进行,每段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根据地形情况,薄层开挖采用推土机下坡法推土,坚土和厚层用反向铲开挖,土质及软岩地段50m以内采用推土机直接推运,50m以上采用推土机集料,装载机配自卸车运输,或挖掘机直接装车。合格土料运至填方路段备用,不合格土料及挖余方运至指定弃碴场堆放。
较短的路堑,采用横挖法施工。对挖掘深度小且短的路堑,顺路线纵向一端或两端向前开挖,当挖方深度在3.0米以内时,一次性挖到设计标高,逐渐向纵向挖深,挖出的土方一般向两侧运送,示意图如下:
单层横挖法横剖面
对挖掘较深、路线纵向较长的路堑,当挖方深度超过3.0米时,为便于修坡及保证施工安全,应分层开挖,分层厚度控制在3.0米左右,横向全宽可以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阶梯,同时分层进行挖掘,每层留有运土路线,做好临时排水工作,防止上下层干扰。示意图如下:
分层横挖法横剖面(按编号顺序从小到大进行开挖)
对于较长的路堑,采用纵挖法施工。先沿纵向分层,每层挖出一条通道,再开挖两旁,上层通道开挖至路堑边坡后再开挖下层通道,如此纵深开挖直至路基设计高程。开挖的同时做好边坡碎落台临时排水沟,将水引出路基外。示意图如下:
通道纵挖法
对于特别长、深的路堑,采用混合挖掘法。先用纵向通道,再横向两侧挖出若干条辅助通道,集中机械设备顺纵横通道平行作业。挖掘时注意作业进度、运土路线、临时排水,机械调度应配套使用。
挖方边坡的确定应根据边坡高度﹑土的湿度﹑密实度﹑地下水﹑地面水的情况﹑土的成因类型及生成年代﹑既有人工边坡及自然边坡稳定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路基开挖至完工断面后,如遇土质不良时,按设计要求和监理工程师批示的深度和范围,采取设计指定的处治措施进行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便道的维护清理,保持施工道路的通畅,以保证开挖中机械设备的顺利运输。
(3) 施工要点
⑴施工现场临时排水顺畅,确保施工场地无积水。
⑵开挖前由路基专业工程师详细复查施工图所确定的边坡坡度和现场地质情况,边坡开口线桩位放样准确,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检查后进行施工。
⑶开挖过程中,如发现地下管线或文物,要立即加以保护,停止开挖,报业主及监理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⑷开挖过程中,如发现土层地质与设计不相符,应报告监理、设计代表,停止开挖,待设计完善后,恢复施工。
⑸施工时遵循自上而下开挖原则,不出现乱挖、欠挖、超挖现象;靠近设计坡面,先预留20~30cm,到精修坡面时再准确挖除。
⑹坡面修整后,应立即进行边坡防护施工,做到:开挖一级,防护一级。
⑺挖至路床设计标高后,根据地质实际情况确定路床处理方案,再整平碾压密实,路床范围(0~80cm)必须按《规范》及设计要求精心施工、认真处理,处理后的压实度不小于96%,如路床出现软弹及有渗水、冒水现象则马上通知业主、设计、监理方现场确定处理方案,在方案确定后并立即组织实施。
1.4.2.2.石方路基开挖施工方法软石开挖与土方开挖工艺、方法相同,本节仅述次坚石、坚石开挖施工工艺、方法。
(1) 施工方法
次坚石、坚石开挖采用爆破法施工,爆破法施工的路堑主体采用微差爆破,挖掘机(或装载机)装碴,自卸汽车运输。
爆破法开挖的路段,如空中有缆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高度,还应调查地下有无管线,应查明平面位置和埋设深度;同时应调查开挖边界线外的建筑物结构类型,完好程度、距开挖界距离,后制定爆破方案,必须确保空中缆线,地下管线和施工区边界处建筑物的安全。
根据设计炮位、直径和孔深打眼,原则上应使用潜孔钻孔,当工程量小,工期允许时,采用人工打眼,但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
爆破后,应清刷边坡,从开挖线往下分级清刷边坡,下挖2~3m,应对新开挖边坡刷坡,对于软质岩石边坡可用人工或机械清刷,对于坚石和次松石,可使用炮眼法、裸露药包法爆破,边坡上不得有松石、危石,松动部分的岩石,必须清除。对于探头孤石,在评价其稳定性后或考虑景观设置或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后,确保安全时可考虑予以保留。如因过量超挖,应用浆砌片石衬砌超挖的坑槽。
石质路床有裂隙水时,应采用渗沟连通,渗沟宽不宜小于30cm,渗沟底略低于坑洼底,坡度不宜小于6%,使可能出现的裂隙水或地表水由浅坑洼渗入深坑洼,并与边沟连接。如渗沟低于边沟则应在路肩下设纵向渗沟,沟底低于渗坑洼底至少10cm,宽不宜小于60cm,纵向渗沟由填方段引出。渗沟填碎石,并与路床同时碾压到规定要求。
石方路堑的路槽底面标高,应符合图纸要求,如过高应辅以人工凿平,过低应以开挖的石屑或碎石填平并碾压密实稳固,不得用土整平。
