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江湖菜做法(金庸的美食江湖)

金庸江湖菜做法(金庸的美食江湖)(1)

金庸老爷子去世,这则曾经无数次被“辟谣”的新闻,这次居然成真了。

这是一个时代的终结。

中学时候就迷金庸,读完了他的全集,其后兜兜转转,每隔两年都要重新看一遍,每次看都有不同的感悟。至今,我的床头放着的书,一部分是每天随手读的,另外就是整套的金庸全集。

也不是为了天天读,只是把自己的心爱之物,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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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的武侠江湖之外,其实还有一个美食江湖。

就像看《红楼梦》不能深夜看,容易忍不住爬起来吃东西一样,金庸的小说,也有这个功效。

有的时候,食物的诱人,和它本身好像又没有关系。就像读《水浒传》,总觉得二斤牛肉加一斤酒特别好吃,看金庸,就长期迷恋过洪七公的那只叫花鸡——以至于很长时间,对用泥巴包着、放在火里烤熟的东西,都有种莫名的馋念。

金庸江湖菜做法(金庸的美食江湖)(2)

单看描写也是醉了:

“黄蓉用峨嵋钢刺剖了公鸡肚子,将内脏洗剥干净,却不拔毛,用水和了一团泥裹住鸡外,生火烤了起来。烤得一会,泥中透出甜香,待得湿泥干透,剥去干泥,鸡毛随泥而落,鸡肉白嫩,浓香扑鼻……”

如果你是七公,恐怕也要被鸡的香味引来了吧?

至于洪七公偏爱的鸳鸯五珍烩,做法就繁复了:

“鹅套鸭,鸭套鸡,鸡套鸽子,鸽子套鹌鹑,放沙锅里加清汤适量,置锅中隔水蒸1小时,将胡萝卜、白萝卜、莴笋分别削成相同大小的圆球,同口蘑、草菇5种圆球放在盆里加米酒葱段、姜片、盐、鸡精,用旺火蒸至熟,淋上香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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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个原本来自御膳房之物,就像贾府的茄子一样,大约因为我们实在想象不到是怎样,感觉并没有“叫花鸡”更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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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对于食物最精细铺陈的描述,基本都是放在黄蓉和洪七公身上了。

这两个,一个会做,一个会吃,让我们也跟着享了不少“盛宴”。

为骗七公教郭靖武功,黄蓉曾做出了八宝鸭、薰田鸡腿等,数十日不重样。仅主食就有银丝卷、锅贴、烧卖、蒸饺、水饺、炒饭、汤饭、年糕、花卷、米粉、豆丝。

而最著名的,要数那几道“玉笛谁家听落梅”“二十四桥明月夜”以及“好逑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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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靖只觉得甜香扑鼻,说不出的舒服受用。只见一碗是炙牛肉条,只不过香气浓郁,尚不见有何特异,另一碗却是碧绿的清汤之中漂着数十颗殷红的樱桃,又漂着七八片粉红色的花瓣,底下衬着嫩笋丁子,红白绿三色辉映,鲜艳夺目,汤中泛出荷叶的清香,想来这清汤是以荷叶熬成的。”

不过到后来,金庸很少在美食上用这么多的笔墨,他笔下的美食同样是诱人,不过常常轻轻带过,比如慕容复的丫头阿碧做的江南点心,比如韦小宝吃到的湖州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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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身在江湖,毕竟吃到美酒佳肴的机会不多,大多数时候,他们其实是风餐露宿的。豪迈如乔峰,有酒喝有牛肉吃,就是一大快事了。

就像在《卧虎藏龙》里,俞秀莲对一心想闯江湖的九门提督的女儿玉娇龙说:“洗不上澡,虱子跳蚤咬得睡不着觉。”

到了《神雕侠侣》,人到中年的黄蓉,百事缠身,有丐帮事务,有襄阳城敌军压境,她偶尔也会想起,“很久没给靖哥哥做好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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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说过,如果两个人去吃路边摊,那说明关系已经亲密到一定程度了。

在《倚天屠龙记》里,张无忌和赵敏三次相会,并且彻底让他认清自己内心的,是在大都的一个小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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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敏和张无忌相对而坐……叫店小二拿一只火锅,切三斤生羊肉,打两斤白酒。张无忌满腹疑团,心想她是郡主之尊,却和自己到这家污秽的小酒家来吃涮羊肉……”

接下来,赵敏与张无忌喝酒三杯。每一杯,她都拿过张无忌的酒杯先喝一口,笑称酒里没毒你尽管放心。张无忌接连喝了三杯她饮过的、杯边留着淡淡的胭脂唇印的残酒,“心神不禁有些异样,一抬头,只见她浅笑盈盈,酒气将她粉颊一蒸,更是娇艳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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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敏约张无忌小酒馆见面,她心里已经认定,抛弃自己的郡主身份,只做一个普通女子,从此以后,粗茶淡饭,远走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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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边的书,每两年必须重新从头看一遍的,就是《红楼梦》《史记》和金庸全集。

最初,我只喜欢绕着主角转,但是后来,越来越喜欢关注小人物。

比如,林平之出场,身边跟着的几个镖师,寥寥几句神态语言,可以看到有人会来事儿,有人会逢迎,有人性子直脾气暴,有人沉稳老实,这简直每个都是身边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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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在红楼梦里出场几分钟的马道婆,进贾府一趟,上至贾母,下至赵姨娘,每个人那里都混到了一笔钱,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简直是行走的教科书;

比如《史记》里写到,刘邦当年好吃懒做,不仅自己去哥嫂家混饭,还领着狐朋狗友去,嫂子不堪其扰,每见他们去就刮锅底,意思是没饭了。后来刘邦做了皇帝,大封刘姓诸王,唯独把嫂子的儿子封为“羹颉侯”(刮锅底的侯)。

想想,年少时候读书,都喜欢代入主角,想象自己就是大侠,自己住在大观园吟诗作赋,自己称王拜相,哪怕是输了也要像项羽一样,酣畅淋漓,乌江自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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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长大了就知道,世间哪有那么多主角,如果真在江湖里,你可能根本不是令狐冲,在林平之家做个镖师已经相当不错了(当地最知名大企业的铁饭碗);

如果在红楼梦里,当主子的几率太小,也不愿意当丫头,那可能就是刘姥姥了,为生计奔波,进贾府一趟眼花缭乱(想想不久前,我们还为人家40多万的一顿饭惊叹,其实也差不多呀);

如果在《史记》里,别说压根混不上个名字,就算像刘邦的嫂子一样,也是烧了高香了——某天一个亲戚突然就发迹了。事实上,亲戚发迹不常有,更可能是像这个嫂子一样,在亲戚的鸡毛蒜皮间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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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江湖到最后,都是平常人。

就像我们终于长大,品尝了许多做工精巧的美食,然而最终陪伴自己的,依旧是家常的一蔬一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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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李肖肖 编 | 阿南

这是食记君为您分享的第777期匠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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