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区人心的险恶解析(别谈救赎观)
推荐一部西部公路片 —— 无人区。10年拍的,13年才过审上映。宁浩导演,徐峥、黄渤、余男均是主演,都是喜欢的演员。(里面的演技个人觉得非常到位,而且细节很加分)
/一只隼引发的连锁反应
影片算是讲了一只价值百万的鹰隼引发的惨(?)案。
首先爆发的是盗猎者与警察的冲突,盗猎头目撞死了警察,有意自首,让小弟带着隼跑。然后一位只看利益的律师帮头目胜诉了,却要不到尾款,以头目的车抵押。殊不知,车上藏了隼,小弟半路埋伏准备杀了律师。
半路律师遇上柴车司机,后者不满其为头目辩护的行径而吐口水到律师车窗上,尚轻狂的律师不懂“别惹当地人”的优良传统,企图杠上,奈何对手为二,后还被扔酒瓶砸裂车窗,律师反手扔打火机烧大车装的木柴,驾车离去。这一出让我想起《荒蛮故事》中印象深刻的“路怒”片段(不过后者是14年才上映的)。
但也正因裂开的车窗影响视野,律师撞到了路边佯装车坏求援的杀手小弟,以为自己撞死人的律师开始陷入恐慌,遂进入黑心加油站兼“夜巴黎”服务区加油,企图之后毁尸,然后与这里的人特别是被拐卖来的女主的牵连。
在这条西北无人区里望不到头的公路上,撞车事件、人命事件,叠加出现,一环扣一环,而隼,安然地到达交易现场。哪怕最终律师在此与头目同归于尽,女主坐上警察的车离开无人区,抬眼,隼还在高空盘旋。
全片可看的点太多了。交代背景的镜头、演技、演员、流血的声音、各种突如其来的暴力镜头(主要是各个撞车场面)、打火机塞排气管(火在片中的绝对地位与寓意)、智障儿(弄头发、尤其是他落锤和被撞两幕)、方言,等等。
//无人区里的人性与动物性
当一个社会人进入到文明社会界定的无人区后,会发生什么?
影片中说的是“人也就成了野兽之地中的动物”,但我更愿意认为人依然为人,只是没有法律制度的底线,情感成为最主要的行为动因。
这里说的“人依然为人”,不是在讲人性的泯灭与否,毕竟没有说人从一开始就有了现代文明所熟悉的规则约束与底线。而且我觉得这部片子也可以不谈人性问题,因为人性本就不是纯色的,除了黑白杂灰以外,颜色还多着呢,影片中的发展还是不要动用到“性本善VS 性本恶”的争执。
换个角度,单纯从人情感因素带来的随机性角度去看,会发现事情简单很多,也不用那么累,需要不断提醒自己,“对,就是这,由恶入善的转折点”。
这么看的话,片中人物的各种行为都能很简单地理解为“利益驱动、情感驱动”,可以简称为“喜恶判断”,不管是头目只看隼和金钱,还是柴车司机势要撞人报仇。可是,这样要怎么理解律师最后孤身骑马救女主的行径呢。单纯说个“喜欢”,会不会有简化硬套之嫌疑。
明明应该觉得黄沙铺面,热浪袭来,口干不适;却觉得,冷
在无人区里,我们或许可以不谈好坏对错,只看因果。可一旦进入文明社会的范围之内,就不行了,因为这是个错综复杂、相互咬合的结构,每个人其实都被给定了运行轨道。你可以相对自由地选择轨道,但一旦跳出轨道,就会受到惩罚。
于我而言,这就是法律的意义之一,它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轨道,让我们除了情感冲动外,还有一个相对客观理性的思考模式,或许也正是因此,“是好是坏”的问题才有了相关的讨论基础与可行性。(当然,简单地论证“是好是坏”,就太简单了)
除了联想到人性善恶,还有一种看法是探讨人性与动物性的转换。
开始的时候,我会把律师狠狠咬伤柴车司机手的情节归到“人的动物性”,毕竟导演随后还给了律师混含血肉的唇齿一个特写。
可是,所谓的人性与动物性之间真的只有这么微小的区别吗,或者说,人性与动物性之间真的有仙俗两别吗?听起来很矛盾,但我只是想问,人性与动物性会不会是平行世界中的同级存在,不能以“绝地反击”中偏向纯暴力的本能反应来判断人性,因为人性不是因无欲无求而高贵无暇的圣性;当“生存”还是人类必须考虑的问题时,人性都一定是脚踩泥地头朝天的状态。就像我们不会对“与牛同耕”的情境说三道四。(一个很不恰当的例子)
///隼的一生
据说原片的结尾止于同归于尽的画面,女主向着镜头奔来,戛然而止。一个开放但又似乎定局明显的落幕。
而又据说片子为过审上映的修改之一,是多了一个结尾,女主没有死,从无人区到了小城的舞蹈室做助理。她拉开了舞蹈室关起的窗帘,在舞蹈老师的工作邀请中,错愕而后偷偷绽开了笑,小孩子们围成圈喊,李老师好。
似乎很多人不满,觉得这多了的结局破坏全片的色调。我不知道是不是在最后给一个充满阳光的下午,可以教会人拥有更多的希望;也没有接受与否的困扰,因为于我,故事早已结束在无人区里。
隼的一生。
其实隼还活得好好的,但那些人,都成了食物。
图片来源 | 《无人区》电影截图
文 | 空想的旁者
【空想的旁者】95后的伪文青,总觉得自己的使命是做一个“体验百态人生的旁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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