弃土堆应堆置整齐、稳定,排水畅通,避免对土堆周围的建筑、排水及其它任何设施产生干扰或损坏,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2) 爆破法施工步序
准备工作→布置整理炮位→机械打眼→装药→警戒→起爆→排除瞎炮(如果有)→解除警戒→装运出碴→边坡修整→(边坡防护)。
1) 施工准备
熟悉和分析施工现场的地质、地理、水文资料,详细勘察施工现场200m以内的建筑物、地下管道、电力、电讯设施。
结合设计图纸资料和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2~3次试爆,确定爆破方法、炮孔布置,间距、排距、起爆方式、炸药单耗等情况。根据试爆情况,检验是否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要求,必要时进行修正。
在施工前,技术人员对施工班组和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操作、安全交底,做到熟练掌握施工中的各种设备的使用,以及如何布设炮孔、装药、起爆网络、警戒安全等技术;还应有应对安全紧急救援措施。操作人员要持有上岗证,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做好施工机具和材料的准备。如潜孔钻机、空压机、凿岩机、手提钻机,炸药、雷管和导火索。
2) 布设炮孔
炮孔采用梅花型或矩形布置;在靠近管线,采用偏小的孔网参数;部分地段(临近地下管线附近)还需限制钻孔深度,同时控制单孔装药量。
炮孔标定必须按照设计好的爆破参数准确地在爆破体上进行标识,不能随意变动设计位置。布孔前应先清除爆破体表面积土和破碎层。
3) 钻制炮孔
在钻孔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钻孔的方向、角度和深度,特别是边坡爆破孔的倾斜度应严格符合设计要求。孔眼钻进时应注意地质的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遇到夹层或与表面石质有明显差异时,应及时同技术人员进行研究处理,调整孔位及孔网参数。钻孔完成后,及时清理孔口的浮渣,清孔直接采用胶管向孔内吹气,吹净后,应检查炮孔有无堵孔、卡孔现象。
4) 装药
装药前,要检查炮孔情况,清除孔内积水、杂物。装药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药量,把炸药按每孔的设计药量分好,边装药边测量,以确保线装药密度符合要求。为确保能完全起爆,起爆体应置于炮孔底部并反向装药。炮孔装药量的多少以岩石开裂、隆起而不飞散为原则。
5) 堵塞
堵塞物用黏土和细砂拌和,药卷安放后立即进行堵塞,首先塞入纸团,以控制堵塞段长度,然后用木炮棍分层压紧捣实,每层以l0cm左右为宜,堵塞中应注意保护好导爆索。
影响爆破效果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沟槽狭窄,自由面少,随着一次爆破深度的增加,岩石夹制作用越来越明显,为此,须根据沟槽开挖深度,一次装药或分段装药。
6) 爆破覆盖
覆盖是控制飞石的重要手段,施工中采用两层编织土袋覆盖,覆盖后将排间的土袋用绳子连成一片。爆破石方表面是土或风化砂砾时,必须保留表土或风化砂砾10~50cm,以减少草袋覆盖。
7) 微差爆破
微差爆破又称毫秒爆破,它是在孔间、排间或孔内以毫秒级的时间间隔,按一定顺序起爆的爆破方法。由于微差爆破具有改善爆破效果和破碎质量、降低炸药单耗和爆破地震效应、减少后冲、爆堆集中等优点,在露天爆破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①微差间隔时间
微差爆破间隔时间选择主要与岩石性质,抵抗线、岩石移动速度,破碎效果以及降振动要求等因素有关。合理间隔时间的确定一般根据理论分析并结合实践经验选取。
②起爆网络
采用非电导爆管起爆网络,实行排问微差起爆;当孔内采用分段装药时,实行孔内、孔外微差。微差时间孔内75~100ms,孔外25~50ms。
为进一步降低爆破振动,可采用孔外微差来控制最大段别的起爆药量,同时在临近建(构)筑物附近进行爆破时,可适当调整起爆顺序和孔网参数,超前起爆临近建筑物的一排炮孔(≥75ms),然后依次起爆其余炮孔。
整个起爆过程中由专人统一指挥,起爆前对整个警戒区内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由指挥人发出三次预警,在第三次预警哨声发出时,爆破员立即进行起爆工作。对于火雷管要由专人清点爆破雷管的数量,以便检查雷管是否全部起爆。
8) 检查和解除警戒
起爆完成15min后,由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爆破现场进行检查,主要检查雷管和炸药是否全部爆炸,如果出现哑炮、拒爆、盲爆等情况,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在完全无安全隐患后,指挥人员发出指令解除警戒。
9) 爆破石方的清运
