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枫关于家人演的电影(张子枫电影引争议)
最近《我的姐姐》一上映,就立刻引起了强烈的争议:父母意外早逝,成年的姐姐到底有没有义务养弟弟到十八岁?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曾经就有类似这个故事原型的当事人发到网上求助:自己已经成年,父母执意想再要个孩子,当孩子生下来,女儿已经完全独立、开门单过。
结果父母意外早逝,把“弟弟”这个烫手山芋直接扔给了姐姐……
这次小编不想谈条文,想聊聊实际的生活。
小编有个哥哥,大我6岁,虽然以前经常打架但也还算和睦,不过现在明显的就感觉到和他的“代沟”了……
设身处地的想,一个成年了且独立的女生,却有个两三岁缠手的弟弟,想必是很难建立起和睦的关系的,以现在社会的发展速度,虽是一代人,但似乎有着三代人的隔阂。
可能会有很多人说:他是你亲弟弟,你们是一家人。一句“长姐如母”直接把自己架到了到的最高点。
但是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在二十出头花一样的年纪,要独自抚养一个小孩子,这无异于整个人生都是一场悲剧。
一个刚要踏入社会甚至还没踏入社会的女生,单身养个娃,管他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还得培养教育,二十岁的姑娘要担任四十岁家庭主妇的事儿,先不说会不会的问题,光是想这些就直接崩溃了吧?
至少在婚恋交友市场上,直接就被pass掉了,毕竟哪个男方家庭也不会想要“买一送一”的吧?
经济方面肯定也会增加很多负担,毕竟养个孩子真的不是那么轻松的,就算能养活两个人,那么在职场上一个单身小姑娘带个孩子,不说升职了,别被同事上司压迫就算不错了。
大家可以想一想,如果好的情况下十八岁能独立,那么从20岁-38岁,这半个人生都是为他而活了,一个女人最好的黄金时期都没了,自己累死累活的,图啥?
图法律!因为没办法!
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哥哥姐姐就必须担此重任,在个人选择和法定义务之间,我们只能选择首先尽法律义务。
电影里面,张子枫饰演的姐姐也一直在和自己的内心作斗争,作为一个普通女生,她也想把他丢了但作为小孩子的亲姐姐,她办不到……
真的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这位“姐姐”的无助,不过现在有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很多人会把自己代入到“姐姐哥哥”这样的角色,一边口里喊着“一定要抚养”的口号,一边对自己的亲人做出没下限的事儿。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不是说不要尽自己的义务,而是想呼吁如果在现实中看到这样的人,哪怕是单亲妈妈,我们都应该给予最大的体谅和尊重,毕竟她们比我们想象的要承受的多得多……
在影片中也感觉到了张子枫的成长,从一个只能演别人妹妹的小朋友现在也成了姐姐,真的突然长大了的感觉,演技也越来越成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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