每次爆破完毕后,组织人员和机械进行爆破石方的清运,挖掘机把石方清除后,测量高程,高出设计高程的要进行铲出,无法用挖掘机挖掉的大块石方必须再进行布孔二次爆破,直到符合设计要求为止。低于高程的要进行回填碾压,碾压到施工规范的压实度,达到设计高程为止。最后对边坡进行修整,边坡表面的破碎岩石要全部清除,按设计要求进行刷坡。
10) 瞎炮的预防及处理
瞎炮预防:爆破器材要妥善保管,严格检查,禁止使用性能不符要求的爆破器材,不同燃速的导火索应分开使用。提高爆破设计质量,改善爆破操作技术,爆破设计内容包括:炮孔布置、起爆方式、延期时间。火雷管与药包不能脱离,电力起爆应防止漏接、错接和折断脚线,网路接地电阻不得小于l×105Ω,并要经常检查开关、线路处于良好状态。
瞎炮处理:根据《爆破安全规程》的细则要求,当班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完毕时,应将瞎炮情况(瞎炮数目、炮眼方向、装药量等)在现场交接,由下一班及时处理。
(3) 施工要点
⑴根据现场岩性、风化程度及临空情况确定爆破参数,进行炮位设计,并按设计布置炮位,控制装药量,确保边坡岩体稳定坡比正确及坡面平顺。
⑵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⑶在爆破作业危险区域边缘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每次起炸前必须清场、警戒。
⑷爆破物品必须按国家相关法规严格管理、使用。
⑸及时清理石方边坡上已经松动的、日后有可能坠落的石块。
⑹严格控制石方路堑的路床顶面标高,高出部分辅以人工凿平,超挖部分需用合格材料回填密实。
4、爆破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 收集现场的各种数据,加以分析,对各种爆破方式进行比较,制订最优方案。
(2) 对爆破所需的各种器材进行严格的检查,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书的方可使用。
(3) 所有的爆破施工技术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4) 对起爆顺序和起爆方式要进行多次分析和比较,以达到最佳效果。在现场施工时,起爆网络要严格按要求和规范进行连接,在使用电雷管和导爆索之前要进行检测,无问题后才能使用。
(5) 加强对装药过程的控制:严格按设计药量来控制,不能少装或多装;问隔段填筑物要均匀;按岩石粉的自然密度来装,不能捣实;堵塞的长度要按要求操作。
(6) 做好防潮和防水措施。
1.4.3.注意事项1.4.3.1.土方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自上而下逐级进行,严禁掏底开挖。
(2) 开挖至边坡线前,应预留一定宽度,预留的宽度应保证刷坡过程中设计边坡线外的土层不受到扰动。
(3) 拟用作路基填料的土方,应分类开挖分类使用。非适用材料作为弃方时应按本规范第 4.15.2 条的规定处理。
(4) 开挖至零填、路堑路床部分后,应及时进行路床施工;如不能及时进行,宜在设计路床顶高程以上预留至少 300mm 厚的保护层。
(5) 应采取临时排水措施,施工作业面不得积水。
1.4.3.2.土方开挖遇到地下水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1) 应采取排导措施,将水引入路基排水系统,不得随意堵塞泉眼。
(2) 路床土含水率高或为含水层时,应采取设置渗沟、换填、改良土质等处理措施;路床填料除应符合本规范表 4.1.2 的规定外,还应具有好的透水性和水稳性。
1.4.3.3.石方开挖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岩石的类别、风化程度、岩层产状、岩体断裂构造、施工环境等因素确定开挖方案。
(2) 应逐级开挖,逐级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护。
(3) 施工过程中,每挖深3~5m应进行边坡边线和坡率的复测。
(4) 爆破作业应符合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的有关规定。
(5) 严禁采用峒室爆破,靠近边坡部位的硬质岩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
(6) 爆破法开挖石方,应先查明空中缆线、地下管线的位置、开挖边界线外可能受爆破影响的建筑物结构类型、居民居住情况等,对不能满足安全距离的石方宜采用化学静态爆破或机械开挖。
(7) 边坡应逐级进行整修,同时清除危石及松动石块。
1.4.3.4.石质路床清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欠挖部分应予凿除,超挖部分应采用强度高的砂砾、碎石进行找平处理,不得采用细粒土找平。
(2) 路床底面有地下水时,可设置渗沟进行排导,渗沟应采用硬质碎石回填。
(3) 路床的边沟应与路床同步施工。
1.4.3.5.深挖路堑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地形特征设置边坡观测点,施工过程中应对深挖路堑的稳定性进行监测。
(2) 施工过程中,应核查地质情况,如与设计不符应及时反馈处理。
(3) 每挖深3~5m应复测一次边坡。
1.5.质量控制及检验(1) 要求成型后的路堑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曲线圆滑。
(2) 严格按照设计、技术规范要求和监理程序施工。
(3) 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完善以施工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结合施工班组为一体的质量控制体系,实行岗位责任制,每道工序,每个施工环节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并有明确的奖惩措施。
(4) 加强质量意识教育,增强全体人员质量观念,做好施工交底和上岗前的培训,将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施工操作方法向每一个参加施工的人员交待清楚,做到人人心中有数,使工程处于全面受控状态。
(5) 加强工序间的质量控制检查,强化施工测量检验,技术人员跟班作业,随时督促检查测量、试验人员的工作结果,用数据正确指导施工。
1.6.施工安全为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工程质量,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1) 雨天停止施工。
(2) 各种机械设备均要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
(3) 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非机动机械需持操作证操作。
(4) 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指示装置,以确保以上两种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
(5) 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经过相应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6) 机械操作手上岗前,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有病或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机械操作工作。
(7) 边坡开挖前做好排水工作,开挖坡顶截水沟或筑挡水埂。
(8) 正确指挥和组织生产,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防止因人员疲劳、机械超疲、各种动力车辆超速或超高超宽装载而发生的事故。
(9) 汽车装土、卸土时,停卸地点平整坚实,在危险地段卸土设专人指挥。
(10) 应对施工中的火工品、炸药、起爆装置等严格按专业要求进行管理。
(11) 爆破时间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在起爆前要事先通报,并且要在爆破安全距离外封索道路及现场。
1.7.环境保护(1) 运输可能产生粉尘的车辆配备挡板及棚布,防止粉尘飞落,减少对生产人员和当地居民造成危害,必要时进行洒水。
(2) 组织职工学习环保知识,加强环保意识,保持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撒漏材料,使大家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定期进行环境检查,及时处理违章事宜。
(3) 认真贯彻各级政府的有关水土保护、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令,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特点,实施施工组织。
(4)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源要采用渗井或其它处理方法进行。工地垃圾运往指定地点深埋,清理集料机具或含有沉淀、油污的操作水,采用过滤或沉淀池进行处理。
(5) 材料运输中采取一定的覆盖措施。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车洒水灭尘,减轻粉尘对大气的污染。
(6) 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噪音控制到最低程度,为保护施工人员健康,经常保养机械,使噪音降低到最低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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